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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湖南工学院2024年中国大学生计算机设计大赛校赛的结果公示
    校教务【2024】79号 根据校教务【2024】51号要求,我校于2024年4月22日—4月29日组织了湖南工学院2024年中国大学生计算机设计大赛校内选拔赛,本次大赛共收到报名作品42个,经综合评分,3个作品获得一等奖,7个作品获得二等奖,10个作品获得三等奖,现将获奖名单予以公布(具体名单见附件),获奖作品推荐参加2024年(第17届)中国大学生计算机设计大赛中南地区赛。 公示时间为
    发表时间:2024年04月29日

    关于举办2024年湖南工学院“学创杯”大学生创业综合模拟大赛暨省赛校内选拔赛的通...
    发表时间:2024年04月29日

    关于2023-2024-2学期毕业班重修和补修考试安排的通知
    校教务【2024】78号 各院(部): 根据学校工作安排,为做好2023-2024-2学期重修和补修考试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安排 1.考试时间:2024年5月12日,详见附件1。 2.考试对象:2023-2024-2学期重修报名缴费成功的学生(限参加理论课重修学生)、申请补修的学生(限参加考试课补修学生);其中马克思主义学院毕业班重修和补修考试安排见附件2。 3.学生参加考试须
    发表时间:2024年04月28日

    我校与智慧树网签署战略合作协议
    4月23日上午,我校与智慧树网在战略合作协议签订仪式在教学大楼会议室举行。校长曾广胜、副校长何建雄、教务处处长李理,智慧树网集团总裁王晖、智慧树网湖南省总经理陈娟出席。 曾广胜在致辞中介绍了学校的基本情况和“十四五”规划发展中的重点工作,他指出,学校坚持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贯彻新发展理念,走内涵发展、创新发展、特色发展的高质量发展之路,努力建设成为特色鲜明的区域性高水平应用型大学。 何建雄对智慧树
    发表时间:2024年04月26日

    2024年上半年批次高校教师资格认定人员公示
    校教务【2024】77号 根据《关于做好2024年湖南省高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湘教通〔2024〕61号)及《关于做好我校2024年高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经个人申报、学校教师资格审查小组审查,确定2024年上半年批次湖南省高校教师资格认定人员名单,现予以公示(见附件)。公示期5天,公示时间自2024年4月26日起至4月30日止。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与纪检监察处或教师
    发表时间:2024年04月26日

    湖南工学院第十三届制图竞赛建筑类、道桥类获奖名单公示
    校教务【2024】76号 校属各部门、各单位: 为了迎接2024年第十七届全国大学生先进成图技术与产品信息建模创新大赛,激发学生对制图的热爱,培养学生的工匠精神,提高学生的创新意识,土木与建筑工程学院于2024年4月12日成功举办了湖南工学院第十三届建筑类道桥类制图竞赛,经过激烈角逐,共有46位同学脱颖而出。现将获奖名单予以公示(见附件)。 公示期为4月26日—4月30日,如对以上评定
    发表时间:2024年04月25日

    关于2024届毕业生学位英语、学位计算机考试安排的通知
    校教务【2024】75号 各学院: 4月27日将举行2024届毕业生学位考试,经过筛选和报名确定最终名单,现将具体考试安排如下: 一、考试科目:学位英语、学位计算机。 二、考试时间: 1.学位英语:4月27日 9:00-10:30。 2.学位计算机:4月27日 11:00-17:45(分批次,每批次45分钟)。 三、考试地点: 1.学位英语:社科楼、数理楼、外语楼,具体安排见附件1。 2.学位
    发表时间:2024年04月25日

    关于参加教育部2024年高校实验室安全工作培训会的通知
    发表时间:2024年04月24日

    关于开展2024年湖南工学院体育教师课堂教学竞赛的通知
    校教务【2024】74号 为进一步提高我校体育教师教学水平,提升体育课教学质量,学校决定开展2024年湖南工学院体育教师课堂教学竞赛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赛对象与时间 1.参赛对象:湖南工学院在职体育教师(1984年7月1日以后出生的必须参赛,鼓励所有老师积极参赛) 2.竞赛时间:决赛时间2024年5月12日(初赛时间由各教研室自定) 二、竞赛程序 以教研室为单位组织初赛,在初赛
    发表时间:2024年04月24日

    关于开展实验室安全分级分类管理工作的通知
    校教务【2024】73号 各单位、各部门: 依据教育部关于印发《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分级分类管理办法(试行)》(教科信[2024]4号)文件精神和省教育厅关于实验室安全工作的相关要求,学校实验室将试行安全分级分类管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定对象 我校从事教学、科研等实验、实训活动的场所及其所属设施,以房间为管理单元。 二、认定内容 各实验室依据《高校实验室安全分级表》(附件1)及《高校
    发表时间:2024年0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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