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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木与建筑工程学院实验室开放制度
发布日期:2021年10月29日  点击:

为了充分地利用实验资源,规范有序地做好实验室开放工作,逐步形成高素质创新型人才培养机制,特制定本管理办法。本办法适用于土木与建筑工程学院实践教学中心所有实验室,包括力学实验室、结构实验室、土工实验室、土木工程材料实验室、虚拟仿真实验室等。

一、实验室开放的原则和意义

1、实验室是高等学校实施素质教育、培养本科学生创新精神与实践能力的重要基地;实验室对学生开放、为学生提供实践学习条件是教育教学改革的重要内容。

2、实行实验室开放能最大限度地利用实验室资源,充分发挥实验室在实施素质教育中的重要作用,为学生提供自主发展和实践锻炼的空间,是提高仪器设备利用率的有效措施。

3、实验室开放工作应贯彻面向全校、因材施教、形式多样、讲究实效的原则,重点培养学生的创新意识和动手能力。

4、本管理办法所指的实验室开放,是指在完成正常教学、科研任务的前提下,利用现有师资、仪器设备、环境条件等资源对全校全日制学生以及教师的开放。

二、实验室开放的内容

1、参观实验室。为了便于各年级各专业学生了解学院实验室的建设情况、仪器设备状况及其功能,欢迎学生进入实验室参观;

2、选修课、必修课教学计划内实验。学生为了深化课内实验内容,于课外时间可进入实验室操作,以熟练掌握实验技能;

3、课内实验和课外实验相结合的实验内容。根据教学计划要求做好课内实验之后,对于一些内容涉及面较广,如部分先导问题,或后续延伸问题,学生有积极性作为自选项目,可进入实验室做实验;

4、学生自己设计的创新性实验。此类实验由学生自己提出实验目的、实验方案和步骤,经任课老师同意后进入实践教学中心;

5、对参加课外科技活动、科技竞赛或兴趣小组(专业类或学术类学生社团)的学生开放实践教学中心;

6、教师提出实验研究课题,鼓励学生参与教师课题研究。

三、实验室开放的时间

1、学生参观实验室如参观人数不多时,在规定的实践教学中心人员上班时间内可自由参观;若按班参观,则实践教学中心将根据参观人数多少分组、分批引导参观并进行介绍。

2、实践教学中心开放安排在不与正常实验教学活动冲突的时间内进行,需在星期一至星期五课外活动时间和星期六、星期天进入实践教学中心的学生应提前预约。

四、实验室开放的组织实施

1、每学年开学初,实践教学中心应通过学院网站向师生公布所拥有的实验能力,包括主要仪器设备名称、数量、可开实验项目等。若实践教学中心完成新建、改建、扩建的应及时更新可开实验信息,便于师生选择实验。

2、进入实验室应事先向实践教学中心提出实验预约申请(除参观实验室外),符合开放条件的,实践教学中心一般在3个工作日内安排实验。

3、学生在进入开放实验室前应阅读与实验内容有关的文献资料,做好实验实施方案、步骤等有关实验准备工作。

4、各开放实验的指导教师和实验室管理人员应根据学生人数的多少和实验内容做好实验准备工作,在实验过程中,指导人员应注意加强对学生实验能力、创造性的思维方法和严谨的治学态度的培养。

5、实践教学中心要做好安全和开放情况记录工作。进入实验室实验的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实验室的各项规章制度,按照规范操作,自觉参与实验管理。损坏仪器设备者应严格按照学校有关规定处理。

6、学生在实验过程中要注意观察各种实验现象,认真记录实验数据,实验项目完成后,应向实践教学中心提交实验报告或论文等实验成果。实践教学中心应做好成果收集和论文推荐发表工作。

五、实验指导教师及职责

1、在学生未进入实验室前,应认真分析学生的特点、特长,制定方案;实验前要检查学生的预习情况,对于没有预习的学生不允许做实验。

2、实验时指导教师应巡视、检查学生的操作情况,加强指导,严格要求,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对于学生实验中出现的“意外现象”,要引导学生仔细观察,认真分析,激发学生兴趣,加强对学生实验素质和技能、创造性科学思维方法和严谨治学态度的培养。为保证实验的准确性,教师要检查学生的实验数据并签字。

3、实验结束后,指导教师必须要求学生整理仪器设备,搞好清洁卫生,同时检查仪器、设备等,如发现有损坏等,应按照学校有关规定处理。在实验项目完成以后,指导教师认真做好开放记录;根据学生提交的实验结果和实验态度等及时考核,评出成绩,在学期结束前报学院备案。

4、对于学生自拟或设计的实验,指导教师要积极支持,同时要注意安全,避免发生事故。

5、敦促学生及时提交实验报告或科研报告,并交学院存档,对不能提供实验报告或科研报告的学院将不承认其工作量。

六、对学生的要求

1、学生进入开放实验室要预约,以便指导教师和工作人员提前做准备。

2、学生进入开放实验室前应阅读与实验有关的文献资料,准备好实验实施方案,做好实验准备工作。

3、学生进入开放实验室实行签字制度,同时必须遵守实验室的各项规章制度。损坏仪器设备的需按学校有关规定处理。

4、学生在实验项目完成后,应向实验室提交实验报告或论文等实验结果。对达不到要求的应退回重写,必要时应重做实验。

七、附则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由土木与建筑工程学院负责解释


 

附表1

                     实验室借用申请表

申请人姓名

联系电话

指导老师姓名

联系电话

拟借用实验室编号及名称

拟使用实验设备名称

实验项目

使用时间

日至

实验室借用须知

1.进入实验室,应认真阅读并自觉遵守《实验室使用管理规定》;

2.借用人在借用期间对该实验室的仪器设备、水电暖及房间设施安全负责;

3.未经实验员允许严禁带无关人员进入实验室,或将钥匙转借他人使用;

4.严格按照实验仪器设备操作规程或使用说明书进行操作,因违规操作造成仪器设备损坏的,需承担责任并进行相应赔偿;

5.实验过程中出现设备故障等问题,应及时向实验员报告,严禁私自处理;

6.未经实验员允许,严禁将实验设备带出实验室,确需带出使用时,需提前办理借出手续;

7. 注意用电安全,严禁使用不符合安全标准的插排等,未经实验员允许,严禁私拉乱扯电线,随意移动实验设备;

8. 未经实验员允许,严禁将非本实验室仪器设备带入实验室进行连接使用;

9.保持实验室干净整洁,物品摆放有序,离开实验室前,带走垃圾及实验废弃物,并务必断水、断电、关窗锁门;

10.认真填写《实验设备使用情况登记册》;

11.借用期结束后,及时将钥匙归还实验员,如继续借用,需再次办理借用手续。

本人已阅读以上内容,并严格遵守,如有违反自愿承担一切责任。

使用人签字: 指导老师签字:  实验员签字

备注:本表一式两份,使用人、实验员各留存一份。

附表2

                  实验仪器借出使用申请表

申请人姓名

联系电话

拟借出使用的仪器设备名称及编号

拟借出使用的仪器设备数量

实验项目

使用时间

日至

实验仪器借出使用须知

1.借用人在借用期间对借出使用的实验仪器负全责,不得私自转借他人使用,如出现损坏或丢失,需承担责任并进行相应赔偿;

2.严格按照实验仪器设备操作规程或使用说明书进行操作,因违规操作造成仪器设备损坏的,需承担责任并进行赔偿;

3.实验过程中出现设备故障等问题,应及时向实验员报告,严禁私自处理;

4.借用期结束后,及时归还仪器设备,并填写《实验设备使用情况登记册》,如继续借用,需再次办理借用手续;

5.贵重仪器设备借出,需经院主管领导审批。

本人已阅读以上内容,并严格遵守,如有违反自愿承担一切责任。

 

 

 

 

使用人签字: 实验员签字

 

 

备注:本表一式两份,使用人、实验员各留存一份。


 

 

 

 

 

 

 

 

 

 

 

 

 

 

 

 

 

 

 

 

 

 

 

 

 

 

 

 

备注:本表一式两份,使用人、实验员各留存一份。

附表2

实验仪器借出使用申请表

备注:本表一式两份,使用人、实验员各留存一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