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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十四五”专项规划、教学院(部、中心)规划总结报送工作的通知

浏览数:次 发布时间:2025-11-10 打印本页

院属各部门、单位:

为全面统计、梳理和评估学校“十四五”规划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进一步推进“十五五”规划编制,现就做好“十四五”规划总结报送工作通知如下。

一、报送内容

(一)专项规划牵头部门报送:

1.《湖南工学院“十四五”学科建设规划》总结由研究生与学科建设处牵头;

2.《湖南工学院“十四五”专业建设规划》总结由教务处牵头;

3.《湖南工学院“十四五”师资队伍建设规划》总结由人事处牵头;

4.《湖南工学院“十四五”校园建设规划》总结由后勤基建处牵头。

(二)教学院(部、中心)报送:“十四五”教学院(部、中心)规划总结。

专项规划、教学院(部、中心)规划牵头单位要认真对照学校总规、专项规划、教学院(部、中心)规划主要任务和指标,形成实施情况总结评估报告,并在报告中列明各项指标完成情况表

二、报送要求

专项规划总结11月30日前提交、教学院(部、中心)规划总结12月30日前提交。

请将纸质文稿向分管(或联系)校领导汇报后,经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加盖部门、单位公章后报送到教学大楼803室。电子版发送至邮箱:16079335@qq.com。

联系人:王老师;联系电话:6358。

附件:湖南工学院“十四五”规划完成情况总结报告参考提纲

湖南工学院“十五五”规划编制工作办公室

2025年1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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