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与艺术设计学院
关于鼓励学生报考研究生、各类职业技能资格证书的实施办法(试行)
为进一步加强学风建设,全面落实《教育部关于全面提高高等教育质量的若干意见》,促进高等教育更好地适应社会需要,缓解建筑业对技能型人才紧缺状况,提高学生实践能力和就业竞争力,我院决定实施研究生、各类职业技能资格证书培训工程,现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一、 指导思想
以全面素质为基础,以能力为本位,以就业为导向,坚持正确的办学指导思想,帮助学生形成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正确的价值观,加强实践教学,造就建筑行业一线迫切需要的高素质技能型人才。
二、 实施措施
1、要求我院学生在毕业前需取得一个职业技能资格证书,原则上工程造价专业、工程管理专业学生需取得造价员证,土木工程专业学生需取得施工员证;
2、要在思想教育中,把鼓励学生考研、考证纳入到新生入学教育和大学四年学习生涯规划中,引导低年级学生早做打算,早作准备;
3、根据学生的实际需求,学院将组织各类考试培训班,并开展相关方面的指导讲座;将及时准确地向学生提供各类考试的报名条件、程序、考试时间等相关信息;
4、学院鼓励、扶植学生成立考研、考证的相关社团;
5、学院将设法开辟专门的考试复习教室,考研、考证的学生凭相关证件可以到该教室自修复习;
6、在教学安排上要为考研、考证学生提供各种便利,各位专业教师要主动为他们进行指导,根据考研学生的实际情况,各教研室要合理安排好他们的实习环节。
三、 奖励措施
1、学院将学生参加考研、考证的相关表现纳入到学生综合测评及其他各类奖励、资助的评比条件中;
2、考证学生通过考试并获得资格证书,可在综合测评中适当加分,就业过程中学校可以优先予以推荐;
3、学院对于学生考研录取率、考证通过率较高的班级给予奖励,具体奖励办法另行规定;该班优先推荐优秀班集体,班主任优先推荐学校优秀班主任,学生干部在评先评优中给予倾斜。
四、本实施办法由学院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