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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全校科研实验室安全工作报告的通知

浏览数:次 发布时间:2023-03-22 打印本页

 

各研究院:

为了配合“打好安全生产翻身仗”工作任务,做好全校科研实验室安全工作报告进行任务布置。根据湖南工学院“打好安全生产翻身仗”工作实施安排,校内汽车零部件技术研究院、新型建筑材料研究院、人因与安全工程研究院的实验室为纯科研实验室,由科技与校企合作处承担管理责任。现对校内三个研究院的科研实验室管理做如下工作安排:

一、安全工作布置

1、各研究院再次对自己的实验室进行设置整理,更新《湖南工学院科研实验室情况一览表》,将新设立或调整的实验室相关信息更新到《湖南工学院科研实验室情况一览表》(见附件1)

2、各研究院需健全实验室几危化品安全分级管理责任体系和监督体系,完善实验室人员安全培训机制和实验室安全检查等信息系统。全面开展危险化学品排查,建立危险源周期管理制度。加强实验室安全教育,开设实验室安全相关课程,把实验室安全教育纳入人才培养方案。

3、建立实验室安全工作报送机制。实施包括周报、月报、季报、年报在内的安全报送机制,《实验室安全检查记录表(周表)》(见附件2)《湖南工学院实验室安全工作报送表(月表)》(见附件3)及《湖南工学院安全工作总结模板》(见附件4)。

(1)周报:每周二下班前报送安全检查记录表(见附件2);

(2)月报:每月26日下班前报送当月安全工作报送表(见附件3);

(3)季报:每季(每三个月)结束前报送季度安全工作总结(见附件4);

(4)年报:每年12月(12月26日)报送全年安全工作总结(见附件4)。

二、报送时间

请各研究院将《湖南工学院科研实验室情况一览表》(见附件1)(需分管院领导签字,盖章),于3月28之前交到科技与校企合作处818室。电子搞发送邮箱:kjyxqhzc@hnit.edu.cn;

每周二提交《实验室安全检查记录表(周表)》(附件2)和每月26日《湖南工学院实验室安全工作报送表(月表)》(见附件3)(需分管院领导签字,盖章)交至科技与校企合作处818室,电子稿发送邮箱:kjyxqhzc@hnit.edu.cn;

每季(3月26日、6月26日、9月26日、12月26日)报送季度安全工作总结(附件4)(需分管院领导签字,盖章)、每年(12月26日)报送年度安全总结(附件4)(需分管院领导签字,盖章)至科技与校企合作处818室。电子稿发送邮箱:kjyxqhzc@hnit.edu.cn。

联系人:毛兰(62816)

                                                              科技与校企合作处

2023年3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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