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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木与建筑工程学院关于做好2022年下半年学生党员发展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年11月09日  点击:

各党支部:

为认真做好学生党员发展工作,确保党员发展工作公开公平公正、规范有序,根据《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和学校发展党员工作相关要求,结合我院实际,现就我院2022年下半年学生党员发展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发展对象

1、19级、20级本科学生;

2、21级、22级本科学生原则上不考虑发展,特别优秀且符合条件的除外。

二、发展条件

(一)思想政治

1、坚持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决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2、思想上有入党的强烈愿望,在实际行动中有不断端正入党动机的具体表现。

3、递交入党申请书时年满18周岁。

4、递交入党申请书到入党推优原则上需满6个月,且入党推优材料规范齐全。

5、已参加党校入党积极分子培训且顺利结业。

6、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之后,每季度至少向党组织书面汇报一次自己的思想。

7、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之日算起,培养考察期应达1年以上。

(二)工作能力

1、学生干部应工作认真负责,全心全意为同学服务;普通同学应积极主动参加学校、班级组织的各项活动,努力为组织或集体作出贡献。

2、在学院团学活动中有突出表现者可以适当考察。

(三)群众基础

1、培养联系人认可:培养联系人向党组织表达明确肯定的意见,考察对象经过一年以上的培养、考察,已基本符合党员发展条件,可以发展。

2、同学接受:能团结同学,助人为乐、关心同学,群众基础良好。

3、教师肯定:班主任、有关教师、辅导员对考察对象的意见应基本趋同,即基本符合党员发展条件,可以发展。

(四)学习成绩和日常表现

1、模范遵守学校和学院各项规章制度。

2、在各类宿舍检查中表现良好。

3、在各类活动中表现积极。

4、学习刻苦认真,成绩优良。

5、同等条件下,疫情期间有突出表现者优先考虑。

(五)有以下情形之一者,原则上不予发展

1、不服从组织安排,不参加组织生活、政治学习及学院安排的各项活动的。

2、前一学年内,不及格课程达两门及以上。

3、所在宿舍脏乱差,或所在班级(寝室)同学出现重大违反校规校纪的情况,未能及时制止并向组织反映者。

4、培养考察期内被举报存在问题,经调查属实的。

5、受到处分或各级通报批评的。

三、发展计划

党支部名称

组成单位

符合发展要求的积极分子人数

支部书记

发展人数

学生第一党支部

地下1901

67

彭里格

8

地下2001

土木2001

土木2002

土木1901

土木1902

学生第二党支部

土木2003

36

曾欢艳

4

土木2004

土木2006

土木1903

土木1904

学生第三党支部

土木2005

18

吴婷

2

土木1906

土木1907

土木1908

学生第四党支部

工程2001

48

陈晔婷

6

工程2002

工程1901

工程1902

学生第五党支部

造价2001

69

王倩雯

8

造价2002

造价1901

造价1902

学生第六党支部

造价1903

44

刘佳林

6

造价1904

造价2003

共计


282


34

四、发展程序

(一)党支部推荐

入党积极分子所在党支部召开会议,听取培养联系人汇报培养教育情况,并对入党积极分子的情况进行考察,形成一致意见后,向党支部提出列为发展对象人选的建议。

(二)召开支部党员大会

各党支部召开支部党员大会,入党积极分子将自己培养考察期一年内的思想、学习、工作等方面的表现情况向党支部全体党员大会做详细介绍,重点突出入党动机、自身的先进性和入党积极性,接受支部全体党员提问,并听取党内外群众的意见,且得到绝大多数群众认可的入党积极分子方可确定为发展对象人选。党支部全体正式党员对入党积极分子能否成为发展对象进行投票表决,票数过半者方可成为发展对象人选。

(三)党委审批

各党支部将发展对象人选汇总后报党委审批。

(四)公示

将确定的发展对象进行公示,公示期为五个工作日。

五、时间进度安排

11月13日——11月18日,各支部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全面考察,形成推荐意见,确定发展对象推荐人选。

11月20日,党支部召开征求党员群众意见座谈会,讨论确定支部发展对象人选。

11月21日,党支部将入党积极分子列为发展对象人选的决议,报学院党委审批。

11月22日,学院党委审批并将确定的发展对象进行公示。

12月15日,完成政治审查工作。

12月18日,支部大会讨论接收预备党员。

12月20日,学院党委审批。

12月22日,向学校党委组织部备案。

六、工作要求

(一)各党支部按照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严格要求,严把标准。

(二)各党支部必须严格按时完成各项工作。

(三)支部大会必须按照有关要求完成各项会议议程,并做好会议记录,会后一周内将支部党员大会会议记录复印件存档备用。

(四)发展材料必须按照相关要求规范填写。


中国共产党湖南工学院土木与建筑工程学院委员会

                                       2022年1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