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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9年“七一”表彰推荐工作的通知

浏览数:次 发布时间:2019-04-30 打印本页

各党支部:

为做好离退休党总支2019年“七一”表彰推荐工作,根据学校党委《关于做好2019年“七一”表彰推荐工作的通知》的文件精神及工作部署,结合总支实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推荐对象的名额

1. 推荐到总支表彰的优秀共产党员共8人,其中:离退休职工党员8人(每个离退休职工党支部推荐对象2人)。

2. 推荐到学校表彰的优秀共产党员共5人,其中:离退休职工党员4人(每个离退休职工党支部各推荐1人)、在职职工党员1人(在职职工支部推荐1人) 

三、评选条件

1.在职职工党员

1)评选对象为学校在职教职工(来校工作两年及以上)的正式党员。

2)理想信念坚定,对党忠诚,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3)自觉遵守党章,严格遵守党的各项纪律特别是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认真履行党员义务,正确行使党员权利。

4)带头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忠诚党的教育事业,密切联系师生,在教书育人、科学研究、学科建设、管理服务等方面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成绩突出。

5)品德高尚,爱岗敬业,甘于奉献,师生认可度高。

6)认真履行党员义务,按时完成了各项各项学习任务,并撰写了不少于2篇的心得体会。

7)在上一年度民主评议党员中被评为优秀等次。

2.离退休职工党员:

1)学习活动好。坚持学党章、学习总书记系列讲话。理想信念坚定,不断增强“四个意识”,政治思想上始终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积极参加支部开展的各项活动、倡导科学、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心态良好。

2)教育后代好。注重言传身教,家庭关系和睦。教育引导自己的后代亲属自觉遵纪守法、遵守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及家庭美德。积极关心下一代健康成长,当好优良传统的传播员、社会主义荣辱观的引领员、社会主义思想道德的辅导员、良好社会风气的监督员。

3)发挥作用好。牢记党的宗旨,在自觉自愿、量力而行的基础上,积极发挥自身专长和优势,助力学校发展、促进社会和谐作出力所能及的新贡献。积极协助处、支部做好离退休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在构建和谐校园、和谐社区、和谐邻里中起示范和带头作用。

4)保持本色好。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始终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珍惜光荣历史,模范遵守党纪国法,自觉接受党组织的教育管理和党内群众监督。始终与党和国家同心同德,支持学校、部门、支部的工作。积极为推动科学发展建言献策,支持改革发展,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

5)在上一年度民主评议党员中被评为优秀等次。

四、评选办法与步骤

(一)宣传动员

各党支部要加大宣传力度,让广大党员充分认识评优评先的重要意义,积极参与评优评先活动。

(二)推荐申报

各党支部根据通知的评选条件自主组织申报。推荐上来的优秀共产党员人选需经党支部委员会议研究通过,并在本党支部公示无异议后,再按相关要求向离退休党总支推荐申报。

(三)组织初审

离退休党总支组织相关人员按照评选条件,对各党支部推荐的对象进行评审,提出拟表彰和上报学校对象名单。

(四)公示

    离退休党总支将拟表彰和上报学校对象名单在校园网离退休网页公示(3个工作日)。

(五)表彰奖励

校级先进由学校党委予以表彰,并根据《湖南工学院奖励办法》由党委组织部统一申报奖励,优秀事迹由党委组织部会同党委宣传部在校园网、校报及宣传栏进行宣传报道。

总支级先进由离退休党总支予以表彰奖励。

四、材料报送

1.《湖南工学院优秀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推荐审批表》。

2.先进事迹材料(字数在3000字以内)及相关佐证材料。

3.提供个人证件照1张(电子文档)(近期免冠正面彩色,红底,无边框,jpg格式,不少于626×413像素。)

以上材料的纸质版和电子版,于5月14日12:00前以支部为单位报送处办。联系人:王翔,电话:61323,邮箱:1327683882@qq.com。

附件:

1.《湖南工学院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推荐审批表》

                              中共湖南工学院离退休党总支

                              2019年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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