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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2026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的通知

浏览数:次 发布时间:2026-01-26 打印本页

各二级单位及相关科研人员:

根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关于2026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与结题等有关事项的通告》《2026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以下简称《指南》)等通知和有关规定,现将我校2026年度国家自科基金项目申报工作中的有关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人注意事项

(一)阅读指南

项目申报人务必认真阅读《2026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https://www.nsfc.gov.cn/p1/2931/3971/3972/qy2026.html)和申请规定(附件8),了解各学科资助强度、资助重点、申报限额及相关要求。

(二)在线申报

2026年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各类型项目一律采用在线方式填报。我校集中接收工作于2026年3月1日开始,3月18日16时截止

(三)限项规定附件8:P7-P10)

2026年度结题的项目不计入限项。

(四)个人简历信息

1.项目申报人通过信息系统邀请主要参与者在线填写个人简历,并上传由系统自动生成的主要参与者PDF版个人简历文件。未按要求上传主要参与者简历的将无法提交项目申请。

(重要提示:2026年简历版本已经更新,切勿使用2025年版或之前的简历)

2.个人简历中的工作单位信息,请务必准确填写(包括单位处于“境内”或“境外”,单位名称是否完整准确)

3.项目申报人人及主要参与者应当如实、规范填写个人履历,包括详细列出各时间段对应的职称,严禁不写中间职称只写最高职称严禁伪造或篡改相关信息。

4.申请人应通过信息系统邀请主要参与者在线填写个人简历,并上传由系统自动生成的主要参与者PDF格式个人简历文件。个人简历中列出的代表性论文应上传公开发表的代表性论文全文PDF电子版,代表性专著应上传著作封面、摘要、目录、版权页等PDF格式的扫描件。

申请人及主要参与者在填写论文等研究成果时,应当根据论文等发表时的真实情况,如实规范列出研究成果的所有作者(发明人或完成人等)署名,不得篡改作者(发明人或完成人等)顺序;对于个人简历中的代表性论文,还应当如实注明本人署名及贡献情况,不得虚假标注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不得改变作者排序含义,不得夸大个人贡献。代表作个人贡献信息的采集范围为各类项目的申请人以及创新研究群体项目、卓越研究群体项目的骨干成员。

5.申请人填写主要参与者时不再列入学生,只需将参与项目的学生人数填入总人数统计表中。

(五)合作研究

1.主要参与者中如有申请人所在依托单位以外的人员,其所在境内单位即被视为合作研究单位。合作研究单位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境外单位不视为合作研究单位,合作研究单位不超过2个(特殊情况说明除外)。申请人应在线选择或准确填写主要参与者所在单位信息。

2.申请人在提交项目申请前,应当就申请材料全部内容征得主要参与者和合作研究单位同意。

(六)研究期限

绝大多数项目的研究期限由信息系统结合项目类型自动生成的,申请人不可更改;若填报时未由信息系统自动生成的,申请人根据申报的项目类型指南要求进行填写。

二、做好申报组织和形式审查工作

各学院要高度重视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工作,积极组织,认真做好申请人职称(若是内聘职称,内聘职称的聘用单位应当具有相应职称的评审资质)、学位、在岗情况等资格审查工作,若因人员信息造假造成的学术不端行为,一切后果均由学院和项目申报人承担。

三、时间安排及相关要求

(一)形式审查

1.请项目申报人于3516:00前仔细阅读并认真填写《2026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形式审查明细表》(附件2)报学院,并在线提交申请书及附件材料。

2.请各学院于3916:00对本院提交的申请书进行形式审查,不合格申请书返修并通知申报人重新提交。

3.科技与校企合作处于310-1716:00对全校申请书进行形式审查,不合格申请书返修并通知项目申报人重新提交。

(三)终审提交

科技与校企合作处于31816:00在线提交申请书至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

四、2026年申请特别注意事项

1.2026年面上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C类)申请书结构框架已调整,申请人务必在信息系统中下载并填写最新版申请书。

2.同年以不同专业技术职务(职称)申请或参与申请科学基金项目的人员,应当在申请书“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中列明申请或参与申请项目的情况,并详细说明原因。

3.专家推荐信、导师同意函等按系统提供的模板,与外单位合作研究协议、境外人员参与知情书、委托管理协议、伦理审批表等可参考附件包中提供的模板,各学院对签订后相关材料的纸质版于3月10日前一份由学院科研办留存,一份交由科技处留存。

4.同层次国家科技人才计划只能承担一项,同一申报年度一人只能申请一项。在青B及其同层次国家科技计划任何一类支持期内,不能申请青A,但资助期满当年可以申请。

五、各二级单位需报送的材料(只需要交电子版)

1.二级单位系统管理员导出本单位已经确认的申报清单1份,未在此清单上的申请将不予受理。

2.《湖南工学院2026年申报国家自科基金项目汇总表》(附件1)、《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学院审核承诺书》(附件3)一份,需发送盖好章的扫描版本。

3.2026年国自科形式审查明细表(附件2)(二级单位自行存档)。

科研诚信和科技伦理要求

1.申请人应严格遵守科研诚信和学术规范,客观、真实地填报申请材料,保证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和有效性;不得在依托单位、个人学历、专业技术职务(请以当前正式下文的职称申请,不得以享受待遇等同职称)、履历以及签名等方面有弄虚作假,甚至伪造的行为。申请人及参与人5篇代表作请务必与公开发行刊物列出的作者人数、排序等信息保持一致反对伪造、篡改科学数据、抄袭买卖申请书、剽窃他人学术成果等行为。申请人涉及违反科研诚信问题将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科研诚信处理相关文件及案例查阅网址:https://www.nsfc.gov.cn/publish/portal0/jd/03/

2. 涉及科技伦理与科技安全(如生物安全、信息安全等)的项目申请,申请人和主要参与者应当加强科技伦理知识的学习,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伦理准则。并按照相关科学部的要求上传相应附件材料的扫描件。

3. 为防范学术不端行为,避免重复资助,自然科学基金委自2013年起将通过计算机软件对申请书内容进行比对,特提醒申请人注意:

(1)不得将内容相同或相近的项目,以不同类型项目向同一科学部或不同科学部申请;

(2)受聘于一个以上依托单位的申请人,不得将内容相同或相近的项目,通过不同依托单位提出申请;

(3)不得将内容相同或相近的项目,以不同申请人的名义提出申请。

(4)不得将已获资助项目,向同一科学部或不同科学部提出重复资助申请。

以上情形如有查实,将视情节轻重给予处理,对确有学术不端行为者将提交监督委员会处理。

联系方式

联系人:罗丹63587 肖亚斌 62020

邮箱:kjyxqhzc@hnit.edu.cn

地址:教学大楼818办公室

                                                               科技与校企合作处

2026年1月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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