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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校级2012-2013年度评先评优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3年10月21日  点击:

 关于做好校级2012-2013年度评先评优工作的通知

 

根据《湖南工学院关于开展2012-2013学年校级评先评优工作的通知》、《湖南工学院学生奖励办法》及《湖南工学院建筑工程与艺术设计学院学生素质综合测评办法》等文件要求,接学校学生工作处通知,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现就我院2012-2013年度校级评先评优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成立评先评优领导小组

 长:彭志忠 张 

副组长:唐晓雪 甘英明

 员:王云峰 代俭英 徐艳红谷淡平 樊子元 杨周宁 黄馨仪 谢  娟李 跃

二、奖项设置

个人奖:三好学生、三好学生标兵、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学生干部标兵、优秀学生奖学金;

集体奖:先进班集体

三、评定条件

(一)校级三好学生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改革开放,积极参加各项政治活动。遵守学校规定,热爱劳动,爱护公务,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全年无迟到无旷课现象,病假不超过5天。

2、学习好。学习目的明确,学习态度端正,刻苦钻研,特等、一等、二等优秀学生奖学金获得者。

3、身体好。坚持体育锻炼,积极参加文娱活动,有良好的卫生习惯,体育成绩良好以上,经常进行体育锻炼。

4、拖欠学杂费不能参评。

(二)校级三好学生标兵

1、获得校级三好学生。

2、获得一等及以上的优秀学生奖学金。

3、凡在科技创新方面取得优异成绩,可以优先推荐参评。

4、生活俭朴,身心健康。

(三)校级优秀学生干部

1、具有良好的思想品质和良好的行为习惯,具有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和开拓创新精神,工作实绩突出。

2、本学年担任学生党支部、班委、校院级学生会干部(任职时间一年以上),工作积极主动,认真负责;坚持原则,大公无私,勇于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团结同学,助人为乐,在同学中具有较高的威信和号召力。

4、勤奋学习,学年平均成绩排名班级前30%。学年学生素质综合测评排名班级前30%

5、拖欠学杂费者不参评。

   (四)校级优秀学生干部标兵

1、必须从优秀学生干部中产生。

2、校学生会、二级学院学生会、班上主要学生干部。

3、凡在本学年担任班团主要干部期间,某项工作受到省级以上奖励挥着校级以上媒体两次报道以上,可优先参评。

4、学习成绩优秀,学年学生素质综合测评班级前三名。

5、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无受校纪处分或治安、刑事处罚的记录。

(五) 校级优秀学生奖学金

1、特等奖学金获得者:学生的平均成绩、学生素质综合测评在班级排名第一,考试科目单科考试成绩在85分以上(含85分),考查科目成绩为“优秀”。

2、一等奖学金获得者:平均成绩必须列本专业年级学生人数5%的名次以内、学生素质综合测评必须列班级5%的名次以内。

3、二等奖学金获得者:平均成绩必须列本专业年级学生人数钱15%的名次内,学生素质综合测评必须列班级15%的名次内。

4、三等奖学金获得者:平均成绩必须列本专业年级学生人数钱25%的名次内,学生素质综合测评必须列班级25%的名次内。

5、留校察看期内及当学年度(包括评定期间违纪待处理)受到警告以上处分者不参评。

6、留级或降级后第一学年不参评。

7、对评奖无理取闹、拖欠学杂费者不参评。

(六)先进班集体

1、班主任热爱学生工作,责任心强,工作认真负责,工作有计划,有记录,有实绩,进场深入学生了解情况。

2、班、团干部团结合作,以身作则,有高度责任心和事业心,班集体制建设健全,实施有力,各项工作有声有色,一学年内至少组织过2次以上(含两次)有影响、有意义的班级活动。

3、班级学习气氛浓厚,学习成绩优良者占全班人数70%以上;学年平均成绩居本学院同年级前茅。

4、无故意拖欠学杂费的学生。

5、积极参加课外体育锻炼,体育达标率100%

四、各班级评优评先名额分配

见附件:建筑工程与艺术设计学院2012-2013学年评优评先指标分配方案。

注:2012-2013学年被评为先进班集体、先进团支部的班级增加一个优秀学生一等奖学金指标。

五、评定程序与时间安排

(一)评定程序

学生书面申请---带班辅导员协调班主任开展班级评议、推荐---带班辅导员初审---学院党总支审核、党政联席会议通过---张榜公示。

校级优秀学生干部标兵、校级三好学生标兵、特等奖学金由个人向带班辅导员提出书面,学生会学习部汇总,评先评优领导小组审定;先进班集体由班级向带班辅导员提出书面,学生会学习部汇总,评先评优领导小组审定。

(二)时间安排

11025学院制订评定方案。

21025-28日,各班以班为单位学习有关文件,进行民主评议。

31028前,各班报送如下纸质材料至3510,并由学生会学习部收集。过期将视为班级自动放弃。

湖南工学院2012-2013学年校级评先评优推荐审批表(个人奖)电子和纸质档各一份纸质文档要申请人本人签字确认信息正确无误,并要求辅导员签字同意。

湖南工学院2012-2013学年校级评先评优推荐审批表(集体奖)电子和纸质档各一份,纸质文档要申请人本人签字确认信息正确无误,并要求辅导员签字同意。(如该班级无集体奖该项材料不用上交)

4、审批表及建议名单表的电子档打包发送至学习部QQ邮箱。联系人:贺德智,540876927@qq.com

注意:统一使用2013版的湖南工学院2012-2013学年校级评先评优推荐审批表,不得更改表格的内容、格式,或使用自制表格。

六、评定要求

(一)各班要成立专门的评定小组,按照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严格要求,严把标准,

(二)各班优秀学生奖学金评定必须以班级学生素质综合测评分数为基础,严格按照有关条件评选。

(三)辅导员、班主任要加强奖学金使用情况的检查和监督工作,严禁班级从受奖励学生中收取奖金用于班费或其他用途,严禁受奖励学生使用奖学金请客,进行高档消费等违规行为,严禁多人分享一个指标及金额,不得以各种名义要求获奖学生捐赠助奖学金;对于出现的违规行为,一经查实,追回奖金,并严肃处理相关当事人和责任人。

 

建筑工程与艺术设计学院

                            2013年10月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