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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发展】关于做好2025年度校级、省级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遴选与验收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5年04月15日 点击:

校教务〔2025〕55号

校属各部门、各单位

根据湖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5年度湖南省普通高校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工作的通知》、《湖南省普通高校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管理办法》(湘教发[2020]37号)及《湖南工学院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管理办法》(湖工教〔2024〕55号)文件精神,为做好我校2025年度校、省级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的遴选与验收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25年度校级、省级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遴选

(一)推荐名额

1、校级青年骨干教师13名(含1名思想政治理论课专任教师)。13个教学院(部)各推荐1名。

2、省级青年骨干教师10名(含1名思想政治理论课专任教师)。

(二)遴选范围与条件

1、推荐人选的年龄应不超过40周岁(1985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以身份证年龄为准),主要从教学科研一线在职在岗的专任教师中遴选。

2、优先在基础学科专业、紧密对接我省“4×4”现代产业体系建设及其他经济社会发展急需的学科专业领域遴选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

3、校级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人选应具备条件见附件1,省级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人选从校级骨干教师中选拔产生,当年申报校级青年骨干教师的人选可同时申报省级青年骨干教师,推荐人选应具备的条件见附件2。

(三)遴选程序

(1)校级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选拔

1、个人向二级教学院(部、中心)申请,提交材料(4月21日前)。

①《湖南工学院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推荐表》,分年度培养计划,《湖南工学院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评审表》、《普通高校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情况一览表》。

②反映政治思想表现及教学、科研等方面业绩的有关材料。反映其外语、计算机应用能力的材料复印件(扫描件)。其中提交著作的只需装订著作的封面、目录、版权页与封底扫描件;

2、二级教学院(部)审核、推荐(4月23日前)

二级教学院(部)对申报人员相关材料进行真实性查验和审核,并由书记和院长签字确认后将申请材料纸质档交教师发展中心教812室,电子档发送至hgjsfz@126.com。

(2)省级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遴选

1、个人向学科、专业归属的二级教学院(部)申请,提交材料(4月21日前)。

①《湖南省普通高校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推荐表》。

②《湖南省普通高校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培养计划》;

③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高校教师资格证、专业技术职务证书等扫描件(电子版);

④反映政治思想表现及教学、科研等方面业绩的有关材料,其中提交5篇(部、项)以内代表学术水平的教学、科研论文或著作或技术开发成果证明的复印件(扫描件)(均需排名第一或独著)。个人提交的业绩材料内容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5月12日。

2、二级教学院(部)审核推荐(4月23日前)

二级教学院(部)对申报人员相关材料进行真实性查验和审核,并由书记和院长签字确认后将申请材料纸质档交教师发展中心教812室,电子档发送至hgjsfz@126.com。

3、材料复核(4月25日前)

教务处组织相关部门进行材料复核。教务处对教育教学相关材料进行复核,科技与校企合作处对科研成果业绩相关材料进行复核,人事处对基本条件相关材料进行复核。

4、组织遴选(4月30日前)

教师发展中心组织相关评委对推荐人员进行评审,确定人选。

5、结果公示(5月6日前)

将评审通过人员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6、结果审核、确认(5月12日前)

经校长办公会审议通过,另行下发文件。按照文件要求,将省级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遴选结果报湖南省教育厅审核、确认和备案。

二、2021年度校级、省级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验收

(一)验收对象

2021年立项确定的校级、省级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

(二)验收检查内容

培养对象的培养计划执行情况,履行合同所规定的责任情况,参加培养培训情况,经费使用情况,培养目标实现情况等。

(三)所需材料

1、校级青年骨干教师验收

①《湖南工学院校级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验收检查表》;

②《湖南工学院校级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验收检查一览表》;

③培养对象的个人总结一份;

④培养期内获得的各种奖励证书复印件、发表的论文及获得的各种教学、科研成果等证明材料(电子稿)。其中提交著作的只需装订著作的封面、目录、版权页与封底(电子稿)。

2、省级青年骨干教师验收

①《湖南省普通高校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期满验收表》

②验收对象培养期内取得的教学、科研业绩等材料,有关业绩材料内容截止时间为2025年5月12日。

3、验收材料纸质档交教师发展中心教812室,电子档发送至hgjsfz@126.com,材料提交截止时间为4月23日下午5:00,逾期不予受理。

三、其他说明

申报和验收教师在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遴选确定、验收检查工作中被发现存在弄虚作假、学术不端、隐瞒歪曲事实真相、不如实填报相关信息、暗箱操作等违法违纪行为的,将暂停或撤销有关培养对象的培养资格,列入师德师风诚信记录档案,实行师德师风“一票否决”,并视情节建议纪检监察等部门对有关责任人员依法依纪予以处理。

联系人:肖老师(62021) 谭老师(65965)

教师发展中心

2025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