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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木与建筑工程学院2026年度职称评定工作方案
发布日期:2026年07月22日  点击:

 根据学校印发的《湖南工学院2026年度专业技术职称(职务)评审工作方案》湖工党发〔2026〕46号的文件精神,结合土木与建筑工程学院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一、职称评审的组织机构

1.学职称评审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黄卫华游春华

副组长:唐晓雪、王启云、董腾

成员:贺辉(土木教研室)、陈高(工程实践与双创教育中心)、刘赛(智能建造教研室)、易红卫(造价教研室)、曾佳君(土木教研室)、刘文祥(力学与工程基础课程教研室)、吴婷(教学科研办)、陈晔婷(学工办)

经办人:罗细飞,龙杰

2.学思想政治与师德综合测评委员会

主任:黄卫华

成员:学院党委委员,各支部书记(参评委员回避)

3.学院教学业绩测评委员会

主任:董腾

成员:学院教学工作委员会(参评委员回避)

4.学院科研业绩测评委员会

主任:王启云

成员:学院学术工作委员会(参评委员回避)

二、评审推荐工作节点

(一)个人申报及材料提交(完成时间:2026730日前)

2026年度全省高级职称继续实行网上申报审核与线下评审相结合。申报人员参评材料分为资格审查材料和业绩评审材料。资格审查材料网上提交,须按要求实名签字、加盖公章后扫描上传,纸质材料报送至学校职改办;业绩评审材料线下提交,无须网上申报。中初级职称材料提交参照高级职称要求执行。

(二)材料初审(完成时间:2026年8月3日前)

学院职称工作小组按照上级和学校文件规定的申报条件,认真审查申报人任职资格、师德师风、教育教学、科研成果及业绩等条件是否符合申报参评条件;同时基层单位职称工作小组负责人及经办人负责,对照申报人的材料原件,依次核实其复印件的真实性,并在复印件上签署“原件已核”,并签署名字和时间,加盖公章。

相关性业绩审查(完成时间:2026年8月4日前)

相关性审查由学院教学工作委员会与学术委员会进行审查,如审查有争议,可提交至学校学术委员会讨论。相关性审查按照按照学校相关文件执行。

评议推荐(完成时间:2026年8月4日前)

组织申报人员公开述职,对其师德师风、学术影响、学科专业建设等进行评议,并由经办人、审核人和基层单位职称工作小组负责人(单位负责人)在相关材料上签署明确意见,加盖学院行政公章后向学校推荐合格人选

公开述职安排,

土木工程、力学与工程基础课程教研室工程实践与双创教育中心为一组,述职地点在6201会议室,主持领导为游春华,王启云

智能建造教研室、工程造价教研室、学工办等为一组,述职地点在6307,主持领导为黄卫华、董腾

述职时间:2026848:30时。

推荐公示(完成时间:202685-7

推荐人选的申报材料以及相关性审查结果须在土木与建筑工程学院的网站公示3个工作日。

(六)评审推荐工作期间投诉及异议处理(时间:2026年8月1-87公示期完成之前

思想政治与师德综合测评教学业绩测评科研业绩测评结果如有异议,在学院初步评审期间以实名书面材料向各个测评委员会或者学院职称评审工作领导小组提出申诉,对推荐参评人选有异议实名书面形式向职称评审工作领导小组提出异议。

 

土木与建筑工程学院

2026年7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