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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2-2023-2学期期末考试安排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年06月01日 点击:

校教务【2023】103号

各院(部):

根据学校工作安排,为做好2022-2023-2学期期末考试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理学院、外国语学院公共课期末考试时间:2023年7月1日—2日,具体安排见附件1。(其中大学日语2考试安排见附件2

注:各学院专业课考试安排表在2023年6月4日之前挂本学院网进行公开。

二、考试组织

1、理学院、外国语学院公共课期末考试由教务处统一组织,二级学院专业课期末考试由学院自行组织,将组考方案报教务处备案。

2、考试期间,监考员须认真履行监考职责,不得随意走出考场,不得接听手机。擅自调换监考员、迟到、不认真履行监考职责的将按照《湖南工学院教学与教学管理差错和事故认定及处理办法》(试行)进行处理。

3、请二级学院于2023年6月4日前将2022-2023-2学期期末安排表(带监考老师)电子版发送到教务处张喻,纸质版签字盖章后报教务处备案。

三、阅卷安排

1、期末考试阅卷时间:2023年6月20日—7月5日。

2、阅卷要求:

(1)缺考、违纪、取消考试资格、作弊等答卷一律记“0”分,并在成绩单上注明“缺考”、“违纪”、“取消考试资格”、“作弊”等字样。

(2)阅卷过程中应遵循严格、认真、准确、公正、公平原则。做到“给分合理,扣分有据,宽严适度,标准一致”。阅卷过程中,如有更正题目错判、记分错误等,阅卷老师须在更正处签名;如有更正答卷得分框处得分,须阅卷老师和教研室主任2人共同签名;如有更正课程总得分,须统分人、教研室主任、开课单位院长(主任)3人共同签字。

四、成绩录入安排

1、2023年7月7日前各院(部)在教务系统完成成绩录入。

2、成绩录入后,若有信息错误需要更正的,须填写成绩申请更改表,经批准签字后进行更正。

3、成绩单用16k纸打印,教研室主任审核签字后,由各院(部)统一报送学生所属学院整理成册并存档。


教务处

2023年5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