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部门、各单位:
《湖南工学院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整改方案》已经党委会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中共湖南工学院委员会
2023年12月20日
湖南工学院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整改方案
一、方案编制简况
2022年3月22日,学校向湖南省教育厅提交“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申请报告”。2023年5月15日-2023年6月4日,学校接受线上评估,专家组组长是江苏理工学院原党委书记朱林生教授,副组长是湘潭大学原党委书记章兢教授,专家组成员由来自高校与行业的21位评估专家组成。2023年6月14-17日,由朱林生教授、章兢教授等7位专家及项目管理员、秘书组成的专家组对学校进行了入校评估。
2023年10月,湖南省教育厅将专家组审核评估报告下发学校,学校随即成立了审核评估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整改领导小组”)与审核评估整改工作办公室(以下简称“整改办”)。整改办组织相关部门与单位多次召开会议,对整改方案编制工作进行研讨。对照审核评估报告(含问题清单)、自评报告、专家现场考察提出的意见和建议以及近期专业认证反馈的共性问题进行了全面梳理,并根据各部门与单位职责进行分工,要求各部门与单位找准问题原因,排查薄弱环节,提出解决举措。在此基础上,整改办编制学校审核评估整改方案,经整改领导小组同意,报学校党委会审议批准,形成该方案。
为更好地推进学校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整改工作,学校党委责成各部门、各单位细化整改方案,全面落实整改任务,确保整改取得实效,促进学校人才培养质量整体提升。
二、问题清单
问题序号 |
对应审核指标 |
问题简要表述 |
问题来源 |
是否纳入整改 |
一级 指标 |
二级 指标 |
1 |
1.办学方向与本科地位 |
1.1党的领导 |
立德树人的落实还有不足。 |
自评报告、相关数据报告、专家组提出 |
是 |
2 |
1.办学方向与本科地位 |
1.2思政教育 |
1.思想政治工作队伍建设存在短板。 |
自评报告、相关数据报告、专家组提出 |
是 |
2.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改革创新尚不明显。 |
自评报告、相关数据报告、专家组提出 |
是 |
3.课程思政建设存在不足。 |
自评报告、相关数据报告、专家组提出 |
是 |
3 |
1.办学方向与本科地位 |
1.3本科地位 |
学校本科教育教学工作的良好氛围需要进一步加强。 |
自评报告、相关数据报告、专家组提出 |
是 |
4 |
2.培养过程 |
2.2专业建设 |
专业建设与设置的系统性思考不够,专业内涵还需提升。 |
自评报告、相关数据报告、专家组提出 |
是 |
5 |
2.培养过程 |
2.3实践教学 |
毕业设计的综合性与实践性作用发挥不够,质量需要提高。 |
自评报告、相关数据报告、专家组提出 |
是 |
6 |
2.培养过程 |
2.4课堂教学 |
“以学为中心,以教为主导”的改革缺少整体方案和具体措施,实施效果不明显。 |
自评报告、相关数据报告、专家组提出 |
是 |
7 |
2.培养过程 |
K2.5卓越培养 |
应用型卓越人才培养发展思路不清晰,学校层面的顶层设计需要加强。 |
自评报告、相关数据报告、专家组提出 |
是 |
8 |
3.教学资源与利用 |
X3.1设施条件 |
1.日常教学运行经费的制度性保障文件不健全、投入和管理不足。 |
自评报告、相关数据报告、专家组提出 |
是 |
2.学校网络、图书和校内外实践基地的建设和利用管理不够规范。 |
自评报告、相关数据报告、专家组提出 |
是 |
9 |
3.教学资源与利用 |
3.2资源建设 |
1.行业企业课程资源库、案例库的建设及共享不足。 |
自评报告、相关数据报告、专家组提出 |
是 |
2.高端先进仪器设备的投入产出比不足。 |
自评报告、相关数据报告、专家组提出 |
是 |
10 |
4.教师队伍 |
4.2教学能力 |
外聘教师聘任与管理有待加强。 |
自评报告、相关数据报告、专家组提出 |
是 |
11 |
4.教师队伍 |
4.3教学投入 |
教师的教学投入不足。 |
自评报告、相关数据报告、专家组提出 |
是 |
12 |
4.教师队伍 |
4.4教师发展 |
教师队伍结构不合理问题突出,教师培养与培训亟待加强。 |
自评报告、相关数据报告、专家组提出 |
是 |
13 |
5.学生发展 |
5.1理想信念 |
社团活动的立德树人作用发挥不足。 |
自评报告、相关数据报告、专家组提出 |
是 |
14 |
5.学生发展 |
5.2学业成绩及综合素质 |
1.学校学风建设和学生职业能力、创新能力培养的实效有待提升。 |
自评报告、相关数据报告、专家组提出 |
是 |
2.学校劳动教育“四个一”工程的实效有待加强。 |
自评报告、相关数据报告、专家组提出 |
是 |
15 |
5.学生发展 |
5.4支持服务 |
学业指导支持体系亟需健全与完善。 |
自评报告、相关数据报告、专家组提出 |
是 |
16 |
6.质量保障 |
6.1质量管理 |
学校考核评价制度还需完善,评价项目设计还欠科学。 |
自评报告、相关数据报告、专家组提出 |
是 |
17 |
6.质量保障 |
6.2质量改进 |
学校质量持续改进机制不完善,改进效果不明显。 |
自评报告、相关数据报告、专家组提出 |
是 |
18 |
6.质量保障 |
6.3质量文化 |
质量文化建设缺乏顶层设计和有效评审机制。 |
自评报告、相关数据报告、专家组提出 |
是 |
19 |
7.教学成效 |
7.1达成度 |
毕业生质量持续跟踪评价机制不完善,学生解决复杂工程问题的能力有待加强。 |
自评报告、相关数据报告、专家组提出 |
是 |
20 |
7.教学成效 |
7.2适应度 |
毕业生就业情况、就业质量及职业发展情况有待进一步提升。 |
自评报告、相关数据报告、专家组提出 |
是 |
21 |
7.教学成效 |
7.3保障度 |
1.实验室建设和管理存在薄弱环节。 |
自评报告、相关数据报告、专家组提出 |
是 |
2.教师队伍数量不足。 |
自评报告、相关数据报告、专家组提出 |
是 |
22 |
7.教学成效 |
7.5满意度 |
在校生对学习体验调研参与的积极性不足。 |
自评报告、相关数据报告、专家组提出 |
是 |
三、整改目标
学校坚守积极参加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试点初心,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开展整改工作。对于能够在短时间解决的问题限时整改;对于需要在长期建设中逐步解决的问题,特别是评估报告中所提出的影响学校高质量发展的宏观问题,结合“十四五”事业发展规划,分步整改,形成整改长效机制。通过整改,实现“进一步强化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完善‘三全育人’格局、应用型本科人才培养体系和教育教学质量保障体系,进一步提升办学质量”的预期目标。
第一阶段目标:成立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并发布《湖南工学院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整改方案》。
第二阶段目标:主要对照问题清单,根据所明确的整改措施、进度安排和成效预期,制订专项行动计划,稳步推进整改工作,采取积极举措,实现两个目标:一是学校事业发展微观层面的问题,短期通过经费、人员投入及管理制度优化完善就能解决的问题限时整改,中期必须整改到位;二是学校事业发展宏观及中观层面的问题,需要学校长期投入、整体设计,中期检查时,必须完成制度设计任务,为下一步整改实现预期目标提供良好机制体制保障。
第三阶段目标:在继续巩固第二阶段整改成果的基础上,总结整改情况,查漏补缺,本着“以评促建、以评促改、以评促管、以评促强”的方针,再接再厉,坚持将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加强“应用型”内涵建设和凸显“质量文化”建设作为提高学校教育教学质量的主要思考维度和重要举措,稳步推进整改工作,确保问题清单中所列问题基本得以解决,为实现学校整改预期目标打下扎实基础。
四、整改措施、分工、进度安排和成效预期
(一)重点问题
重点问题1:合作教育体系不够健全,深度和广度有待提升
1.原因分析
(1)对合作教育内涵理解不深刻、系统思考不够,缺少整体规划设计。
(2)合作教育体系尚不完善,缺少强有力的组织体系和制度措施,实施路径不清晰、抓手不多。
(3)推动合作教育深入开展的激励制度与保障措施不够得力。
2.整改措施
(1)加强开放性办学的理论学习,提高对应用型人才培养、产教融合内涵、路径、方式、方法等的认识,形成合作教育的价值观念和文化。(责任部门:学科建设与发展规划处,协助部门:党政办公室、宣传部、教务处(教师发展中心)、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办公室)
(2)加强顶层设计,把合作教育作为战略任务来推动,出台符合现实需求的开放性办学的实施方案,突破机制体制障碍,并将开放性办学成效纳入绩效考核、职称与职务晋升。(责任部门:教务处(教师发展中心),协助部门:党政办公室、人事处、科技与校企合作处、学科建设与发展规划处)
(3)以现代“产业学院”建设和卓越工程师培养(实践)基地为抓手,创新工程人才培养模式,完善工程实践培养体系,提升工科教师实践能力,培育高素质卓越工程师队伍,加强产教融合课程建设,打造产教融合基地,深化创新创业改革,推进合作教育的深度与广度。(责任部门:教务处(教师发展中心),协助部门:各教学院部)
(4)推进与地方政府、企业的合作力度,加强实践教学基地、创新创业基地、就业基地“三基地”建设。(责任部门:教务处(教师发展中心),协助部门:创新创业教育中心、招生就业处、各教学院部)
3.整改进度与预期成效
(1)2024年9月前,开展开放性办学的理论学习,初步形成合作教育的价值观念和文化,在此基础上,梳理学校制度,出台符合现实需求的开放性办学的实施方案。
(2)2025年9月前,加强现代“产业学院”建设和卓越工程师培养(实践)基地建设,学校立项校级卓越工程师培养(实践)基地3个以上;申报立项省级现代产业学院1个以上、省级卓越工程师培养(实践)基地1个以上,新增1个以上省级实践教学基地、1个以上省级创新创业基地。
(3)2025年9月前,依托现代“产业学院”和卓越工程师培养(实践)基地,创新工程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实践教学体系,提高学生工程实践能力,实现由企业兼职教师承担的专业课教学时数占总教学时数的比例不低于30%;专业教学中企业实习、校企协作项目训练累计时长达40周左右;保证现代“产业学院”和卓越工程师培养(实践)基地的年生均实践教学经费不低于1000元;学生毕业设计选题均来自企业实际问题,落实“双导师”制。
(4)2025年9月前,新增40个以上产教融合基地、13个以上校企共建实验室等教学资源;建设45个以上专业课程群、135门以上校企合作课程、20本以上校企合作教材、160个以上课程案例库等资源建设工作。
(5)每年选派30名以上的教师赴企业、实务部门挂职锻炼、顶岗实践,“双师双能型”教师比例达到60%,推行45周岁以下现代“产业学院”和卓越工程师培养(实践)基地专业教师每3年须累计不少于6个月到企业或工程一线实践、新入职教师应先实践再上岗,逐步实现专业教师工程岗位实践全覆盖。
(6)实现创新创业融入工程科技人才培养,所有学生在校期间至少参加1项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或学科竞赛或发明专利申报;推动各专业与企业共同开发创新创业课程或教学内容,共同申报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50项以上;引入创业导师、创投资金等社会资源,搭建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与社会对接平台,获批省级创客空间1个、孵化基地1个。
重点问题2:新的工科专业设置调整较快,工科专业整体内涵建设相对滞后
1.原因分析
(1)对新工科认识不深刻,工科专业的内涵建设理解不透。
(2)专业动态调整的评价机制不够健全,专业建设整体规划缺乏前瞻性、系统性,对新专业设置的论证不充分。
(3)由于学校办学经费紧张,对工科专业建设整体投入不足。
(4)教师对OBE理念的认识不够深入,对教学改革的投入不够。
(5)对教育教学研究重视不够,对新工科项目与教育教学成果的培育力度不大。
2.整改措施
(1)增强学校高等教育研究所力量,加强新工科内涵建设和校本课程建设的研究,立项一批新工科建设和校本课程建设教研教改项目。(责任部门: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办公室(高等教育研究所),协助部门:教师工作部/人事处、教务处(教师发展中心)、财务处、各教学院部)
(2)坚持“淘旧改老,扶优强特,增新加急,优化结构,动态调整”的原则,进一步推进专业设置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着力擦亮“工”字招牌,建立招生—培养—就业一体化联动机制,开展专业建设效果评估,推行专业动态调整。(责任部门: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办公室,协助部门:教务处(教师发展中心)、招生就业处、各教学院部)
(3)加大对工科专业建设的投入,加强虚拟仿真实验室、校内实习实训基地建设;开展专业办学绩效评价,根据评价结果有效实施资源配置。(责任部门:教务处(教师发展中心),协助部门:财务处、教师工作部/人事处、国有资产管理处、科技与校企合作处、学科建设与发展规划处、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办公室、各教学院部)
(4)遴选一批校级新工科项目与教育成果进行培育,联合企业、外校共同参与项目培育,共同申报项目。(责任部门:教务处(教师发展中心),协助部门:各教学院部)
(5)推动课堂教学从“以教为中心”向“以学为中心”转变,推进课程体系与课程内容重构,改革传统的教与学形态,促进学习革命;因课制宜实施多元化的课堂教学,推广案例式教学、项目化教学等研究性教学方法;改革课程考核方式,积极推行大作业、专题设计等多考多练形式的考核。(责任部门:教务处(教师发展中心),协助部门: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办公室、各教学院部)
3.整改进度与预期成效
(1)2024年9月前,完善专业建设效果评价机制与专业动态调整机制,出台相应文件,在2025年9月前对全校专业建设效果开展一轮评价,对接湖南省产业链、创新链,改造升级30%的老专业,撤销不适应社会经济发展和办学成效不高的专业,使学校招生专业数保持在42个左右。
(2)2025年9月前,以专业课程群建设为抓手,加大对工科专业建设的投入,确保实验室建设每年投入2000万元以上,教学改革投入每年保持10%以上的增长;建设一批的校内实习实训基地建设,新建30个以上虚拟仿真实验教学系列项目。
(3)2025年9月前,立项新工科项目国家级1项、省级2项,实现国家级教学成果奖的突破,获得省级教学成果奖6项以上。
(4)2025年9月前,培育一批课堂教学改革典型案例,建设一批课程思政示范课程,获批国家级一流课程2门、省级课程思政课程4门以上,获批国家级教育规划课题1项以上、省级教育规划课题每年5项以上。
(5)2025年9月前,全面提升教师教育教学能力和数字化素养,获得省级教学竞赛一等奖2项以上,其中信息化教学竞赛一等奖1项以上。
重点问题3:学校教学经费总量不足,来源单一,资源配置与共享机制还不健全。
1.原因分析
(1)学校办学经费来源单一,自身造血功能不足,办学经费总量偏少,教学经费总量不足。
(2)教学投入经费论证不充分,未建立教学投入成效评价机制。
(3)学校教学资源共享机制不健全、体系不完善、实验室智能化建设滞后。
(4)合作教育深度和广度不够、机制不畅。
2.整改措施
(1)争取教育主管部门和校友的大力支持,拓展教学经费获取渠道;充分利用校友会平台,大力发动校友捐资助学、捐建实验室和仪器设备;大力发动社会资本捐建、共建、共享实验室。(责任单位:财务处,协助单位:党政办公室、后勤基建处、校友联络中心)
(2)与政府形成定期会商机制,依托产业学院,发挥好学校科技创新和社会服务功能,增强服务产业和协同研发能力,以服务求支持。(责任单位:党政办公室,协助单位:教务处(教师发展中心)、科技与校企合作处、各教学院部、各研究院)
(3)建立科学有效的经费投入机制,确保教学经费高效使用;结合教育教学建设与改革需求,引入竞争机制,调动教学单位积极性,提升经费的投入产出比。(责任单位:财务处,协助单位:审计处、国有资产管理处、教务处(教师发展中心)、科技与校企合作处、招投标管理办公室)
(4)建立教学经费合理投入长效机制,加大专业建设经费、生均实践教学经费和实习经费。(责任单位:财务处,协助单位:教务处(教师发展中心)、审计处)
(5)加强实验室智能化建设与管理,出台教学科研仪器设备共建共享的激励机制,利用信息化手段进一步扩大实验室开放力度,提高仪器设备的利用率和共享率。(责任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处,协助单位:教务处(教师发展中心)、科技与校企合作处、网络信息中心、各教学院部)
3.整改进度与预期成效
(1)2024年9月前,完善科学有效的教学经费投入机制;建立预算执行追踪问责制度,加强资金使用效率的评价与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2)2025年9月前,加强实验室智能化建设与管理,智能化程度达到50%。
(3)2025年9月前,出台教学科研仪器设备共建共享的激励机制,利用信息化手段进一步扩大实验室开放力度,提高仪器设备的利用率和共享率。
(4)2025年9月前,进一步完善与行业企业设备设施共建共享机制,建成40个以上产教融合基地、13个以上校企共建实验室等教学资源。
(5)2025年12月前,筹集资金逐步递增,实现学校收入达到6.49亿以上。
(6)2025年12月前,教学经费总量逐年增长,确保专业建设经费、生均实践教学经费和实习经费、生均教学科研仪器设备值均超过湖南省常模。
重点问题4:学校教师队伍总量不足,结构性矛盾依然存在。
1.原因分析:
(1)本科办学时间短,教师年龄结构呈现两头大中间小状态、学历整体偏低、高职称教师分布不合理;作为一所地处非省会城市的新建本科院校,无高水平平台且经费紧张,在引进高层次人才、建设高水平团队的竞争中处于劣势。
(2)教师在教育教学研究方面积淀不够;高职称教师紧跟时代发展的教育教学研究精力投入不够,重短期效益的现象依然存在;高水平团队培育、教师整体素质提升等方面计划性不强,引进和培育方式方法单一。
(3)外聘教师管理制度不完善,聘任条件、考核要求、培养管理等方面不够明确,监管不到位。
(4)教师发展中心成立时间较短,职能未有效整合;有组织的开展教育教学难题攻关的氛围暂未形成;引导教师投入精力开展教育教学研究的积极性暂未形成。
2.整改措施
持续推进“人才强校”战略。每年投入不少于1500万用于人才引进,实施分类指导、重心下移,加强教学院部对高层次人才引进、柔性引进高层次人才引进的主体责任意识;进一步加强与衡阳市共建共享高层次人才引进政策;引培结合,支持教师攻读博士学位、有计划按需招聘部分优秀硕士研究生;聘请企事业单位高层次人才及高水平高校退休教师担任兼职教师等措施,增加教师队伍总量。(责任部门:教师工作部/人事处;协助单位:财务处、教务处(教师发展中心)、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办公室、各教学院部)
(2)实施教师素质提升工程。建立高层次人才和团队培育的经费投入机制,每年投入不少于500万,并强化经费使用绩效考核;建立具有实效性的年度培训计划,提升教师教育教学整体水平,特别是教师数字化素养和产学研能力;针对“新工科”、“新文科”建设面临的新课题,培育高水平教育教学团队,提高教育教学研究的针对性和高阶性。(责任部门:教务处(教师发展中心);协助部门:教师工作部/人事处、各教学院部)
(3)修订《湖南工学院外聘教师管理办法》,加强对外聘教师的管理与教学质量的监控,提高外聘教师教育教学整体能力。(责任部门:教师工作部/人事处;协助部门: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办公室、教务处(教师发展中心)、各教学院部)
(4)通过“三定一聘”,合理配置教师。加强对各教学单位师资队伍建设的考核力度。(责任部门:教师工作部/人事处;协助部门:纪检监察处、组织部、党政办公室、教务处(教师发展中心)、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办公室、学生工作部、科技与校企合作处、后勤基建处、工会、各教学院部等)
3.整改进度与预期成效
(1)2024年9月前,专任教师总数达到1000人以上,专任教师中具有博士学位的教师占比23%以上,合理调配各专业教师数和结构;2025年9月前,专任教师总数达到1200人以上,实现各专业师资数和结构合理。
(2)2024年9月前,全校举办教育教学培训不少于20次,全校教师全覆盖;2025年9月前,建立教师职业生涯规划档案,教师年度参加培训平均不少于30次;教师的数字化素养和产学研能力明显提高。
(3)2024年9月前,根据衡阳市、湖南省产业链、创新链,凝练10个重点支持学科专业,培育10个以上科技创新团队,且给予每个团队10万以上的经费支持;培育10个高水平教育教学团队,且给予每个团队15万的经费支持;2025年9月前,开展对科技创新团队、教学团队建设成效中期检查,初步建成在省内具有影响力的团队。
(4)2025年9月前,建立完善的外聘教师聘任、管理、淘汰和绩效考核制度,强化对外聘教师的教学、科研和产教融合工作管理,提高外聘教师的教育教学整体能力。
(5)2025年9月前,根本缓解师资队伍数量和结构性矛盾。
重点问题5:质量文化建设缺乏顶层设计和有效评审机制。
1.原因分析
(1)部分教师、管理人员对质量文化的认识模糊,存在偏差,师生、管理人员参与质量文化建设的内生动力不足。
(2)对质量文化建设的保障力度不够,人员配备不齐全,经费投入少,缺乏深入研究。
(3)学校升本时间不长,质量文化沉淀不够,质量保障缺乏内审机制。
2.整改措施
(1)加强质量文化建设的顶层设计,进一步完善质量标准与管理制度,出台《湖南工学院质量文化建设纲要》。(责任部门: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办公室,协助部门:党政办公室、教务处(教
师发展中心)、教师工作部/人事处、各教学院部)
(2)强化全校师生员工的质量意识,引导师生确立具有“湖工”特色的“追求卓越”质量观,内化质量文化。(责任部门: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办公室,协助部门:宣传部、教务处(教师发展中心)、教师工作部/人事处、学生工作部、各教学院部)
(3)以专业认证为抓手,将OBE理念贯穿到人才培养全过程,进一步推进校、院及教研室三级质量保障体系的完善。(责任部门: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办公室,协助部门:教务处(教师发展中心)、教师工作部/人事处、学生工作部、各教学院部)
(4)加大质量文化建设投入,健全质量保障内审机制,大力开展多元主体评价,积极构建教师、学生、社会等相融合的质量共同体。(责任部门: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办公室,协助部门:宣传部、财务处、教务处(教师发展中心)、学生工作部、各教学院部)
(5)配齐建强质量管理专职人员队伍,加强督导队伍建设,完善校、院两级督导组成员的选拔、培训、聘任、考核等动态调整机制。(责任部门: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办公室,协助部门:教师工作部/人事处、教务处(教师发展中心)、各教学院部)
3.整改进度与预期成效
(1)2024年9月前,完善质量标准与管理制度,出台《湖南工学院质量文化建设纲要》,修订《湖南工学院教学工作评价方案》。
(2)2024年9月前,完成校督导团的换届工作,进一步充实校、院两级督导,持续提升高职称、高学历、教学经验丰富的
教师督导占比,并形成定期开展校内外培训的长效机制。
(3)2025年9月前,全力推进专业认证,实现6个专业通过认证,启动商科认证工作。
(4)2025年9月前,持续开展OBE理念的宣传与培训,将其落实到每一个专业、每一门课程、每一位师生。
(5)2025年9月前,开展多元主体评价,建立起质量保障内审机制,完善“校-院-教研室”三级质保体系。
(二)具体问题
具体问题清单整改措施与预期成效见附件2。
五、整改工作督办机制
(一)组织领导
1.审核评估整改工作领导小组
学校成立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整改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整改工作的组织领导。党委书记和校长担任组长,其他校领导担任副组长,学校各党政管理机构、教辅机构的主要负责人为小组成员。
工作职责:负责学校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整改工作的领导、组织和实施;审定审核评估整改工作方案、中期检查报告、整改报告等重要材料;定期召开整改工作推进会议,指导、监督和检查审核评估整改工作的进展情况;审议、协调和决策审核评估整改工作的重大事项、政策措施;落实审核评估整改工作经费,为审核评估整改工作提供政策支持和条件保障。
2.审核评估整改工作办公室
整改办负责整改方案的制订、落实与督办,整改办挂靠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办公室,由主管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工作的副校长担任整改办公室主任,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办公室主任担任整改办公室副主任,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办公室成员为成员。工作职责:贯彻、落实学校审核评估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的决定;与湖南省教育厅对接协调审核评估整改工作的相关事务;制订学校审核评估整改工作方案,确定审核评估整改工作进度,部署具体整改工作任务;组织协调并督促各部门、各单位按要求完成审核评估各阶段整改工作任务;制订整改方案调整的批准程序,负责审核评估整改工作督查督办工作。
(二)实施整改
整改工作分为三个阶段进行:
2023年10月至2023年12月为整改方案制订阶段。学校整改办根据审核评估报告,以及学校在评建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和近期专业认证反馈的共性问题进行认真的梳理和分析,制订整改工作方案。各部门、各单位根据学校的总体整改方案,制订具体的实施方案和措施,明确责任和任务,设计阶段目标和预期目标。
2024年1月至2024年12月为具体实施阶段。各部门、各单位认真组织实施,落实完成各项整改工作任务。学校整改办按照各单位上报的整改工作计划以学期为周期进行检查、验收,确保整改计划有步骤、分阶段地实施。
2025年1月至2025年9月为整改提高与总结阶段。学校整改办组织各部门、各单位进行中期检查,总结评价阶段整改目标实现情况,形成学校整改工作中期检查报告。在继续完成原定整改工作计划的同时,结合阶段整改情况总结,查漏补缺,巩固提高,全面完成预定工作任务和预期目标。整改办在全校认真组织验收和总结工作,形成学校整改工作总结报告,上报湖南省教育厅。
(三)督查评价
为保证督查评价工作的有序开展,学校整改办制订有关整改进度的督查规定,明确“完成”“基本完成”“进行中”“调整”“待执行”的评价标准,以及整改效果“超出预期”“达成预期”“未达成预期”的评判依据。同时,为确保审核评估整改工作有效推进和取得实效,学校建立整改工作督查评价环节。各部门、各单位在整改过程中应加强整改工作的自我检查,确保整改质量;学校审核评估整改办公室应开展日常督查;每学期末,学校纪委牵头成立督查小组,负责督查各部门、各单位的整改工作落实情况。根据工作需要,学校可不定期组织开展专项检查。同时,将整改工作落实情况与整改成效纳入考核范围。
附件:1.关于成立湖南工学院本科教学审核评估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2.具体问题整改措施与预期成效

湖南工学院党政办公室 2023年12月20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