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本站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2021年度校、省级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遴选结果公示

发布日期:2021年12月16日 编辑: 点击:

院属各部门、各单位:

根据《关于做好2021年度湖南省普通高校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工作的通知》(湘教通〔2021〕318号)、《关于印发<湖南省普通高校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管理办法>的通知》(湘教发〔2020〕37号)及《湖南工学院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管理办法》(湖工人〔201517号)有关规定,经个人申报,二级学院(部、中心)审核推荐,相关部门审核,学校学术委员会评审通过,院长办公会、党委会审定,现将2021度校、省级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遴选结果予以公示。具体情况如下:

12021年度校级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遴选结果(13人)

郭刚、黄樱樱、张睿智、王海镔、王启云、皮子坤、杜付明、李文军、陈雁宁、唐海源、李欣、刘雪阳、邹召松(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

22021年度省级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遴选结果(7人)

何西、黄樱樱、刘伟、郭刚、王启云、李广利、邹召松(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

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20211216-1222日)。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于1222日下午5:00前与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人事处)或监察处联系。以单位名义反映必须加盖本单位印章;以个人名义反映必须署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不受理匿名和假冒信息(电话、姓名等)举报。所举报的问题,必须真实、准确,内容尽量具体详细,并尽可能提供有关调查核实线索。严禁借机造谣中伤,串联诬告。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和湖南省监委驻湖南工学院监察专员办公室将对反映问题进行核实查证,并为反映者保密。

联系电话:湖南省监委驻湖南工学院监察专员办公室:3452057

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3452013

邮箱:hgrscszk@126.com


附件: 省级推荐一览表.xls


湖南省监委驻湖南工学院监察专员办公室、

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12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