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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5年发展团员中期新增计划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5年11月03日  点击:

学院各班级团支部:

根据《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发展团员工作细则》(中青发〔2023〕13号)、团省委《关于高质量做好2025年全省发展团员工作的指引》《关于下发2025年发展团员中期新增计划的工作提示》文件要求,现开展2025年发展团员中期新增计划的工作,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基本条件

1、年龄在14周岁以上,28周岁以下的在校大学生;

2、思想上进,坚决拥护、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3、承认团的章程,执行团的决议;

4、有明确的学习目标,学习认真刻苦,学习态度端正;

5、具有团队意识、服务意识、责任意识和奉献精神,在班级或学生团体担任学生干部者优先;

6、团课学习不少于8小时,思政课考评优良,成为注册志愿者,积极参加志愿服务;

7、有两名品学兼优的团员或党员愿意介绍其入团;

8、具有以下情形的不予发展:

(1)有违纪行为或纪律处分;

(2)参加过全省大学生青马骨干网络培训但未结业的不予发展。初次参加全省大学生青马骨干网络培训的可以发展,校团委持续关注跟踪学习情况,并将最终完成情况报送至校党委组织部及学院作为入团参考依据。

二、名额分配

根据校团委分配给学院团员的发展指标和上半年已发展人数,学院2025年下半年新团员发展新增名额为6名(含楚怡1名)。

三、具体要求

1、各班级团支部应高度重视,严格把关,认真落实,实事求是的完成此次团员发展工作。

2、审核过程中,如发现材料有弄虚作假的情况,将取消其新团员发展的资格,同时视情节轻重给予团内处分,且不得补报。

四、材料收取

纸质档:所有纸质材料以个人为单位用档案袋装好并上交。

收取时间:11月5日(周三)19:00-21:00。

收取地点:建工楼6201。

电子档:所有材料的电子档以个人为单位发至邮箱994673743@qq.com。

收取时间:11月5日(周三)19:00前。

联系人:高佳颖  联系电话:18131276536,逾期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