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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木与建筑工程学院2026年度职称评定工作方案
发布日期:2026年09月11日  点击:


根据学校印发的《湖南工学院2026年度专业技术职称(职务)评审工作方案》湖工党发〔2026〕46号的文件精神,结合土木与建筑工程学院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一、职称评审的组织机构

1.学职称评审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黄卫华、游春华

副组长:唐晓雪、王启云、董腾

成员:贺辉(土木教研室)、陈高(工程实践与双创教育中心)、刘赛(智能建造教研室)、易红卫(造价教研室)、曾佳君(土木教研室)、刘文祥(力学与工程基础课程教研室)、吴婷(教学科研办)、陈晔婷(学工办)。

经办人:罗细飞,龙杰

2.学思想政治与师德综合测评委员会

主任:黄卫华

成员:学院党委委员,各支部书记(参评委员回避)

3.学院教学业绩测评委员会

主任:董腾

成员:学院教学工作委员会(参评委员回避)

4.学院科研业绩测评委员会

主任:王启云

成员:学院学术工作委员会(参评委员回避)

二、评审推荐工作节点

(一)个人申报及材料提交(完成时间:2026年9月14日前)

申报人根据学科专业/身份归属对岗申报,向本人学科专业归属/身份归属的基层单位职称工作小组提交申报材料。申报者可根据职称系列(专业)及分型条件自主选择相应系列、相应层级、相应分型。原则上一人只能申报与所从事工作岗位相对应的专业技术职称,不得跨岗位申报职称,不得同时申报两个系列职称。职称系列(专业)包括教师系列、实验技术系列(高校)、专职辅导员、思政课教师、创业教育专业;部分系列部分层级分教学型、教学科研型。

申报材料分为资格审查材料和业绩评审材料,资格审查材料除提交纸质材料外,还需网上提交,申报人待基层小组按要求实名签字、加盖公章后扫描上传湖南人社公共服务网。纸质材料提交须在2026年9月14日前完成。涉密材料信息严禁网上填写提交。(申报材料要求详见学校网站通知;【职称快讯03】关于做好2026年职称认定、高校系列、实验技术系列(高校)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二)材料初审(完成时间:2026年9月16日前)

学院职称工作小组按照上级和学校文件规定的申报条件,认真审查申报人任职资格、师德师风、教育教学、科研成果及业绩等条件是否符合申报参评条件;同时基层单位职称工作小组负责人及经办人负责,对照申报人的材料原件,依次核实其复印件的真实性,并在复印件上签署“原件已核”,并签署名字和时间,加盖公章。

(三)相关性业绩审查(完成时间:2026年9月16日前)

相关性审查由学院教学工作委员会与学术委员会进行审查,如审查有争议,可提交至学校学术委员会讨论。相关性审查按照按照学校相关文件执行。

(四)评议推荐(完成时间:2026年9月16日前)

组织申报人员公开述职,对其师德师风、学术影响、学科专业建设等进行评议,并由经办人、审核人和基层单位职称工作小组负责人(单位负责人)在相关材料上签署明确意见,加盖学院行政公章后向学校推荐合格人选。

公开述职安排,

土木工程、力学与工程基础课程教研室、工程实践与双创教育中心为一组,述职地点在6201会议室,主持领导为游春华,王启云

智能建造教研室、工程造价教研室、学工办等为一组,述职地点在6307,主持领导为黄卫华、董腾

述职时间:2026年9月16日13:00时。

(五)推荐公示(完成时间:2026年9月17日-19日)

推荐人选的申报材料以及相关性审查结果须在土木与建筑工程学院的网站公示3个工作日。

(六)评审推荐工作期间投诉及异议处理(时间:2026年9月14日-9月19日公示期完成之前)

对思想政治与师德综合测评、教学业绩测评、科研业绩测评结果如有异议,在学院初步评审期间以实名书面材料向各个测评委员会或者学院职称评审工作领导小组提出申诉,对推荐参评人选有异议以实名书面形式向学院职称评审工作领导小组提出异议。

 

土木与建筑工程学院

2026年9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