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弘扬科学家精神加强作风和学风建设的意见>》(中办发〔2019〕35号)《湖南省院士专家工作站认定管理办法》(湘组〔2018〕114号)的规定,结合我校院士专家工作站建设工作实际,现将组织开展2023年湖南省院士专家工作站(以下简称工作站)申报认定工作通知如下:
申报条件及要求详见《湖南省院士专家工作站认定管理办法》(湘组〔2018〕114号)(附件1)和《湖南省科学技术厅 湖南省科学技术协会关于组织申请认定2023年湖南省院士专家工作站的通知》(附件2),请有意申报的二级学院应认真编制《湖南省院士专家工作站认定申请表》(附件3),附件佐证材料:包含院士本人签订的建站合作协议、含有研发支出科目的2022年度审计报告或研发费用专项审计报告及《申请表》中所涉及内容的相关内容。对材料真实性、数据准确性负责,申报备案单位对申报备案材料的客观性、真实性、完整性负责。
我校会对申报材料进行严格审查,按照属地原则,向省科技厅择优推荐,请申报单位积极准备,将纸质申报材料(一式七份)申报材料于2022年5月23日17:30提交至科技与校企合作处818室,电子版材料发送至科技与校企合作处邮箱:kjyxqhzc@hnit.edu.cn,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刘超(15073452935);毛兰(62816)
科技与校企合作处
2023年2月22日
附件:
1、《湖南省院士专家工作站认定管理办法》(湘组〔2018〕114号)
2、《湖南省科学技术厅湖南省科学技术协会关于组织申请认定2023年湖南省院士专家工作站的通知》
3、《湖南省院士专家工作站认定申请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