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书馆借阅服务指南

浏览数:次 发布时间:2022-05-19 打印本页

一、读者凭本人校园一卡通入馆

校园一卡通是享用图书馆服务的唯一凭证。该卡只限本人使用,不得转借、不得冒用。因转借、丢失发生责任纠纷的,应由卡主人承担。

二、借阅服务

1.外借数量与期限

学生读者最多借书册数10册,每册图书借期30天。教职工读者最多借书册数30册,每册图书借期90天。

2.借还方式

借书:分别在图书所在的书库办理借阅手续。

还书:统一在图书馆一楼读者服务中心办理还回手续。

3.续借期限

每册图书只能续借一次,学生和教职工续借期均为30天。

4.续借方式

(1) 在图书馆一楼读者服务中心或书库办理图书续借手续;

(2) 网上续借:登录湖南工学院图书馆网https://www.hnit.edu.cn/tsg/进入“我的图书馆”;

(3) 微信续借:关注湖南工学院图书馆微信公众号,点击“我的图书馆”。

三、借阅注意事项

1.读者应仪容整洁、举止文明,自觉遵守馆内秩序,不得携带零食、饮料等物品入库,室内严禁吸烟。读者入库后,应保持室内安静、整洁;

2.读者需持代书板进入图书借阅室,选书时应做到先插书板,后拿书,确定外借时,需将代书板和图书一并送至服务台办理借阅手续。

3.借书时应当面检查书内有无涂画、污损,如有此状,请向工作人员说明,加盖图章。否则,还书时读者应对该书内污损负责。

4.教参阅览室、文艺报刊阅览室的书刊只供内阅,概不外借。

 

四、逾期、损毁及遗失处理

1.逾期处理

为促进图书流通,保证资源公平利用,读者须在规定借阅期限内归还所借图书。对未按期归还或未办理续借手续者,暂停其图书外借权限。

2.损毁书刊

损毁书刊是指涂画、批注、圈点、污损、割页、撕毁现象等。一般损毁情况较轻,经修复不影响借阅,按原书价50%赔偿;若损毁严重,影响内容的完整性,无法修补,可按规定赔原版本书刊,赔偿新书刊后,被损坏的书刊可退还赔偿人。无法赔偿相同版本书刊的则按《图书馆违章处理规定》的遗失书刊办法处理。

3.遗失赔偿

严格按《图书馆违章处理规定》之相关规定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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