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工学院团总支•学生会文件
建工团字〔2014〕34 号
建筑工程与艺术设计学院宿舍管理规定
一、 管理目标:
干净、整洁、安全、舒适、文明。
二、 基本要求:
(一)纪律方面:
1、 按时就寝,按时起床,起床、就寝做到快、静、齐;
2、 学生应按学校规定的时间回家、返校,平时不得随便回家;
3、 不随便留客住宿,不调换床位,未经许可不得擅自在外过夜;
4、 到了睡觉时间,不得发出声音,不得做影响他人休息的事情;
5、 不得在寝室内点蜡烛及其它可燃烧物,不得使用大功率违规电器;
6、 同学之间互相帮助,不得在寝室里吵闹、打架、起哄、说脏话;
7、 不拿他人东西,借用物品要及时归还。
(二)卫生方面:
1、 床上(22):被子16分,被子叠成方块形,被子每床4分扣完为止。床上用品整齐干净,枕头放在另一头,枕头靠墙处可放少许小件物品(整齐摆放),6分,一个1分;
2、 书桌上、书架内学习用品、按长短、大小摆放整齐(20):平分到人,桌面杂乱每张扣2分;书架内的学习用品整齐摆放,每个2分。扣完为止;
3、 地面干净(16):地面未打扫扣16分,正在打扫扣6分;地上有水渍扣5分;地上有垃圾扣5分;
4、 生活用品(10):卫生用具、脸盆、桶、热水瓶整齐摆放于阳台4分,碗筷、口杯、牙膏、牙刷等洗漱用品按大小整齐摆放4分;毛巾、浴巾统一挂放于一边2分;
5、 鞋子鞋跟朝外整齐摆放(6):乱放在地板上扣4分;乱放在床底下扣2分;
6、 凳子统一摆放,人离开时,凳子放在书桌下(6):一张1分;
7、 箱子、提包统一整齐摆在壁橱内(6):每个包1分,扣完为止;
8、 门窗阳台干净整洁(4):门、窗沿上有灰尘扣2分;
9、 室内空气清新无异味(2);
10、 室内整体布局整齐、统一、美观(8):主观感受2分,蚊帐、床帘不统一扣2分,饮水机乱放扣2分;网线、铁丝杂乱无章扣2分。
(三)寝室长职责:
1、 在宿管部的指导下全面负责寝室事务,及时汇报寝室有关情况;
2、 在就寝前应检查寝室有无人员未到就寝,维持就寝纪律;
3、 负责锁好寝室门,监督本寝室的卫生、物品摆放;
4、 实行寝室长查寝制度,具体见《查寝制度》;
5、 应负责落实寝室管理制度。
(四)奖励办法:
1) 文明寝室每学期评比一次,每学期评选出70个文明寝室并 颁发荣誉证书和文明寝室牌;
2) 每个学期评选出十五名优秀寝室长并颁发荣誉证书;
3) 每个学期评选出一个优秀班集体,增加其奖助学金名额各一个;
4) 每学期参加查寝的寝室长在综合测评时加两分德育分;获得文明寝室称号的寝室长加两分德育分、寝室成员加一分德育分;获得优秀寝室长称号的寝室长加两分德育分;荣获优秀班级体的班级,班级成员均加一分德育分。
(五)惩罚办法:
a) 每个学期选出30个差评寝室,寝室长扣两分德育分、寝室成员扣一分;获差评班级,该班级全体成员扣一分德育分;
b) 每学期选出三个差评班集,缩减其班级奖助学金名额(缩减程度由该班级差评寝室多少状况而定);
c) 违规电器使用者一经发现立即没收(不退还违规电器),初次使用者没收并在班长团支书会议上通报批评,三次以上使用者取消其评奖助学金、入党积极分子资格。
三、 寝室安全管理制度:
1、 寝室内不得随意私拉电线,乱接电灯,不得使用“热得快”、取暖器、电炉等大功率违规电器;
2、 寝室内不得擅自点蜡烛,焚烧废纸、燃点蚊香,确保安全;
3、 寝室人员要自觉爱护公共财产,寝室内的学校财产如有自然破损,应及时申请报修;
4、 寝室人员离开寝室时,都应自觉检查门、窗是否关好,电源是否关闭;
5、 寝室如发生失窃,应及时通过辅导员向学校报告;
6、 节假日期间如有不回家的同学要经辅导员同意;
7、 宿舍区内禁止喝酒、赌博或传阅不健康书刊;
8、 一般情况下,外来人员不得进入学生宿舍,宿舍内不得留宿外来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