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解我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情况,更好落实国家资助政策,提升资助工作的精准度,根据《湖南工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湖工学〔2019〕5号),现就开展2026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小组名单
组长:黄卫华、游春华
副组长:陈浩、唐晓雪、王启云、董腾
成员:罗细飞、杨 瑞、陈晔婷、买明·吐尔逊、王倩雯、彭里格、王斌、尹馨逸、刘歆昱、梁艳、各班班主任。
各班级成立评议小组,由辅导员、班主任、学生代表组成,其中学生代表不能是被评议对象,认定评议小组成员中,学生代表人数合理配置,应具有广泛的代表性,一般不少于班级总人数的20%,其成员名单应在本班范围内公示。
二.认定对象及原则
认定对象为湖南工学院在读全日制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等级分为特别困难、困难和一般困难三个档次;
班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入库学生(困难学生)的认定比例原则上不超过班级总人数的30%(取整),具体可根据各班级实际情况来控制认定名额。其中,七大类学生认定等级为特别困难,其他同学无特殊情况则认定为困难或一般困难;
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低保家庭学生、农村特困救助供养学生、孤残学生、烈士子女、家庭遭遇自然灾害或突发事件等特殊情况的学生,各班级要给予重点关注,优先考虑入库。
三.认定程序
1. 个人申请
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填写好《湖南工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附件1)和《湖南工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承诺书》(附件7)并提供能够真实反映其家庭经济状况的支撑材料,并向班级民主评议小组提出申请;
2. 班级民主评议
各班级认真做好资助政策宣讲,成立民主评议小组,根据学生提交的资料,结合学生的家庭实际情况,确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各档次名单,填写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班级民主评议情况》(附件2),认定后在本班公示3个工作日,无异议后上报学院认定工作组复审;
3. 分团委学生会汇总
分团委学生会勤工部汇总各班级、团支部公示无异议后的认定名单,并建立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档案;
4. 学院审核、录入系统
我院将召开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组专题会议,审核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情况。认定结果报我院党政联席会议讨论通过,学院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报校学生处资助中心。
四.上交材料内容和要求
1. 个人填写
《湖南工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附件1)和《湖南工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承诺书》(附件7)要求用碳素墨水或黑色水性笔填写,字迹工整清晰,不得潦草和涂改,否则无效;
2. 班级汇总
各班级组织填写详细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班级民主评议情况》(附件2)、《湖南工学院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学生情况统计表》(附件5)、《放弃受助资格》(附件6)、《班级非建档立卡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签名表》(附件8)、班级民主评议小组人员名单公示截图(附件12)、入库同学名单班级公示截图(附件13),提交电子文档和纸质文档;
《湖南工学院困难学生认定汇总表》(附件3)按照特别困难、困难、一般困难顺序输入、《湖南工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分类汇总表》(附件4)、《困难认定评定信息导入模板》(附件9)、《困难认定家庭成员导入模板》(附件10)、《困难认定资助情况导入模板》(附件11),提交电子文档。
各班级将上述材料收齐整理后,以班级为单位统一上交,纸质材料请于9月10日19:00-21:00递交至建工楼6313办公室,各班电子档材料于9月10日晚21:00之前发至院学生会勤工部邮箱:
23级:2159185320@qq.com;
24级:3284861164@qq.com;
25级: 3477226927@qq,com;
26级:3552916329@qq.com。
五. 工作要求
1.请各班级在认定学生档次时,实事求是,认真审核学生申请材料、班级评议材料,必须确保学生本人知情,确保认定工作公开、公平和精准。如有问题,请反映至6220办公室彭里格老师处(电话:13787342140);
2.因个人原因放弃受助资格的,必须签订《放弃受助资格》(附件6);
3.根据工作安排,凡是申请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必须签订《湖南工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承诺书》(附件7);
4.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工作认定组对认定结果开展抽查复核,通过电话、访谈、实地走访等方式了解我院各年级和各班级的工作情况,核实被认定学生的家庭经济和日常表现情况。如发现弄虚作假、高消费等现象,一经核实,将取消资助资格,并收回资助资金;情节严重的,学院根据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六、附件(1-8详见附件,9-13为汇总件)
附件1:湖南工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
附件2: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班级民主评议情况;
附件3:湖南工学院困难学生认定汇总表;
附件4:湖南工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分类汇总表;
附件5:湖南工学院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学生情况统计表;
附件6:放弃受助资格;
附件7:湖南工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承诺书;
附件8:班级非建档立卡等经济困难学生签名表;
附件9:困难认定评定信息导入模板;
附件10:困难认定家庭成员导入模板;
附件11:困难认定资助情况导入模板;
附件12:班级民主评议小组人员名单公示截图;
附件13:入库同学名单班级公示截图。
湖南工学院土木与建筑工程学院
2026年6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