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研室及实践中心:
为进一步加强教学过程监控,了解教学进度状况,确保教学各环节质量,学院决定于4月20-21日(第9周星期日、第10周周一)开展期中教学检查。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期中教学检查内容
1.开展课堂教学情况检查:
各教研室听评课情况(重点包括新入职教师、新开设课程、测评成绩靠后的课程)
2.开展实验教学及教学实验室安全检查:
实验中心组织专人开展实验教学和安全管理自查,包括仪器使用情况、实验室开放及实验课的教学情况、实验室安全卫生情况、大型仪器设备使用情况等。
3.开展2025届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情况检查:
各教研室开展中期检查,检查内容包括学生开题报告提交情况、毕业设计(论文)初稿完成情况。
二、检查方式
在各教研室自查的基础上,学院领导、督导组及教研办人员现场检查(查看原始记录)。
三、检查要求
(一)各教研室务必高度重视期中教学检查工作,认真组织实施,对于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或不足,要认真分析原因,提出整改措施。
(二)各教研室根据上述检查内容以及要求形成自查工作总结报告,报告内容包括:检查工作安排、检查过程情况、发现的问题与不足、整改方案等;并且提交听课原始记录(电子档以教师工号和姓名命名)、教师听课信息汇总表。
(三)实验中心提交组织专人开展实验教学和安全管理自查报告,并提交实验仪器的使用、实验室开放及实验课的教学、实验室安全卫生、大型仪器设备使用等原始记录本(电子档)。
(三)请学院各部门将相关材料于4月18日16:00前交至6221黄佳丽老师处,电子档发送至15421318@qq.com。
土木与建筑工程学院
2025年4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