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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退休党总支关于开展党支部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

浏览数:次 发布时间:2019-09-11 打印本页

党支部

根据《关于建立教育系统基层党支部年度考核制度的通知》(湘教工委通〔2019〕23号)及学校《关于开展党支部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党支部年度考核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内容与方式

各党支部要严格按照《高校教职工党支部“五化”建设合格评估标准(修订版)》和《高校学生党支部“五化”建设合格评估标准(修订版)》,采取党支部自评、群众评议、组织考核相结合的方式,开展党支部年度考核工作。

二、考核程序及时间安排

(一)党支部自评(9月25日前完成)

各党支部按照“五化”建设合格评估标准的内容逐项进行总结,撰写总结材料(含支撑材料),召开党员大会,由党支部书记做党支部工作总结,党支部全体党员对党支部工作进行评议,并对照考核标准逐项评分,其平均值作为党支部自评分。

(二)群众评议(9月25日前完成)

由党外群众对党支部工作进行评议。

本支部非党员教职工、离退休教职工代表。

(三)组织考核(10月10日前完成)

组织考核由各党支部负责实施。各党支部成立考核小组,考核小组采取召开党内外人员座谈会、查阅党支部日常工作台账、听取党支部工作汇报等形式,对照考核标准逐项评分。

(四)考核结果及报送(10月10日前完成)

党支部“五化”建设合格评估满分为120分。各党支部将支部自评分、群众评议分、组织考核分分别按照30%、40%、30%权重折算形成考核总分,按党支部“五化”建设合格评估标准确定考核等次,并向党支部反馈考核意见,同时将自评总体情况和考核结果向党总支报告进行备案(自评总体情况和考核结果模板详见附件)。

(五)总结反馈、整改与结果运用

各党支部要认真总结所属党支部考核情况,并加强考核结果运用,对先进党支部,应在支部特色活动立项、党内评优表彰等方面优先考虑;对后进党支部,要及时整顿;对不合格党支部,应当及时对党支部书记、副书记和委员作出相应调整。同时,要督促党支部对照考核反馈意见查找不足,制定整改措施,加强和改进工作。

说明:《全省教育系统党支部“五化”建设合格评估工作操作办法》要求,支部要根据暑期检查组对党支部反馈意见,梳理问题,出台整改措施,明确整改的时间表、任务书、作战图,并对党支部按“样板”、“优秀”、“合格”评出等次,并于10月底前将名单和评估情况上报省委教育工委。

《关于做好2019年年度高等学校党支部“五化”建设合格评估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党支部应分别于暑假前、10月底前进行2次党支部“五化”建设自查自评,并于10月底将2次自查自评总体情况(含“样板”、“优秀”、“合格”等次党支部名单、暂未评估验收的党支部数量)报省委教育工委。

经党委组织部部务会研究,党支部年度考核工作将作为10月底各党支部所属党支部自评总体情况和考核结果上报工作的重要依据。

四、工作要求

1.各党支部要做好安排部署,各党支部要按照要求做好考核自评、整改等相关工作。

2.各党支部要根据具体情况,对考核工作提出操作性强的具体要求,以日常掌握情况为主,防止层层加码、重复检查,防止形式主义、切实减轻基层负担,确保客观如实评价所属党支部工作情况,保证考核结果公平公正。

附件: 1.模板.doc

离退休党总支

2019年9月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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