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 政策法规 > 正文

关于推进离退休干部党支部“五化”建设的实施意见

浏览数:次 发布时间:2019-09-05 打印本页

中共湖南省离退休干部工作委员会印发

《关于推进离退休干部党支部“五化”建设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湘离退委〔2018〕4号


各市州委离退休干部工委、省直和中央在湘单位老干部工作部门:

现将《关于推进离退休干部党支部“五化”建设的实施意见》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各地各单位离退休干部党支部“五化”建设工作情况,要及时报送省委离退休干部工委办公室。

联系人:周正奎(市州)

电  话:0731-82218741、13908488081

联系人:刘衍兴(省直和中央在湘单位)

电  话:0731-82688421、18163636039

中共湖南省离退休干部工作委员会

2018年6月27日



关于推进离退休干部党支部“五化”建设的实施意见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促进基层离退休干部党建工作全面进步、全面过硬,根据中央和省委文件精神及省委组织部《关于推进党支部“五化”建设的意见》(湘组发〔2018〕6号)要求,结合离退休干部党支部实际,现就推进全省离退休干部党支部开展以支部设置标准化、组织生活正常化、管理服务精细化、工作制度体系化、阵地建设规范化为主要内容的“五化”建设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以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为主线,牢牢把握为党和人民的事业增添正能量的价值取向,以政治建设为统领,以提升组织力为重点,牢固树立党的一切工作到支部的鲜明导向,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和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围绕“政治坚定、组织健全、队伍过硬、机制完善、服务优良、保障有力”的目标,深入开展离退休干部党支部“五化”建设,健全基本组织、建强基本队伍、完善基本制度、抓好基本活动、强化基本保障,促进党支部担负好直接教育党员、管理党员、监督党员和组织群众、宣传群众、凝聚群众、服务群众的职责,引导广大离退休干部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把党支部建设成为宣传党的主张、贯彻党的决定、团结动员群众、推动改革发展的坚强战斗堡垒,为建设富饶美丽幸福新湖南提供坚强组织保证。

二、重点内容

(一)支部设置标准化

积极适应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进一步健全科学严密的基层组织体系,推动党支部组织设置合理、工作有效覆盖、班子素质优良。

1、组织设置:(1)根据离退休干部党员的身体、年龄状况和居住地的分布情况,按照有利于加强党员教育管理、发挥党组织作用、扩大组织覆盖面的要求,优化组织设置方式,健全党的基层组织体系。(2)有离退休干部正式党员3人以上的单位,应当成立离退休干部党支部。不足3人的,可打破单位、身份界限,与邻近单位、街道社区、居民楼院联合成立党支部,也可编入本单位在职党员党支部。党支部党员人数一般不超过 50 人。离退休干部正式党员50人以上、100人以下的,经上级党组织批准,设立党的总支部委员会。党员人数较多或居住比较分散的,可设立若干党小组,每个党小组人数原则上不少于3人。支部名称规范。(3)流动党员较多,居住地相对固定集中,应当由流出地党组织商流入地党组织,成立流动党员党支部。(4)推动在涉老兴趣爱好团体、老年社会组织和老干部(老年)大学建立基层党组织或临时党支部。

2、班子建设。(1)选配组织能力强、民主作风好、党性观念强、身体比较好、有奉献精神的同志担任离退休干部党支部书记和支部委员,年龄一般不超过75周岁。(2)对于党员普遍高龄、行动不便、开展工作有困难的党支部,可采取由在职党员担任联络员或支部委员的方式协助党支部开展工作,支部委员会应以离退休干部党员为主。(3)党员人数7人以下的党支部一般不设支部委员会,设支部书记1名;党员人数7人以上(含7人)的党支部设支部委员会,一般设委员3—5名,最多不超过7名。(4)支委会每届任期三年,支部委员会成员出现空缺时,应及时补选。

(二)组织生活正常化

以加强政治建设为着力点,突出党性锻炼要求,认真落实基本制度,积极创新党支部活动内容和方式,引导党员积极参与,推动党支部活动按时开展、氛围严肃认真、方式创新多样、效果有效保证。

1、“三会一课”。(1)定期召开支部党员大会、支部委员会议、党小组会议,根据实际需要也可随时召开。支部书记每年在本支部至少讲1次党课。对于年老体弱、长期生病、生活不能自理、行动不便等无法正常参加组织生活的离退休干部党员,由本人申请,经所在党支部批准,并报上一级党组织备案后,可以不参加。(2)“三会一课”主题要根据上级党组织要求,紧密结合离退休干部党支部实际,立足当前需要解决的问题和重点工作来确定。(3)推行纪实管理。党支部研究制定“三会一课”年度计划,向支部全体离退休干部党员公布,明确专人如实记录。定期向上一级党组织报告工作情况,实行全程纪实、痕迹化管理。

2、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1)每年党支部根据上级党组织确定的主题,召开组织生活会,遇有重要情况,及时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结合组织生活会,每年开展1次民主评议党员工作。(2)组织生活会要坚持党支部书记带头,认真查摆支部班子存在的问题,列出整改方案,认真加以整改。(3)开展民主评议党员要结合党员积分确定评议等次,对优秀的予以表扬,对不合格的按党内有关规定进行批评教育或组织处置。

3、谈心谈话。(1)广泛开展支部委员之间、支委与党员之间、党员与党员之间的谈心谈话。(2)支部班子要经常了解、听取离退休干部党员的意见、建议和要求,及时掌握离退休干部党员思想动态,灵活运用“探讨式”“家常事”谈话方式,帮助离退休干部党员解决问题、提高觉悟。

4、支部主题党日。(1)离退休干部党支部结合实际,每月相对固定一天作为主题党日。支部主题党日参与对象为本支部所有党员,可以邀请入党积极分子、团员青年、群众代表参加。离退休干部党支部党员人数较多的,可以党小组为单位进行,流动党员可以通过 QQ、微信或视频等方式参加。(2)主题党日要结合为党和人民的事业增添正能量活动,贴近离退休干部党员思想状况、自身特点和现实需要确定主题,主要围绕开展党性分析、民主议事决策、服务党员群众、集中交纳党费等内容进行。(3)充分运用网络、微信群、QQ 群、党建APP等现代信息技术手段,利用红色文化资源、党性教育基地、扶贫联系点等平台阵地,采取诵读党章、重温入党誓词、参观革命纪念地、接受廉政教育、上“微党课”等形式,不断丰富内容、创新方式,增强组织生活实效。

(三)管理服务精细化

注重精准、精细、精致,突出政治功能,强化服务功能,不断改进党员教育管理,实现党支部政治功能突出、服务能力提升、党员管理规范、作用发挥明显。

1、学习教育。(1)制定年度学习计划,定期组织学习讨论,加强党章党规、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形势任务等方面的教育培训。(2)注重分类指导,对于居住分散不便集中开展学习的党员,可以采取分批就近方式开展。对于流动党员,可以通过电话传达、“网上在线课程”、邮寄资料等方式参加。对于年老体弱、行动不便的离退休干部党员经支部研究同意,可以不参加,或组织党员送学上门。

2、党员积分管理。逐步推行党员积分管理。把学习活动好、传承家风好、发挥作用好、保持本色好、群众反应好等方面情况作为积分考核内容,季末自主申报,半年公开公示,年底综合评定,作为评先评优和处置不合格党员的重要依据。年老体弱、长期患病、行动不便及其他特殊情况的党员,经党支部研究,报上级党组织同意,可不参加积分管理。

3、党内关怀帮扶。结合庆祝“七一”、民主评议党员等开展党内表彰工作,采取适当方式为党员过“政治生日”。动态建立困难党员台账,重点关注家庭经济困难、患病、残疾党员,广泛开展走访慰问、结对帮扶、大病大灾救助等活动,建立健全党员平时有人访、惑时有人解、难时有人帮的常态化帮扶机制和志愿服务。

4、为党和人民事业增添正能量。丰富活动载体,深入开展为党和人民事业增添正能量活动,充分凝聚、开发和释放党员在关心下一代成长、参与公益志愿服务、传承家风、弘扬美德、促进社会和谐等方面的正能量。坚持定期听取党员的意见建议,及时把他们对中央重大决策部署、重要改革举措的看法和建议反映出来。依托网站、微博、微信、移动通讯端等传播手段,鼓励党员参与网宣工作,用积极声音引领社会舆论。

(四)工作制度体系化

建立健全党支部各项工作制度,形成科学完善的制度体系,充分发挥制度整体效应,使党支部制度健全完善、内容务实管用、执行严格规范、问责严肃有力。

1、自身建设制度。围绕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班子建设、队伍建设、作风建设等,认真落实“三会一课”、民主评议党员、集体学习、谈心谈话、关怀帮扶等制度。制度要根据离退休干部党员的年龄、身体等实际情况合理制定。

2、议事决策和党务公开制度。建立健全党支部集体领导和分工负责相结合的议事决策机制,支部重大事项,须集体研究决定。严格落实党务公开制度,发展党员、党费收缴、经费管理、评先评优等情况及时向党员公开。

3、报告工作制度。离退休干部党支部要定期向上级党组织汇报工作,遇有重大问题应及时汇报;支部委员应定期向党员大会汇报工作;党小组要定期向党支部汇报工作。

4、联系党员群众制度。支部委员会成员要分工联系本支部的党员,及时了解他们的思想、学习、生活和身体状况,认真听取意见建议,协调帮助解决实际困难。支持和鼓励本支部党员在相关社会组织中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带动周围群众听党话、跟党走。

5、经费保障制度。根据湘办〔2017〕32号文件要求,落实好活动经费、支部负责人补贴、党费返还等措施,按离退休干部党员实有人数每人每年不低于1000元的标准核定离退休干部党组织工作经费,按每个离退休干部党组织每月600-800元的标准包干给予党组织负责人工作补贴,按不低于80%的比例下拨离退休干部党组织收缴的党费,用于离退休干部党员学习活动开支。建立经费管理使用情况定期报告,检查和公示制度,确保工作经费管理使用规范。

6、“双述双评”制度。离退休干部党支部(包括党总支)书记每年就个人履职情况(主要是加强支部建设情况、发挥作用情况、联系服务群众情况、廉洁自律情况),分别向上级党委和支部党员大会进行述职,并接受上级党委和支部党员大会的评议。评议结果作为离退休干部“双先”评选的重要依据和示范离退休干部党支部考核的重要内容。

(五)阵地建设规范化

建好管好用好党组织活动场所,大力实施“智慧党建”工程,推动基层党建传统优势与信息技术深度融合,使阵地建设满足基本需要、功能综合集成、实用高效便捷、管理规范有序。

1、活动阵地:根据离退休干部党支部设置、党员数量等情况,设置相对固定的党员活动室,满足离退休干部党支部开展党员活动的需要。活动室装修应朴素、大方、庄重、统一风格标识,室内悬挂党旗、入党誓词;设置党务公开和政策宣传栏;上墙制度简明规范,一般为组织架构、党内生活和管理制度;健全管理维护制度,保证活动室有效利用。根据实际情况,可以“一室多能、一室多用”。

2、网络阵地:大力实施“智慧党建”工程,利用党建APP、红星云、“三湘老干部”微信公众号、老干部开放大学等互联网技术和信息化手段开展党建工作,逐步建立集管理党员和服务群众于一体、固定平台与移动终端相结合、网上党建联建+志愿服务的离退休干部党建工作信息平台,将党支部建在网上,党员连在线上。

3、台账管理:党支部工作要有计划、有总结、有台账;“三会一课”、主题党日、党员积分、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等各项工作要明确专人记录,实行痕迹化管理。台账资料真实、客观、规范、完整。

三、工作要求

离退休干部党支部“五化”建设要按照“夯实基础、巩固提升、全面达标、分步实施”要求,精准发力,有序推进,力争到 2020 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时,全省离退休干部党支部全面达到“五化”标准。

(一)加强组织领导。要把推进离退休干部党支部“五化”建设作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推进老干部工作转型发展的重要政治任务,切实履行职责、精心谋划实施,创新工作机制,强化督促指导,推动“五化”建设各项部署落实见效。

(二)统筹推进实施。把“五化”建设与示范支部创建有机结合,突出以“五化”为要求,五好为标准,推进全面进步。要根据离退休干部党支部和党员实际,进一步细化标准要求和工作措施,力求精准精细,既保证政治标准不降低,达到基本要求,又满足离退休干部党员的身心特点,做到“一把钥匙开一把锁”,防止“一刀切”、“一锅煮”。

(三)强化督导考核。要建立工作推进机制,加大督导力度,将离退休干部党支部“五化”建设纳入基层离退休干部党建述职评议考核、党务骨干培训和党支部书记“双述双评”的重要内容,每年对离退休干部党支部“五化”建设情况进行实地督导。省委离退休干部工委将进行随机抽查,突出查改问题,层层传导压力,强化工作责任。

(四)注重培训宣传。要认真开展离退休干部党支部“五化”建设业务培训,切实提升基层党务骨干专业能力。层层推进示范离退休干部党支部创建工作,及时发现和培育先进典型,确定样板标杆,通过现场观摩、宣传报道、经验交流等形式,及时总结推广典型经验,不断提升整体水平。


关闭


版权所有@湖南工学院 | 地址:湖南省衡阳市珠晖区衡花路18号 | 邮编:421002 | 邮箱:nic@hnit.edu.cn

湘教QS3-200505-000096 | 湘ICP备 11007652号 湖南工学院网络信息中心制作维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