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诚邀全球青年英才依托湖南工学院申报2026年度国际杰青计划项目

浏览数:次 发布时间:2026-01-26 打印本页

各二级单位:

为深入贯彻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推动一带一路科技创新合作,促进中外青年科技人文交流与务实合作,根据科技部国际合作司《关于征集2026年度国际杰青计划项目的通知》要求,学校现启动2026年度国际杰青计划(以下简称计划)项目申报组织工作。请各单位高度重视,广泛动员,积极组织申报。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 计划简介

国际杰青计划(以下简称“计划”)是中国科学技术部(以下简称“科技部”)于2013年设立的推动中外青年科技人文交流、合作培养青年科技领军人才的重要机制。该计划旨在落实“一带一路”科技创新行动计划,促进中国同其他国家的科技人文交流,合作培养青年科技领军人才,巩固科研机构、大学与企业的长期合作关系,搭建青年科技人文交流平台,促进务实国际科技合作。

二、 申报条件

(一)中方接收单位申报条件

中方接收单位应符合以下条件:

1)依法在中国境内设立,具有相应对外合作渠道和能力、具备相应科研条件和能力且具有法人资格的科研院所、高校或企业;

2)能为国际杰青提供在华必要的工作条件;

3)能够向国际杰青出具来华工作邀请函并协助国际杰青办理入境签证、外国人居留证等相关手续;

4)在申请资助经费审批期间,资助经费到账前,能够保障国际杰青来华生活等相关需要;

5)能够提供必要科研条件以及配套资金支付国际杰青行政管理开支、国内差旅费等;

6)能够承担国际杰青管理及答疑工作,并向中国科学技术交流中心(以下简称“交流中心”)及时报送进展、总结、决算及收据等各类材料。

(二)工作岗位要求

中方接收单位提供的工作岗位应符合以下要求:

1)具有明确职责的科研或科技政策类岗位;

2)非涉密岗位;

3)非学历教育;

4)国际杰青须与中方科研人员一同工作。

(三)国际杰青申报条件

国际杰青候选人应获得所在国政府科技管理部门或国立科技基金会,有关国际组织或科研机构,所在国驻华使领馆,我驻外使领馆(团)或中国国际人才交流协会驻外办事处(以下简称人员推荐机构)其中之一的推荐信,并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国籍为共建一带一路国家及其他发展中国家;

2)在上述国别拥有正式工作,从事科研工作或科技政策研究;

3)具有博士学位或具有5年以上科研工作经历;

4)具有较高的科研水平或科研潜力;

5)年龄不超过45岁(按申请工作岗位之日计算)且身体健康;

6)具有良好的英语或汉语语言沟通能力;

7)须能在申请期内全职在华工作;

8)须遵守中国法律法规和其他相关规则。

二、资助经费和形式

(一)执行期限

计划项目执行周期根据每位国际杰青在华工作时长分为三类,即3个月、6个月、12个月。

(二)资助额度

计划资助额度为2万元人民币/月(税前),即3个月6万元,6个月12万元,12个月24万元,用于国际杰青支付国际旅费以及在华期间生活开支、住房租赁、保险购置(保险为必须项,且至少包含医疗保险和人身意外保险)等费用。

(三)资助形式

根据国际杰青来华工作时限(3/6/12个月),资助经费一次性拨付至来华国际杰青中方接收单位。中方接收单位按月拨付给来华国际杰青,具体经费发放方式由中方接收单位与国际杰青商定。经费拨付到接收单位和发放给国际杰青过程中产生的税费,由中方接收单位按照本单位及税务部门规定进行缴纳。

(四)部地协同资助机制

鼓励地方科技管理部门、企业或中方接收单位按照国际杰青计划资助标准进行全额资助。

三、申报流程

若有意向申报国际杰青计划,请以学院为单位,于2026215日前联系科技与校企合作处。项目申报校内截止时间为202635日。

中方接收单位及国际杰青候选人须登录国际杰青计划官网(http://tysp.cstec.org.cn,科技部咨询电话010-68574085010-68528432)申报。具体申报流程如下:

1.中方接收单位申请母账号,经组织管理部门(中方接收单位所隶属的各机构主管国际科技合作的有关司、局,或中方接收单位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科技厅、委、局)审核后生效。中方接收单位负责人可自行开设多个子账号供单位内部人员使用。

2.中方接收单位申报拟接收岗位,经组织管理部门初审、核报交流中心审定,由交流中心发布岗位。组织管理部门上报时应明确是否进行部地协同资助,并在系统中勾选相应选项。

3.国际杰青候选人在获得人员推荐机构的推荐函后,可登录国际杰青计划网站进行岗位申报。

4.中方接收单位从申报岗位的国际杰青候选人中选择与岗位匹配的,对其身份信息进行核实,向其发放接收意向书。

5.中方接收单位及国际杰青候选人上传申报材料。

6.申报材料经组织管理部门初审,交流中心复审并组织专家评审后,评审结果报科技部审定。

7.科技部根据交流中心报送的评审结果(有部地协同资助意向的岗位优先立项),确定最终立项清单。立项通知由交流中心邮寄至组织管理部门。

8.中方接收单位协助国际杰青办理来华工作相关手续。

9.中方接收单位准备拨款材料,向各出资方申请拨款,各出资方完成审核后拨付经费。

四、联系方式

有意向者请将以下材料发送至科技与校企合作处邮箱:kjyxqhzc@hnit.edu.cn,邮件主题请注明:“2026海外杰青申报+姓名+研究方向

(一)个人详细简历(含学习工作经历、代表性成果列表及联系方式)。

(二)简要研究计划(概述拟开展的研究方向、内容及与学校学科平台的结合点)。




                                科技与校企合作处

                                                                  2026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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