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获取“课外阅读”学分的通知

浏览数:次 发布时间:2022-04-11 打印本页

 

各位同学: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提出的“建设学习型社会”精神,落实《全民阅读促进条例(草案)》文件精神,培育学生良好的自学能力与阅读习惯,提升学生综合素养,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学校对《湖南工学院素质与能力拓展学分认定与管理办法》中“课外阅读”学分部分的内容进行了调整,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面向对象

2021级本科生开始

二、管理部门

由图书馆负责具体的实施、管理及认定。教务处、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中心、学生工作部(处)、团委、二级学院等单位密切配合。

三、实施内容及学分认定

“课外阅读”学分主要包括线上阅读、纸质图书阅读、阅读活动三个方面的考核内容,完成三个方面的阅读任务,即可获得2学分的学分。

(一)实施内容

1.线上阅读

同学们在学习通中登录湖南工学院图书馆平台后,依次进入阅读 学分”--“线上阅读任务”--“进入阅读”--“知识点实现线上阅读。通过观看视频、阅读图书、在线答题等总积分达到1000积分及以上,即可达到要求。

2.纸质图书阅读

同学们在图书馆借阅的纸质图书阅读量达到30册及以上,即可达到要求,有效计数的时间从入校开始至第6学期末。

3.阅读活动

同学们可以通过图书馆微信公众号、网站、学习通等方式及时了解图书馆开展的线上、线下阅读活动,通过报名参加阅读活动共获得20积分及以上,即可达到要求。

(二)学分认定

1.学分认定由图书馆具体负责,依托平台统一管理。

2.普通本科生须修满2学分方可取得毕业资格,专升本学生须修满1学分方可取得毕业资格。

3.“课外阅读”学分按表1中的标准进行认定。

1:素质与能力拓展学分具体计量标准(课外阅读部分)

类别

项目名称

项目学分评定主要观测点及标准

审核

部门

4.

职 业素 质

4.1资格证书

考取各类职业资格证书,每类记4学分。

各二级学院

4.2课外阅读(必选)

线上阅读

学生通过学习通APP观看视频、阅读图书、在线答题等总积分达到1000积分及以上,计0.5学分。

图书馆

纸质图书阅读

在图书馆借阅的纸质图书达到30册及以上,计1学分。

阅读活动

学生参加图书馆组织的阅读活动,获得20积分及以上,计0.5学分。

附件:湖南工学院阅读学分操作说明.pdf

 

湖南工学院教务处  湖南工学院图书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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