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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2021年建华助学基金评选方案
发布日期:2021年11月25日  点击:

建华建材(湖南)有限公司为奖励和资助大土木类专业家庭经济困难、勤奋学习、品学兼优的学生,在湖南工学院设立“建华助学基金”。为了充分发挥该项助学基金的激励作用,特制定以下评选方案。

一、评定小组

顾问:何健雄、吴古海

组长:黄卫华、张帆、张敏、游春华

副组长:季冠豪、胡志坚、郭范波、刘易华

秘书:陈晔婷

成员:罗细飞、唐海源、刘佳林、樊子元、王倩雯、任静、罗心阳、刘盈之、黄宝乐

评定小组办公室设土木与建筑工程学院学生办公室6220。

二、资金来源和资助标准

建华助学基金由建华建材(湖南)有限公司提供,金额4.5万元/年。助学基金设学习标兵奖学金和励志助学金两种,每年评定一次,奖励资助总名额15人,奖励资助标准每生每年3000元。

三、评选对象和申请条件

根据双方《捐赠协议书》,建华助学金的评选对象为大土木类专业学生,含19、20级土木工程、工程造价、工程管理、城市地下空间工程、建筑学五个专业在籍在读的全日制本科学生,具体名额分配见附件2。

申请建华助学基金的基本条件及要求: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品行端正,诚实守信。

(2)热爱生活,积极参加校内外各项活动。

(3)遵纪守法,无故旷课现象,无有效期内任何处分或其他违纪现象。

(4)勤俭节约,无奢侈消费行为。

(5)获助后须服从学校教育基金会的管理,积极参加学校各类活动。

对于学习标兵奖学金,还应满足下列条件:

学习成绩优秀,参评学年内成绩无不及格,平均学分绩点在专业排名前10%,且综合测评排名专业前10%。

对于励志助学金,还应满足下列条件:

(1)参评学年内成绩无不及格,平均学分绩点在专业排名前50%,且综合测评排名专业前50%。

(2)家庭经济困难,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农村低保家庭学生、农村特困救助供养学生、孤残学生、烈士子女以及家庭遭遇自然灾害或突发事件等特殊情况的学生优先考虑。

上年度已获建华助学基金资助的,原则上不再受理申请。

获得建华助学基金资助的同学,建华建材(湖南)有限公司可优先安排实习,就业时优先录用。

四、申请程序与时间安排

1、11月22日前制订评选方案。

2、11月23日学院下达通知至班级,各班级安排布置评选工作,以班为单位进行民主评议(将班级评议记录表和个申请表交至评定小组办公室)。

3、11月26日前各班级上交汇总材料,电子档发送至评定小组邮箱1363649871@qq.com

具体报送材料:《建华助学基金申请表》(附件1)、个人2020-2021学年成绩单、个人事迹等相关材料。

4、11月28日,经评定小组评定审核,公示3天后,报备学校基金会。

五、工作要求

基于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评定小组加强对助学金使用情况的检查和监督,将通知事项及时、明确告知学生,注重考核学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并结合学生的综合测评情况,全面衡量学生的综合表现。严禁班级从获助学生中收取经费用于班费或其他用途,严禁获助学生使用奖助学金请客、进行高档消费等违规行为,严禁多人分享一个指标及金额,不得以各种名义要求奖助学生捐赠捐助助学金。对于出现的违规行为,一经查实,追回资金,并严肃处理相关当事人和责任人。

学生本人提出书面申请,班级推荐,经评定小组审定,并在学生所在学院范围内张榜公示。申请者必须填写《建华助学基金申请表》,并附相关材料(由个人写明申请理由和家庭困难情况的说明),并提供上一学年学习成绩登记表,交至评定小组办公室。

经评定小组评审后,将获得资助学生名单上报基金会审议。

建华助学基金的评审要严格按照评审程序在限额内等额评审,并将名单按要求公示。

注:本方案由土木与建筑工程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组织实施并负责解释。

土木与建筑工程学院

设计艺术学院

2021年11月16日

附件1

2020-2021学年建华助学基金申请表

本人 情 况

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政治面貌


民族


专业班级


申请类别

□建华学习标兵奖学金 □建华励志助学金

宿舍


身份证号


学号


联系电话


申请

理由

申请人签名: 年 月 日

推荐

意见

推荐人签名: 年 月 日

院系

意见

盖章(签名) 年 月 日

基金会

意见

经评审,并在校内公示_____个工作日,无异议。

盖章(签名) 年 月 日

附件2

2020-2021学年建华助学基金名额分配表

专业

建华学习标兵奖学金

建华励志助学金

土木工程

3

2

工程造价

2

2

工程管理

1

1

建筑学

1

2

城市地下空间工程

1

共计

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