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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7年“七一”表彰推荐工作的通知

浏览数:次 发布时间:2017-06-06 打印本页

各支部:

    为迎接建党九十六周年,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进一步弘扬正气、树立标杆,根据学校组织部安排(6.9学校通知公告),结合离退休总支工作实际。经研究,拟在七一期间评选表彰优秀共产党员。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名额分配

1、推荐到学校表彰的优秀共产党员共3人,其中:离退休职工党员2(一、二支部各1)、在职职工党员1人。

2、推荐到总支表彰的优秀共产党员共8人,其中:离退休党员职工8(一、二支部各4)

二、评选条件
         1、在职职工党员:认真学习党章党规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能够认真履行党员的义务,理想信念坚定,弘扬正气,严于律己,诚实守信,具有较强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积极参加创先争优活动,热爱党的教育事业,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工作认真负责,勇于改革创新,工作成绩显著。

2、离退休职工党员:①学习活动好。坚持学党章、学习总书记系列讲话。理想信念坚定,不断增强“四个意识”,政治思想上始终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积极参加支部开展的各项活动、倡导科学、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心态良好。②教育后代好。注重言传身教,家庭关系和睦。教育引导自己的后代亲属自觉遵纪守法、遵守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及家庭美德。积极关心下一代健康成长,当好优良传统的传播员、社会主义荣辱观的引领员、社会主义思想道德的辅导员、良好社会风气的监督员。③发挥作用好。牢记党的宗旨,在自觉自愿、量力而行的基础上,积极发挥自身专长和优势,助力学校发展、促进社会和谐作出力所能及的新贡献。积极协助处、支部做好离退休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在构建和谐校园、和谐社区、和谐邻里中起示范和带头作用。④保持本色好。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始终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珍惜光荣历史,模范遵守党纪国法,自觉接受党组织的教育管理和党内群众监督。始终与党和国家同心同德,支持学校、部门、支部的工作。积极为推动科学发展建言献策,支持改革发展,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

三、推荐办法与步骤

1、宣传动员。各支部要加大宣传力度,让广大党员充分认识评优评先的重要意义,积极参与评优评先活动。

2、民主推荐。  优秀共产党员的推荐 由支部组织召开党员大会结合民主评议党员及平时掌握的情况,按照优中选优的原则,等额选出优秀共产党员参评对象,并在本支部公示无异议后,正式向总支报推荐材料。

3、总支审定。总支根据支部推荐、公示、评选情况,研究确定:上报学校推荐表彰对象及总支表彰对象。

四、评选要求

1、要发扬民主,多方面听取党员、群众和纪检部门的意见,真正把事迹突出、群众公认的先进典型推荐出来。

2、支部要把推选过程与“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及“点赞、建言”活动结合起来,培养、激励先进,形成评先进、学先进、赶先进的良好氛围。

3、报送材料包括:(1)推选情况报告(内容为推荐过程、对推荐对象审核公示情况及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等);(2)《湖南工学院优秀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推荐审批表》一式两份,2000字以内的事迹材料及其佐证材料一式一份,个人推荐对象电子照片(近期免冠正面彩色,红色背景,无边框,jpg格式,不少于626×413像素。)

以上材料的纸质版和电子版,于6191200前报送总支,逾期不候。联系人:王翔

附件:1《湖南工学院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推荐审批表》

                                    中共湖南工学离退休总支委员会

                                        2017612

 

 

 

 

 

 

 

 

 

附件1:

湖南工学院

优秀共产党员

优秀党务工作者 

推荐审批表

 

   

 

性别

 

民族

 

一寸免冠

   

出生年月

 

参加工作

   

 

入党时间

 

文化程度

 

工作单位及职务职称

 

拟推荣誉

 

 

 

 

 

 

 

 

 

二级党委或党总支

意见

 

 

负责人签字:      (盖  章)

     

学校党委

审批意见

 

 

(盖  章)

     

说明:1、此表正反两面打印。2、拟推荐荣誉是指优秀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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