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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工学院硕士立项建设规划任务分解表

浏览数:次 发布时间:2020-10-22 打印本页


新增硕士学位授予单位增列条件

20171月—20201

20201月—20231

实施部门

配合部门

1、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办学定位清晰、目标明确、特色鲜明,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落实到位;

2、已获得学士学位授权8年以上;

3、专任教师中具有博士学位教师的比例不低于25%

4、具有硕士以上学位教师的比例不低于80%

5、生师比不超过17:1

6、部分教师担任过硕士生导师,拟聘导师中应有一定比例的双师型教师及行业、企业专家;

7、近5年内一般应获得多项省部级及以上教学奖励、精品课程、卓越计划和通过专业认证,无重大学术不端事件。已制定科学完整的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能够按方案开设高水平硕士生课程;

8、近5年,师均年科研经费不低于4万元(文科单科性高校和艺术体育类高校不低于1万元)。一般应获得多项省部级及以上科研奖励,有多项科研成果直接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取得较好的经济社会效益。

9、具有支撑硕士研究生培养所必需的实验室、基地等教学实践平台;拥有充足的教学科研仪器设备、图书文献资料;国内学术交流与合作活跃,与行业、企业等有实质性合作成果;学校生均经费收入不低于3万元(艺术体育类高校不低于4万元);

10、学校研究生教育管理机构健全,专职管理人员配置合理,规章制度完善,执行情况较好。有完善的研究生奖助体系,公共服务体系完备。

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办学定位清晰、目标明确、特色鲜明,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落实到位,并逐步提升学校办学影响和知名度。

党政办

组织部、教务处、学生处、学科建设中心、宣传部

推进学校综合改革,督促各单位落实学校十三五规划,充分调动教师教学、科研积极性,大力激发师生的创新创造活力。

综改办

党政办、教务处、人事处

年生均经费收入不低于2万元。

年生均经费收入不低于3万元。

财务处

科技处、学科中心、校企合作处

做好拟授权学科和支撑学科建设工作,每年投入不低于1500万元,并在建设期内逐年递增。

1、聘请1-2位长江学者、芙蓉学者等高端人才来校工作;

2、全校专任教师具有博士学位的人数不低于16%,具有硕士学位人数不低于72%

3、生师比低于181

1、聘请1-2位长江学者、芙蓉学者等高端人才来校工作;

2、全校专任教师具有博士学位的人数不低于25%,具有硕士学位人数不低于80%

3、生师比低于171

人事处

各学院()

培养具有学位点建设和研究生教育管理经验的干部,充实学科建设中心(研究生管理办公室)人员,制订一系列配套措施保证建设规划的顺利实施。

1、新增1-2门国家级精品课程,获得1-2项省部级教学成果奖;

2、获批省部级及以上教学团队1-2个。

3、主编教材10-20部。


1、新增2-3门国家级精品课程,获得2-3项省部级教学成果奖,实现国家级教学成果奖零的突破;

2、获批省部级及以上教学团队1-2个。

3、主编教材15-30部;

4、建成1个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

教务处

各学院()

1-2个专业通过中国工程教育认证。

2-3个专业通过中国工程教育认证。

教评处

各学院()

1、校内兼职博导、硕导人数不低于50人;

2、获批湖南省重点实验室1-2个;

3、获批湖南省特色应用学科1-2个;

4、获批省部级科技创新团队1-2个。

1、校内兼职博导、硕导人数不低于60人;

2、获批国家企业技术中心或国家工程实验室1-2个;

3、获批湖南省特色应用学科1-2个;

4、获批省部级科技创新团队1-2个。

学科建设中心

各学院()

1、培育2-3个省级重点实验室或国家工程实验室;

2、制订完善的研究生奖助制度及公共服务体系;

3、制订研究生培养方案;

4、优化学科布局,主动对接我省相关领域重大建设项目。

1、承担省部级及以上级别纵向科研项目150项以上,总经费不低于6000万元,师均年科研经费不低于2万元;

2、出版专著10-20部;

3EISCISSCI检索论文不少于200篇;

4、获各类省部级及以上科研奖励不少于5项;

5、科技成果转化产值达到2亿元。

1、承担省部级及以上级别纵向科研项目200项以上,总经费不低于1.2亿元,师均年科研经费不低于4万元;

2、出版专著15-30部;

3EISCISSCI检索论文不少于200篇;

4、获各类省部级及以上科研奖励不少于5项,力争国家级奖励零的突破;

5、科技成果转化产值达到4亿元。

科技处

各学院()

1、加强学术交流,出台政策鼓励教师参加国际交流及高层次学术会议,不少于9人次;

2、确保境外学生来我校学习及我校学生赴境外交流访问人数有所增加。

1、加强学术交流,出台政策鼓励教师参加国际交流及高层次学术会议,不少于9人次;

2、确保境外学生来我校学习及我校学生赴境外交流访问人数有所增加。

国交处

各学院()

1、提高授权学科、支撑学科和特色专业的学术文献收藏比重,逐步加大数字资源的收藏力度,增加国内外重要数据库种类,建立本校特色馆藏数据库;

2、生均纸质图书达到92册。

图书馆


1、加快电子公共平台建设,完成校园“一卡通”建设;

2、校园出口总带宽达到19GB,初步达成“智慧湖工”目标。

网络中心


争取完成学生活动中心、国际学术交流中心和校园绿化亮化美化等三期建设项目。

基建处


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达到2.15亿元。

资产处


培育先进学生典型。

学生处

团委


工程专业学位硕士点增列条件

20171月—20201

20201月—20231

实施部门

配合部门

1、参与本领域工程硕士研究生教学与指导的行(企)业教师人数不少于1/2

245岁以下比例不少于1/3,具有博士学位人员比例不少于1/2

3、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骨干教师不少于5人;

4、获得外单位硕士及以上学位人数不低于1/5

5、具有职业资格证书或具备相应行业工作经验或承担过工程技术类课题的人员比例不少于1/3

6、有不少于1/5的教师参与过本单位或其他单位工程硕士研究生的指导工作。

7、近5年师均年科研经费不少于10万元,年科研经费不少于200万元(其中工程技术类课题经费不少于100万元,省部级及以上纵向科研经费所占比例不少于20%);

8、近5年在本领域取得高水平学术成果不少于3项;

9、有一定数量的省部级(或一级行业协会)科学技术奖或应用成果(授权的发明专利、获得应用的技术规范或行业标准);

10、近5年,每位骨干教师主持过省部级及以上科研课题,且至少有1项工程技术类课题在研;

11、与行(企)业联合培养工程硕士研究生,在支撑工程领域方向的相关学科开展案例教学和实践教学,确保研究生能够参与工程技术类课题;

12、至少有2个职责明确、长期稳定的联合培养基地;

13、联合培养基地至少有5名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能够参与工程硕士研究生的全程指导。

1、科研经费进账不少于780万元;

2、新增承担省部级科研项目28项,新增公开发表学术论文65篇;

3、新增省部级及以上科研成果奖不少于1项;

4、新增授权发明专利不少于15项;

5、建成与区域内知名企业共建的高水平专业硕士联合培养基地1个。

1、科研经费进账不少于900万元;

2、新增承担省部级科研项目32项,新增公开发表学术论文96篇;

3、新增省部级及以上科研成果奖不少于2项;

4、新增授权发明专利不少于20项;

56年建设期内引进或培养长江学者、芙蓉学者等高端人才1-2名,新增教授4-6名,新增博士6名;

6、建成与区域内知名企业共建的高水平专业硕士联合培养基地2个;

7、建设期末,保证完成左侧“工程专业学位硕士点增列条件”中列出的所有要求。

安工学院

人事处、学科建设中心、科技处、教务处、校企合作处

1、科研经费进账不少于528万元,年师均科研经费不少于8万元;

2、新增承担省部级及以上科研项目24项,新增公开发表学术论文90篇;

3、新增省部级及以上科研成果奖不少于1项;

4、新增授权发明专利不少于15项;

5、建成与区域内知名企业共建的高水平专业硕士联合培养基地1个;


1、科研经费进账不少于660万元,年师均科研经费不少于10万元;

2、新增承担省部级及以上科研项目30项,新增公开发表学术论文120篇;

3、新增省部级及以上科研成果奖不少于2项;

4、新增授权发明专利不少于20项;

56年建设期内引进或培养长江学者、芙蓉学者等高端人才1-2名,新增教授4-6名,新增博士6名;

6、建成与区域内知名企业共建的高水平专业硕士联合培养基地2个。

7、建设期末,保证完成左侧“工程专业学位硕士点增列条件”中列出的所有要求。

机械学院


会计专业硕士点增列条件

20171月—20201

20201月—20231

实施部门

配合部门

1专任教师2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或具有博士学位,不少于15人;行业教师3不少于15人。根据《全国会计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参考性培养方案》对学分和课程的要求制定授课计划。拟开设的每门专业必修课4应至少配备2名专任教师,且每名教师为同一班级只能讲授1门课程

2获得副高及以上职称的比例不低于60%;具有会计相关专业博士学位的比例不低于50%,且获外单位会计相关专业博士学位的比例不低于30%;具有实践经验的比例不低于70%

3每名专任教师近5年内应至少参加2次校外组织的会计教育相关的培训、专业研修、课程研讨、考察交流和出国进修等活动。行业教师中,在国家机关、大中型企事业单位、金融机构、中介机构等担任中高级管理人员的比例不低于80%

4近5年,骨干教师在高水平期刊上发表的会计、财务、审计专业的学术论文与主持的省部级(含)以上科研课题的数量之和人均不少于3项。每门专业必修课的骨干教师应不少于2位

5拟开设课程应满足培养目标的要求,并根据培养方向至少拟开发1门特色专业课程

6近5年,本专业或相近专业本科生或本专业研究生在全国性案例大赛(含创业大赛)中至少获得1项省级及以上奖项

7近5年,申请单位应至少获得1项省部级及以上经济管理类专业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

8近5年,专任教师人均每年科研经费不低于1万元,且人均至少已开发1篇可用于本专业必修课或专业限选课教学的案例

9近5年,申请单位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获得过省部级及以上经济管理类专业科研成果奖;获得过全国MPAcc优秀教学案例奖或全国百篇优秀管理案例奖;有案例入选哈佛案例库或毅伟案例库

10在拟开设的全部专业课程中采用实践教学的课程比例应达到80%以上,且行(企)业至少参与1门专业课程的教学

11联合建设的实习基地不少于3个

12设立专门项目办公室,配备负责人和至少2名专职工作人员。

1、科研经费进账不少于63万元;

2、新增承担省部级及以上科研项目20项;

3、新增公开发表学术论文76篇,出版学术专著8部;

4、新增获得省部级及以上教学、科研成果奖1-2项;

5、建成与区域内知名企业共建高水平实践教学基地不少于1个。

1、科研经费进账不少于100万元;

2、新增承担省部级及以上科研项目22项;

3、新增公开发表学术论文84篇,出版学术专著10部;

4、培育全国MPAcc优秀教学案例奖1-2个;

5、新增获得省部级及以上教学、科研成果奖1-2项;

66年建设期内引进或培养在省内本学科领域内有较大影响的领军人才1-2名。

7、建成与区域内知名企业共建高水平实践教学基地不少于2个;

8、建设期末,保证完成左侧“会计专业硕士点增列条件”中列出的所有要求。

经管学院

人事处、学科建设中心、科技处、教务处、校企合作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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