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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木与建筑工程学院开展消防安全隐患专项整治的工作方案
发布日期:2026年07月03日  点击:

 

    为认真贯彻落实《湖南工学院开展消防安全隐患专项整治的工作方案》精神,坚决防范遏制校园火灾事故发生,保障广大师生生命财产安全,结合我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落实省委、省政府、学校关于安全生产的决策部署,坚持“有力度、有深度、有成效”的总要求,实施拉网式排查整治。通过为期两个月的消防安全隐患专项整治,系统消除学院突出消防安全隐患,清除顽瘴痼疾,推动学院消防安全制度建设更加规范,坚决防范和遏制火灾事故发生。

二、成立领导小组

组 长:黄卫华  游春华

成 员:唐晓雪、王启云、陈浩、董腾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综合办三办、各教研室、实践教学中心主任为领导小组办公室成员综合办主任任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

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专项整治各项工作,定期研究部署学院消防安全工作,督导检查各部门整治任务落实情况,配合和落实学校领导小组各项任务

三、时间安排

1. 动员部署阶段:即日起至6月27日。学院三办、各教研室、实践教学中心迅速传达学习专项整治工作要求,完成全员动员部署。

2. 全面排查整治阶段:6月28—8月10日。学院各部门对照整治重点任务,以《教育系统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指南》等文件为依据,开展拉网式排查,建立隐患问题台账,逐项明确整改责任、措施和时限,坚持边查边改、立行立改,确保隐患整改闭环销号。

3. 总结提升阶段:8月12—8月20日。全面复盘总结专项整治工作成效,深入分析存在的短板和不足,研究制定长效机制,健全消防安全管理制度体系。

四、排查整治重点

(一)坚决打通“生命通道”

配合学校对教学楼、宿舍楼、等人员密集场所门窗设置防盗网、铁栅栏等障碍物的组织拆除工作。(责任部门:综合办、学工办)

(二)严查电动自行车进楼入户

严禁电动自行车、电动摩托车、电动平衡车及蓄电池在建筑内的门厅、走道、楼梯间、安全出口及宿舍、实验室、办公室内停放或充电。责任部门:综合办、学工办)

(三)严管违规动火与危险作业

实验室、办公场所、宿舍所有电焊、气焊、切割等明火作业,必须严格执行动火审批制度凡发现未办理审批擅自动火的,一律责令立即停止施工,并报告学校工作领导小组进行查处。责任部门:综合办、学工办、各教研室、实践教学中心)

 

(四)严禁违规使用明火

严禁在学生宿舍内使用蜡烛、蚊香、火炉等明火。责任部门:学工办)

)严抓电气线路与用电安全

宿舍、办公场所严禁私拉乱接电线,规范用电行为。责任部门:综合办、学工办、各教研室、实践教学中心)

)严抓实验室消防安全管理

严格落实实验室消防安全责任制,明确每间实验室安全责任人。严禁在实验室内违规使用明火、违规存放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危险化学品须分类分区存放,严禁超量储存。实验期间须严格执行操作规程,涉及危险实验时不得离人;严禁在实验室内住宿、饮食、使用生活电器。大功率设备须单独供电,严禁超负荷运行。实验结束后关闭非必要电源及气瓶阀门。责任部门:实践教学中心)

五、消防安全管理要求

学院三办、各教研室、实践教学中心主要负责人为本部门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对排查发现的隐患,学院各部门要第一时间向学院领导小组报告

六、工作要求

学院各部门要深刻认识当前学校安全稳定形势的严峻性和复杂性,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学校党委和行政的决策部署上来通过消防领域安全隐患专项整治,清除顽瘴痼疾,学院消防安全制度建设更加规范,消防安全风险显著降低。同时,深入推进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紧盯实验室、宿舍舍等重点领域安全隐患抓整改,把学校建成最阳光最安全的地方。

 

                                         土木与建筑工程学院

                                           2026年6月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