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会议时间
2022年11月1日下午4:00左右
二、会议地点
社科楼318会议室
三、参加人员
马克思主义学院领导班子成员、“两办”全体人员、教研室(实践教学中心)负责人、党支部书记
四、会议议程
1、党总支书记叶正明领学《中共中央关于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决定》,并就学院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进行工作部署。
2、教研室(实践教学中心)负责人就党的二十大精神融入本课程的总体要求、教学目标、教学内容、教学方法等方面汇报具体教学方案。
3、院长张冬毛进行点评与总结。
五、会议要求
所有人非因特殊情况不能请假,需按时参会并做好发言准备。
马克思主义学院
2022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