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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教师完成有关课程教学文件的通知

2020年07月20日  点击:[]




各二级教学单位:

为切实规范学校教学管理,保证教学质量,督促教师完成好有关教师课程教学文件,更好地迎接新一轮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现就全校教师完成有关课程教学文件的事项通知如下。

一、需完成的相关材料

1.教师应补充、完善2018-2019学年、2019-2020学年、2020-2021学年的教学进度表、教案,其中2020-2021学年下学期的课程教学文件按照教务处最新要求准备。

2.各教研室应完成所负责课程、实验、实习(含所有教学实践环节)等的课程大纲的制定(修订)等工作,并汇编成册。

二、具体要求

1.全体任课教师要充分利用假期安排好下学期的教学任务,制定教学进度计划、修订新版教案和PPT,教案、教学进度计划、教学设计等教学文件的修订参照教务处发布的《关于修订教学文件的通知(湖工教务【2021】31号)》(https://www.hnit.edu.cn/jwc/info/1056/7010.htm)相关要求,PPT的制作参照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中心和资产与设备管理处发布的《关于规范使用PPT的通知》(https://www.hnit.edu.cn/info/1032/72925.htm)相关要求;课程大纲的制定(修订)须严格按照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具体要求,不能千篇一律。

2.各部门、各单位要按照学校要求认真做好统筹安排,严格督促各位教师按要求完成好相关材料,并于8月25日之前组织好自查。

3.学校将于新学期开学前一周组织人员进行检查,届时将汇总检查结果在校内进行通报。联系人:徐创,电话:18075880090,电子邮箱:258482574@qq.com。


审核评估领导小组办公室

教务处

2021年7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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