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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校内人员规范使用科研仪器设备的通知

浏览数:次 发布时间:2026-03-30 打印本页

各二级学院:

根据《巡视整改工作督办函01》的要求,在巡视发现问题的第十三条“资产资源管控不够到位。大型仪器共享率偏低。”根据整改要求,需力争将大型仪器共享使用率提升至50%以上,为了提高学校大型仪器共享使用率,规范大型仪器校内共享使用,现进行如下规范:

1、规范实验室准入制度,加强学生仪器使用培训和安全培训,对实验室进行规范管理。

2、凡是进入实验室使用单价达10万以上科研仪器设备的师生,都必须填写《湖南工学院大型仪器共享使用表(校内)》(附件1),以规范科研仪器设备的使用管理,客观记录校内大型仪器的使用率。为了便于收集校内共享信息,请各位师生每次使用仪器时及时填写《湖南工学院大型仪器共享使用表(校内)》共享文档,共享文档地址为:

【腾讯文档】附件1:湖南工学院大型仪器共享使用表(校内)

https://docs.qq.com/sheet/DUnBiVWd2UE9WRGtI

科技与校企合作处

2026年3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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