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研室、实践中心、教研办、学工办:
根据学校《关于开展2025-2026学年第二学期期中教学检查的通知》要求,为全面掌握本学期教学运行情况,保障教学秩序,提升教学质量,学院决定于第11-12周开展期中教学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内容
1.日常教学监控与管理情况
重点检查教学运行状况、教风学风建设情况等。学院组织督导组、教研办、学工办开展教学巡查,针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形成常态化检查与反馈改进机制。
2.课堂教学情况
根据《湖南工学院听课制度》的要求,组织党政管理干部听课,及时了解并解决教学中存在的问题;各教研室组织教师对新入职教师、新开设课程、外聘教师课程等开展听课。根据《湖南工学院教师课堂教学规范》的要求,检查教师作为课堂教学第一责任人的履责达标情况(“课堂教学的基本要求第四条—第十六条”)。
3.实验教学情况
学院组织开展实验教学与安全管理的自查工作,包括实验课的教学状况、仪器(包含大型仪器设备)的使用情况、实验室开放情况以及实验室的安全卫生状况等。听取师生对实验教学、学科竞赛和实验室开放的意见和建议,对实验室开放的内容、教师指导、开放时间、安全措施等,以及对本科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和学科竞赛组织和指导情况进行自查,着力提升实验教学水平,加大实验室开放力度,鼓励学生积极参与各类学科竞赛。
4.2026届毕业设计(论文)进展情况
按照学校教务处《关于做好2026届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通知》要求,开展中期检查,检查内容包括学生开题报告、毕业设计(论文)初稿完成情况及完成质量,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改进。
二、检查方式
学院组织督导组、教研办、各教研室及实践中心,开展自查工作,并形成自查总结报告。学校将组织线上检查,主要基于以下两方面展开:其一,学院提交的相关电子版材料;其二,大学生毕业设计(论文)过程管理系统(“格子达”过程管理系统)的材料及相关数据。
三、检查材料提交
1.期中教学检查自查总结报告(教研室、实践中心主任签字后的扫描件)。
2.日常教学监控与管理情况:日常教学检查安排表;日常教学检查巡查原始记录(扫描件)、情况汇总表(或情况通报)等。
3.听课情况:提交听课原始记录扫描件(不少于单位教师数的20%);党政管理干部听课、教师听课信息汇总表(见附件)。
4.实验教学情况:提交开展实验教学检查和安全管理自查报告以及必要的支撑材料(包括实验仪器使用、实验室开放、实验课教学、实验室安全卫生、大型仪器设备使用等原始记录)。
5.毕业设计(论文)进展情况:学院开题报告的提交情况以及初稿完成率,以“格子达”过程管理系统的数据为准。
四、工作要求
请各部门高度重视,认真组织自查,对发现的问题要明确整改措施并跟踪落实,并于5月18日(第12周,星期一)下午17:00前将相关检查材料电子版提交到邮箱15421318@qq.com。
土木与建筑工程学院
2026年5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