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湖南工学院本科学生学籍管理规定》、《湖南工学院转专业实施办法》和《关于做好2024级学生第二次转专业工作的通知》的要求,以及教务处《关于做好2024级学生转专业工作的指导性意见》,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转专业工作小组
组 长:游春华 黄卫华
副组长:唐晓雪 郭范波 王启云 陈浩
成 员:郑立孝 董腾 沈晴晴 黄勇 陈高 罗细飞 吴婷 黄佳丽
二、2024级各专业可转入学生人数计划
序号 |
专业 |
可转入学生人数 |
备注 |
1 |
土木工程 |
14 |
|
2 |
工程管理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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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工程造价 |
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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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城市地下空间工程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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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学生申请转专业基本要求和条件
(一)基本要求。学生在校期间积极向上,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违纪受处分记录。
(二)专业门类限制
我院类专业只接收高考首选科目为物理的学生。
(三)学生原则上在被录取专业完成学业,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学生可自愿申请转专业:
1、因身体健康原因,经二甲以上医院认定不能在原专业继续学习的。
2、因原专业学习特别困难,经所在二级学院认定不适合继续在原专业学习的。
3、因学科兴趣特长或个性发展需要的。
4、退役学生因自身情况需要转专业的。
(四)学生转专业限于大学一年级学生,有下列情形之一,学生不能申请转专业。
1、新生入学未满一学期;
2、正在休学、保留学籍或作退学处理的;
3、在校期间已有一次转专业记录的;
4、恶意拖欠学费的;
5、学生所在专业为招生时有明确限制的。
四、考核办法
1、综合测评。转专业学生以高考录取成绩和本学期人才培养方案规定所修课程平均成绩加权计算进行综合测评。计算方式为:总成绩=高考得分(附加分计算在内)/高考总分x100x50%+期末考核课程平均分x50%。高考成绩须如实填写,如发现没有如实填写者,取消转专业资格。
2、课程考核成绩的计算。考试课程按实际成绩计算;考查课程按优95分、良85分、中75分、及格65分、不及格50分计算,未参加考核计0分。
3、当申请转入我院某专业的学生人数超过转入计划人数时,根据成绩高低确定转入名单。若没有超过,原则上全部接收转入申请。
五、转专业工作程序和时间安排
1、学生提出转专业申请(2025年5月10日-2025年6月20日)。拟申请转专业的学生应在规定的时间填写《转专业申请表》交教学科研办公室,逾期不再受理。联系人:黄佳丽。地点:6221。
2、转入资格初审(2025年6月21日-2025年6月30日)。2025年7月5日前,学院对转入学生进行综合测评,分专业按综合测评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拟接收的学生具体名单。
3、确定接收的转入学生名单学院公示,公示期3天。
4、2025年7月8日前将拟转专业名单报教务处审核。
六、转专业学生的学籍管理和成绩认定
1、转入新专业学习的学生,原编定的学号不变。
2、学生转专业后,应按照转入专业的人才培养方案学习。学生在原专业所修的课程按如下规定认定:
(1)原专业课程符合转入专业对应课程要求的,经转入专业所在教研室确认,并办理学分认定手续,其成绩直接转入该生成绩档案;
(2)对尚未修读、但转入专业已经开设的课程,学生应随该专业低年级学生补修相应课程,具体操作按湖南工学院关于课程补修的要求执行。
土木与建筑工程学院
2025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