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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木与建筑工程学院2024届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方案
发布日期:2024年01月22日  点击:


根据湖南省教育厅《关于评选2024届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和创新创业优秀毕业生的通知》(湘教通〔2024〕11号)文件精神和《湖南工学院学生奖励办法》(湖工学〔2022〕5号)以及《关于开展2024届优秀毕业生和创新创业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的通知》,结合学院实际情况,决定在土木与建筑工程学院2024届毕业生中开展优秀毕业生、创新创业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学院评选工作小组

组 长:黄卫华、游春华

副组长:郭范波、唐晓雪

成 员:罗细飞、杨瑞、刘佳林、王倩雯、买明·吐尔逊、陈晔婷、罗心阳、尹馨逸、王斌、各毕业班班主任

二、参评对象

土木与建筑工程学院2024届全体全日制本科毕业生。

三、奖项设置

校级优秀毕业生、省级优秀毕业生、省级创新创业优秀毕业生。

四、奖励标准

根据《湖南工学院学生奖励办法》(湖工学〔2022〕5号),校级优秀毕业生500元/人;省级优秀毕业生和省级创新创业优秀毕业生不再单独奖励,由省教育厅授予“2024届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或“2024届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创新创业优秀毕业生”称号,颁发荣誉证书。

五、评选条件

(一)校级优秀毕业生

1、努力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政治思想过硬。

2、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良好思想道德、心理素质和行为习惯。

3、遵守宪法、法律、法规以及学校规章制度,在校期间未受任何校纪处分,无任何治安、刑事处罚的记录。

4、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或在思想道德、学习成绩、专业实习、文体活动、社会实践、科技创新、学术研究等方面表现突出。

5、学习勤奋,成绩优良,具有较强的实践能力和创新精神。

6、热爱集体,关心同学,积极参加体育锻炼,达到《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积极参加校园文化活动,身心健康。

7、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曾获校级及以上三好学生(标兵)、优秀学生干部(标兵)、优秀团员、优秀团干等荣誉称号。

(2)曾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校级奖学金二等及以上奖学金。

(3)在某一方面表现突出、成绩显著,在社会取得重大反响或为学校争得荣誉。

8、符合毕业条件的退役大学生,直接授予校级优秀毕业生荣誉称号,不占学院推荐名额。

(二)省级优秀毕业生(含创新创业优秀毕业生)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自觉学习党的理论知识,政治立场坚定。

2、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及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在校期间无任何违法违纪行为。

3、学习勤奋刻苦,成绩优秀,顺利完成学业,具有较强的实践能力和创新精神。

4、身心健康,热爱集体,关心同学,积极参加校内外实践及公益活动,在校期间达到《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良好等级以上。

5、在某一方面表现突出,成绩显著,并获得有关重要奖励,其中:

A.获评“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的须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获得省级或以上有关荣誉;

(2)被评为校级三好学生、优秀党员、优秀团员或校级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党员干部、优秀团员干部等校级奖励两次以上(含两次)。

B.获评“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创新创业优秀毕业生”的须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参加省级及以上创新创业大赛并获奖;

(2)创新创业实践成效较为显著(从项目时间、规模、质量、

效益、前景及影响力等方面综合评价)

6、省级优秀毕业生必须在校级优秀毕业生中产生,省级创新创业优秀毕业生可以不是校级优秀毕业生。

7、省级优秀毕业生和省级创新创业优秀毕业生不得为同一人。

8、参军入伍退役后入学或复学的 2024 届毕业生,满足评选条件的,可优先推荐,不受评选指标限制.

9、对响应国家号召,参加国家或湖南省组织实施的基层就业项目,自愿到基层、边远地区、贫困县和艰苦行业就业的毕业生,特困家庭毕业生或身体残疾毕业生,在同等条件下可优先推荐。


六、指标分配

校级优秀毕业生推荐名额分配(28)

专 业

总人数

名 额

土木(20级道桥)

85

4

土木(20级房建)

107

5

土木工程2006

42

2

工程管理2001-2002

102

5

工程造价2001-2003

154

7

工程造价2004

36

2

城市地下空间2001

39

2

合计

27

剩余2名额由学院工作小组从申请名单中综合考察推荐

省级优秀毕业生推荐名额分配(15)

专 业

班级数

名 额

土木(20级道桥)

5

2

土木(20级房建)

5

3

土木工程2006

1

1

工程管理2001-2002

2

2

工程造价2001-2003

3

3

工程造价2004

1

1

城市地下空间2001

1

1

合计

13

剩余2名额由学院工作小组从申请名单中综合考察推荐



七、评定程序与时间安排

(一)评定程序

学生书面申请——带班辅导员、班主任为组长,开展班级评议——学院党委会、党政联席会审核——学院公示——学校审核。

(二)时间安排

1、1月22日前,学院制订评定方案。

2、2月16日前,2020级各班以班级为单位学习相关文件,成立优秀毕业生评议小组,由院学生会学习部收取各班评议小组名单的公示截图。

3、2月17日-2月18日,2020级各班评议小组进行优秀毕业生及创新创业优秀毕业生名单的民主评议,(注意:参评省级优秀毕业生须有校级荣誉2项以上或省级荣誉1项以上,校级奖学金除外)在班级民主评议的基础上,由班主任、辅导员提出推荐对象名单。同时,将评议结果公示于班级群。院学生会学习部收取名单公示截图、推荐名册(附件2与附件5)及佐证材料。

4、2月19日-2月20日,审核各班级推荐学生的成绩及荣誉,收取相关电子档。由院学生会学习部收集2020级各班审批表(附件1、3、4)及佐证材料电子档。各班级于2月19日12点前将相关材料电子档打包发送至邮箱:1035232807@qq.com。因个人原因未及时报送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申报。

5、纸质档收取时间2月23日-2月25日,届时2020级各班报送如下纸质材料至6313,院学生会学习部负责收集。

(1)湖南工学院2024届校级优秀毕业生推荐审批表(见附件1)纸质档一份。

(2)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2024届优秀毕业生推荐表(见附件3)纸质档一份。

(3)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2024届创新创业优秀毕业生推荐表(见附件4)纸质档一份。

(4)每人需交获奖证书复印件(校级两份、省级一份)。

以上纸质文档要申请人本人签字确认信息正确无误,并需辅导员签字同意。

6、学院逐一考察班级提名对象,广泛征求任课教师、辅导员、班主任意见的基础上,报党委会和党政联席会审核,通过后在学院网站公示3天,再向学校推荐。

八、工作要求

1、要加强对评选工作的领导,认真组织实施。整个评选工作要在学院党委和行政的领导下进行,并明确具体工作事项。

2、要严格按照评选条件,坚持公平、公正、择优原则,确保优秀毕业生的评选质量,做到宁缺勿滥。

3、要严格遵循“四不”原则,即不准在评选过程中搞优亲厚友、暗箱操作;不准搞平均主义、拉票、受贿等;不准截留、挤占、挪用、骗取、套取学生奖金;不准将学生奖金冲抵班费或其他费用。如在评选过程中发现有违反以上原则的情形,请及时与学院监督员反映。反映电话及办公地点如下:

刘佳林  办公室:6220 电话:13723824521  

罗心阳  办公室:6220 电话:18570475585

土木与建筑工程学院

2024年0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