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者入馆须知

浏览数:次 发布时间:2021-11-30 打印本页

1、读者凭本人一卡通证件入馆。各类证件仅限本人使用,不得转借他人,如发现转借,将予扣留,取消其借阅权限。凡一卡通证件上无照片,证号、姓名模糊不清或经过涂改者,不得进入图书馆借阅。

2、进入图书馆应着装整齐、言谈举止文明大方。

3、严禁在馆内吸烟、用火;禁止携带易燃、易爆以及有腐蚀性化学物品入馆。

4、私人物品请自行保管好,如有遗失,责任自负。不得携带已借图书馆书籍进入书库,不得携带食品、饮料进入阅览室和书库。

5、请保持馆内清洁卫生,勿随地吐痰、乱丢垃圾。

6、爱护公共书刊资料、设施设备,不得随意涂抹刻划和破坏。未经许可,不得在馆内张贴或散发广告及其他宣传品。

7、不得空占阅览座位。

8、保持馆内安静,不得大声喧哗。入馆后须将手机调至静音或振动状态,在阅览室内不得拨打或接听手机。

9、支持配合保安和工作人员按章办事。

10、对违反上述规定者,工作人员有责任予以制止并进行批评,对情节严重者将按有关规定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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