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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关于推荐湖南省高新技术企业和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认定评审专家的通知

浏览数:次 发布时间:2019-05-28 打印本页

转发:关于推荐湖南省高新技术企业和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认定评审专家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完善我省高新技术企业和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认定评审专家库,根据《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国科发火〔2016〕32号)、《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指引》、《湖南省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认定管理办法》(湘科发〔2018〕104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省实际拟面向社会公开遴选一批符合条件的技术和财务专家。现将有关评审专家推荐事宜通知如下:

  一、专家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资格在湖南省境内居住和工作。

  (二)年龄在65周岁以下身体健康。

  (三)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坚持原则,办事公正没有受过行政处罚。

  (四)了解国家科技、经济及产业政策熟悉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有关要求。

  (五)技术专家要求具有高级技术职称正高以上职称或者同时具备副高以上职称、博士学位者优先。具有《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所规定的“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相关的专业背景和实践经验并长期从事科研开发和企业科技管理工作,对相关产业技术领域的发展及市场情况有较全面的了解

  (六)财务专家要求具有从事财务、审计工作10年以上并具有丰富的实践工作经验,具有注册会计师资格或高级会计师职称(含注册税务师资格)

  二、专家推荐方式

  (一)推荐单位

  各省直有关部门、高校及科研机构各市州及县市科技局、财政局、税务局、商务局、发改委,国家及省级高新区管委会国家及省级特色科技产业基地、登记注册的行业协会、产业技术创新联盟、科技孵化器,省注册会计师协会、省注册税务师协会作为本次专家申报的推荐单位

  (二)专家推荐程序

  1.推荐时间:2019年5月14日至 6月1日

  2.材料报送:专家新申请入库需经相关推荐单位出具加盖公章的推荐函、备案表原件,连同被推荐人身份证、学历证书、职称证书复印件各一份统一报送或邮寄至湖南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入库审核。

  (三)系统填报信息

  1.专家推荐材料报送完成后被推荐专家请登陆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http://www.innocom.gov.cn,进入专家管理模块点击“注册专家”进行专家注册,并按专家类别选择技术专家或财务专家完善信息填报

  2.因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系统升级此前已入库的评审专家需重新注册完善信息,请专家于2019年5月30日前重新注册填报信息以便于专家参与本年度高新认定评审工作。

  三、有关要求

  (一)专家库建设是保障我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和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工作顺利开展的一项重要工作请各单位收到通知后要予以高度重视,积极组织符合条件的专家申报并确保填报数据真实、准确。

  (二)备案入库专家要加强学习熟悉和掌握高新技术企业、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认定的相关产业政策。入库专家需参加省认定办组织的年度政策、专业培训才能列认定评审备选专家

  (三)专家实行动态管理专家个人信息发生变化要及时在系统中进行信息更新。

  (四)经审核入选我省高新技术企业和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专家库的专家将全部选入湖南省科技专家库,不再需要推荐单位重复推荐

  四、联系方式

  推荐材料报(寄)送:0731-88988006、88988755(长沙市岳麓大道233号科技大厦1116室 )

  省认定办电话/传真:0731-88988819

  附件1.湖南省高新技术企业和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认定评审专家备案表

     2.专家推荐函模版

  湖南省高新技术企业领导小组工作办公室

  2019年5月14日


附件1:湖南省高新技术企业和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认定评审专家备案表.docx
附件2:专家推荐函模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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