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支部:
为迎接建党九十六周年,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进一步弘扬正气、树立标杆,根据学校组织部安排(见6.9学校通知公告),结合离退休总支工作实际。经研究,拟在七一期间评选表彰优秀共产党员。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名额分配
1、推荐到学校表彰的优秀共产党员共3人,其中:离退休职工党员2人(一、二支部各1人)、在职职工党员1人。
2、推荐到总支表彰的优秀共产党员共8人,其中:离退休党员职工8人(一、二支部各4人)。
二、评选条件
1、在职职工党员:认真学习党章党规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能够认真履行党员的义务,理想信念坚定,弘扬正气,严于律己,诚实守信,具有较强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积极参加创先争优活动,热爱党的教育事业,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工作认真负责,勇于改革创新,工作成绩显著。
2、离退休职工党员:①学习活动好。坚持学党章、学习总书记系列讲话。理想信念坚定,不断增强“四个意识”,政治思想上始终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积极参加支部开展的各项活动、倡导科学、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心态良好。②教育后代好。注重言传身教,家庭关系和睦。教育引导自己的后代亲属自觉遵纪守法、遵守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及家庭美德。积极关心下一代健康成长,当好优良传统的传播员、社会主义荣辱观的引领员、社会主义思想道德的辅导员、良好社会风气的监督员。③发挥作用好。牢记党的宗旨,在自觉自愿、量力而行的基础上,积极发挥自身专长和优势,助力学校发展、促进社会和谐作出力所能及的新贡献。积极协助处、支部做好离退休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在构建和谐校园、和谐社区、和谐邻里中起示范和带头作用。④保持本色好。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始终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珍惜光荣历史,模范遵守党纪国法,自觉接受党组织的教育管理和党内群众监督。始终与党和国家同心同德,支持学校、部门、支部的工作。积极为推动科学发展建言献策,支持改革发展,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
三、推荐办法与步骤
1、宣传动员。各支部要加大宣传力度,让广大党员充分认识评优评先的重要意义,积极参与评优评先活动。
2、民主推荐。 优秀共产党员的推荐 由支部组织召开党员大会结合民主评议党员及平时掌握的情况,按照优中选优的原则,等额选出优秀共产党员参评对象,并在本支部公示无异议后,正式向总支报推荐材料。
3、总支审定。总支根据支部推荐、公示、评选情况,研究确定:上报学校推荐表彰对象及总支表彰对象。
四、评选要求
1、要发扬民主,多方面听取党员、群众和纪检部门的意见,真正把事迹突出、群众公认的先进典型推荐出来。
2、支部要把推选过程与“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及“点赞、建言”活动结合起来,培养、激励先进,形成评先进、学先进、赶先进的良好氛围。
3、报送材料包括:(1)推选情况报告(内容为推荐过程、对推荐对象审核公示情况及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等);(2)《湖南工学院优秀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推荐审批表》一式两份,2000字以内的事迹材料及其佐证材料一式一份,个人推荐对象电子照片(近期免冠正面彩色,红色背景,无边框,jpg格式,不少于626×413像素。)
以上材料的纸质版和电子版,于6月19日12:00前报送总支,逾期不候。联系人:王翔
附件:1、《湖南工学院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推荐审批表》
中共湖南工学离退休总支委员会
2017年6月12日
附件:1、《湖南工学院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推荐审批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