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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工学院2016年“阳光体育”篮球比赛竞赛规程

浏览数:次 发布时间:2016-05-06 打印本页


一、 主办单位:湖南工学院

二、 承办单位:湖南工学院体育部

三、 竞赛时间和地点:

(一)比赛时间:20164 10日-51 (注:本时间为比赛时间,前期院队选拔须在3月末完成)。

(二)比赛地点:酃湖校区灯光篮球场。

四、报名日期和办法:

(一)报名日期: 4 1 日前 将报名表提交到1311办公室。

(二)报名办法:

 1.各学院限报男、女各一支队伍参加比赛。

 2.每队可报运动员大名单12名、领队1名、教练员1名、医生1名。 

(三)各参赛单位必须为参赛运动员投保一定数额的意外伤害保险。

五、运动员参赛资格 

(一)为端正赛风,突出学校举办篮球比赛“育人”的宗旨和教育的特色,充分体现“团结、奋进、文明、育人”的精神,学校应对运动员的参赛资格认真审查并负责,杜绝违反规定、弄虚作假等行为。

(二)主、承办单位将在报名后、比赛中、比赛后对运动员资格进行审查。对违反资格规定的运动员取消比赛资格,取消所在队的比赛资格和成绩,同时对该运动员所在的学院按湖南工学院相关处罚条例进行处罚,并给予通报批评。

(三)凡对参赛运动员(队)的资格问题有异议,需向比赛仲裁委员会提交由领队签字的《申诉报告书》及举报内容的证据申诉,由段绍斌统一收集,交比赛仲裁委员会进行审查处理。

(四)运动员必须是经我校统一招生考试审核录取的入校的全日制学生(培训生、函授生、成人高考、进修班、远程教育生等不予参加)。

(五)以学生入学时的招生性质确定参赛队的性质。参赛运动员必须是在校学习,遵守学校各项纪律和有关条例,各参赛单位应对运动员进行全面的身体检查,并经医院检查,证明身体健康后,认真填写报名单上所有内容并加盖学院公章及校医院医务章,否则不得参加比赛;

(六)所有报名参赛运动员的年龄必须是年满18周岁。

(七)所有上场参加比赛的队员均须携带相关证件(身份证、学生证等)进行登记,没有有效证件者不得上场参加比赛, 不得先上场后拿证件。

 六、 竞赛办法

(一)第一阶段比赛,男、女各分AB两组进行单循环比赛(分组由各学院领队或派代表抽签确定.

(二)第二阶段比赛,实行单淘汰赛。各组前两名争夺14名,A1vsB2A2vsB1,胜者决赛争夺12名,负者争夺34名。各组第三、四名交叉A3vsB4,A4vsB3,胜者争夺56名。

(三)每队胜一场得2分,负则得1分,弃权得0分。依据积分确定最终比赛名次。如两队积分相等,则按相互之间的比赛胜负关系决定名次,三队积分相等且互为胜负关系,则依据得失分率决定名次。

 七、 竞赛规则及相关规定    

(一)执行国际篮联2015年最新审定的《篮球竞赛规则》;比赛用球为国际标准球。

(二)全场比赛时间为40分钟,分四节进行,第一节和第二节、第三节第四节之间休息2分钟,第二节和第三节之间休息时间不超过10分钟。

(三)所有报名且符合参赛资格的运动员都可上场比赛;每场比赛运动员允许填报12名,其中7名为替补队员,每场比赛开始前30分钟,教练员必须将填写的上场运动员和7名替补运动员名单提交技术台,赛前没填写的运动员不得参加该场比赛。

(四)比赛中运动员被裁判员驱逐出场的队员,停止下一场比赛(比赛监督委员会如有追加处罚除外)。

(五)在比赛中,如果某一队场上队员不足4名时,则本场比赛自然终止,视该队弃权,判对方20:0胜,如比赛中止时场上比分超过20:0则以当场实际比分为准。

(六)如因特殊情况的干扰,造成比赛中断,经组委会的多方努力仍未能恢复比赛,当时的比赛成绩有效,组委会必须尽快(24小时内)另选场地补足40分钟。

(七)每队必须备有两套颜色不同的比赛服装,服装颜色必须认真填写在正式报名单内;比赛队员的姓名、号码必须与报名单相符,一名队员只能有一个号码,否则不得上场比赛。

(八)如有不可抗拒的原因,须更改比赛时间,由联赛组委会作出决定。报名后或比赛期间,若无故弃权,对该学院按湖南工学院相关处罚条例进行处罚,并给予通报批评。

(九)参赛运动员均不得染发、蓄长发、留怪异发型以及佩带任何饰物。否则均取消比赛资格。

八、 参加比赛执法的裁判员由湖南工学院体育部选派。

九、 比赛仲裁委员会

(一)比赛仲裁委员会由组委会派遣,代表组委会按照《比赛仲裁管理办法》指导、协调赛区工作,对比赛和赛区工作进行监督、指导和评定,向组委会负责。

(二)对本次篮球联赛中出现的各种违规违纪事件由比赛仲裁委员会进行处理并将处理结果报湖南工学院体育工作委员会备案。

(三)比赛仲裁委员会将依据和参照《湖南工学院学生手册》处理工作人员和运动员的违规违纪事件。

(四)如比赛出现重大违规违纪事件,湖南工学院有关职能部门有权追加处罚。

十、 奖励办法

团体奖项:比赛取前六名,颁发奖牌,第一名奖金500元,第二、三名奖金400元,第四、五、六名奖金300元,获奖队员颁发获奖证书。

大会设“优秀组织奖”两名,颁发奖牌。

个人奖项:优秀球员10名颁发获奖证书。

获奖运动员将按《湖南工学院运动训练和竞赛管理办法》(试行)奖学分。

十一、其他事宜

1、比赛换人时带证件且向裁判员报名,由技术台裁判员员提示主裁换人。

2、结束后两队队长必须到技术台处登记。 

3、如遇突发事件导致不能前来参加比赛,请及时与比赛组委会负责人联系。

4、如逢大雨等天气原因,将另行安排比赛时间,详见具体通知。

5、比赛中,除比赛双方参赛队员及裁判和主办方工作人员外,其它人员一律不得擅自进入比赛场地内。

6、球员球迷不得起哄,辱骂裁判,干扰比赛正常进行,一旦出现此情况,球队必须马上出面调和制止。

7、未尽事宜请以组委会解释为准。    

 

 

 

湖南工学院2016年“阳光体育”篮球比赛竞赛规程

 

一、 主办单位:湖南工学院

二、 承办单位:湖南工学院体育部

三、 竞赛时间和地点:

(一)比赛时间:20164 10日-51 (注:本时间为比赛时间,前期院队选拔须在3月末完成)。

(二)比赛地点:酃湖校区灯光篮球场。

四、报名日期和办法:

(一)报名日期: 4 1 日前 将报名表提交到1311办公室。

(二)报名办法:

 1.各学院限报男、女各一支队伍参加比赛。

 2.每队可报运动员大名单12名、领队1名、教练员1名、医生1名。 

(三)各参赛单位必须为参赛运动员投保一定数额的意外伤害保险。

五、运动员参赛资格 

(一)为端正赛风,突出学校举办篮球比赛“育人”的宗旨和教育的特色,充分体现“团结、奋进、文明、育人”的精神,学校应对运动员的参赛资格认真审查并负责,杜绝违反规定、弄虚作假等行为。

(二)主、承办单位将在报名后、比赛中、比赛后对运动员资格进行审查。对违反资格规定的运动员取消比赛资格,取消所在队的比赛资格和成绩,同时对该运动员所在的学院按湖南工学院相关处罚条例进行处罚,并给予通报批评。

(三)凡对参赛运动员(队)的资格问题有异议,需向比赛仲裁委员会提交由领队签字的《申诉报告书》及举报内容的证据申诉,由段绍斌统一收集,交比赛仲裁委员会进行审查处理。

(四)运动员必须是经我校统一招生考试审核录取的入校的全日制学生(培训生、函授生、成人高考、进修班、远程教育生等不予参加)。

(五)以学生入学时的招生性质确定参赛队的性质。参赛运动员必须是在校学习,遵守学校各项纪律和有关条例,各参赛单位应对运动员进行全面的身体检查,并经医院检查,证明身体健康后,认真填写报名单上所有内容并加盖学院公章及校医院医务章,否则不得参加比赛;

(六)所有报名参赛运动员的年龄必须是年满18周岁。

(七)所有上场参加比赛的队员均须携带相关证件(身份证、学生证等)进行登记,没有有效证件者不得上场参加比赛, 不得先上场后拿证件。

 六、 竞赛办法

(一)第一阶段比赛,男、女各分AB两组进行单循环比赛(分组由各学院领队或派代表抽签确定.

(二)第二阶段比赛,实行单淘汰赛。各组前两名争夺14名,A1vsB2A2vsB1,胜者决赛争夺12名,负者争夺34名。各组第三、四名交叉A3vsB4,A4vsB3,胜者争夺56名。

(三)每队胜一场得2分,负则得1分,弃权得0分。依据积分确定最终比赛名次。如两队积分相等,则按相互之间的比赛胜负关系决定名次,三队积分相等且互为胜负关系,则依据得失分率决定名次。

 七、 竞赛规则及相关规定    

(一)执行国际篮联2015年最新审定的《篮球竞赛规则》;比赛用球为国际标准球。

(二)全场比赛时间为40分钟,分四节进行,第一节和第二节、第三节第四节之间休息2分钟,第二节和第三节之间休息时间不超过10分钟。

(三)所有报名且符合参赛资格的运动员都可上场比赛;每场比赛运动员允许填报12名,其中7名为替补队员,每场比赛开始前30分钟,教练员必须将填写的上场运动员和7名替补运动员名单提交技术台,赛前没填写的运动员不得参加该场比赛。

(四)比赛中运动员被裁判员驱逐出场的队员,停止下一场比赛(比赛监督委员会如有追加处罚除外)。

(五)在比赛中,如果某一队场上队员不足4名时,则本场比赛自然终止,视该队弃权,判对方20:0胜,如比赛中止时场上比分超过20:0则以当场实际比分为准。

(六)如因特殊情况的干扰,造成比赛中断,经组委会的多方努力仍未能恢复比赛,当时的比赛成绩有效,组委会必须尽快(24小时内)另选场地补足40分钟。

(七)每队必须备有两套颜色不同的比赛服装,服装颜色必须认真填写在正式报名单内;比赛队员的姓名、号码必须与报名单相符,一名队员只能有一个号码,否则不得上场比赛。

(八)如有不可抗拒的原因,须更改比赛时间,由联赛组委会作出决定。报名后或比赛期间,若无故弃权,对该学院按湖南工学院相关处罚条例进行处罚,并给予通报批评。

(九)参赛运动员均不得染发、蓄长发、留怪异发型以及佩带任何饰物。否则均取消比赛资格。

八、 参加比赛执法的裁判员由湖南工学院体育部选派。

九、 比赛仲裁委员会

(一)比赛仲裁委员会由组委会派遣,代表组委会按照《比赛仲裁管理办法》指导、协调赛区工作,对比赛和赛区工作进行监督、指导和评定,向组委会负责。

(二)对本次篮球联赛中出现的各种违规违纪事件由比赛仲裁委员会进行处理并将处理结果报湖南工学院体育工作委员会备案。

(三)比赛仲裁委员会将依据和参照《湖南工学院学生手册》处理工作人员和运动员的违规违纪事件。

(四)如比赛出现重大违规违纪事件,湖南工学院有关职能部门有权追加处罚。

十、 奖励办法

团体奖项:比赛取前六名,颁发奖牌,第一名奖金500元,第二、三名奖金400元,第四、五、六名奖金300元,获奖队员颁发获奖证书。

大会设“优秀组织奖”两名,颁发奖牌。

个人奖项:优秀球员10名颁发获奖证书。

获奖运动员将按《湖南工学院运动训练和竞赛管理办法》(试行)奖学分。

十一、其他事宜

1、比赛换人时带证件且向裁判员报名,由技术台裁判员员提示主裁换人。

2、结束后两队队长必须到技术台处登记。 

3、如遇突发事件导致不能前来参加比赛,请及时与比赛组委会负责人联系。

4、如逢大雨等天气原因,将另行安排比赛时间,详见具体通知。

5、比赛中,除比赛双方参赛队员及裁判和主办方工作人员外,其它人员一律不得擅自进入比赛场地内。

6、球员球迷不得起哄,辱骂裁判,干扰比赛正常进行,一旦出现此情况,球队必须马上出面调和制止。

7、未尽事宜请以组委会解释为准。    

附件: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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