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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木与建筑工程学院教学名师与教学标兵评选办法
发布日期:2023年05月31日  点击:

为不断提高教师的教育教学水平,激励教师自觉立德树人、潜心教书育人,充分发挥优秀教师的示范作用,学校决定开展2023年度湖南工学院教学名师和教学标兵评选工作。根据学校的工作要求,为做好土木与建筑工程学院教学名师与教学标兵的推荐工作,特制定本办法。

一、教学名师与教学标兵的申报条件

教学名师与教学标兵的申报条件按学校教务[2023]96号-《关于做好2023年度湖南工学院教学名师和教学标兵评选工作的通知》的相关要求执行。

二、申报程序及时间节点

教师个人申报(6月9日)——所在基层组织推荐,每基层组织推荐不少于1名(6月11日)——向学院综合办提交申请书及佐证材料(6月12日)——学院教学工作委员会评分排序推荐(6月13日)——学院党委会推荐上报名单(6月14日)——学院党政联席会议确定上报名单(6月14日)——学院网站公示(6月14-18日)——向学校推荐(6月19日)

三、材料提交

申报材料由教研室,实验室、学工办及教务科研办向学院综合办罗细飞提交,提交材料截止时间为6月12日下午5:30分,逾期不予授理。

 

 

 

土木与建筑工程学院

2023年5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