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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纵向科研经费预算调整的通知

浏览数:次 发布时间:2022-11-08 打印本页

使科研项目顺利开展,提高经费使用率,根据《湖南工学院科研经费管理办法(2021年修订版)》(湖工政发[2022] 2号),现开展本学期纵向科研经费调整工作。

(一)预算调整每个经费卡有且仅有唯一一次调整机会。

(二)纵向科研项目经费预算按以下规定予以调整:

1.设备费预算不予调增。

1)自科类纵向科研项目设备费指实验专用仪器设备。

2)社科类纵向科研项目设备费指电脑及周边设备,包括电脑、相机、摄像机、打印机、传真机、投影仪等。

2.劳务费预算原则上不超过进账经费的70%(仅限于旧的预算)。

3.其他支出预算原则上不超过进账经费的20%(仅限于旧的预算)。

1)自科类纵向科研项目,电脑及周边设备、办公用品可在其他支出栏目列支。

2)社科类纵向科研项目,办公用品可在其他支出栏目列支。

4.间接费用预算原则上不予调增。

1)资源占用费、管理费原则上不予变动;

2)绩效支出可以调减。

5.新旧预算调整

请根据既定预算模板填写,旧预算模板发生变更后亦为旧预算模板,不得将旧有预算填写变更至新预算模板

 

1 科研经费预算调整流程

(三)受理时间

119日起至1115日下午16:00,需要对经费进行调整的老师将附件材料交至各学院科研秘书处(含电子版相关材料),以学院为单位收集经费调整材料,由学院科研秘书统一交至科技处818办公室,逾期不候。

联系人:肖亚斌

箱:kjyxqhzc@hnit.edu.cn
附件:

1、自科类经费预算调整表

2、社科类经费预算调整表

科技与校企合作处

2022年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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