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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完善“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实施保障体系的若干意见(校内)
发布日期:2015年11月19日 点击:

 

关于完善“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

实施保障体系的若干意见

(湖工政发〔20144号)

 

教育部2010年开始实施的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以下简称卓越计划)是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的重大计划,是国家振兴高等工程教育进行的一次重大探索,对提高工程人才培养质量,促进高等工程教育改革具有重要意义。我校2011年获批为教育部第二批卓越计划高校,无机非金属材料、自动化专业和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专业分别于2011年、2012年获批为卓越计划专业。根据教育部《关于实施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的若干意见》精神,我校于2011年制定了《卓越计划实施总体方案》,随后组建了卓越班,在创新人才培养模式和机制、制订人才培养标准、优化课程体系、建设工程实践教育基地等方面进行了初步探索。为确保卓越计划顺利推进,切实提高学生的工程意识、工程素质和工程实践能力,更好地适应湖南尤其是衡阳区域经济社会和产业结构调整的需求,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实施我校《“三重一高”应用型本科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实施方案》,现就完善卓越计划实施保障体系,提出以下若干意见。

一、思想保障

要求:

1.充分认识卓越计划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2.深刻领会和把握卓越计划的主要内涵。

3.准确定位卓越计划实施工作目标和思路。

措施:

1.编印卓越计划宣传资料。

2.学校党委、各党总支中心学习组每年至少专题学习一次。

3.学校党委行政每年至少专题研究一次。

4.邀请教育部首批试点高校领导、有关专家来校至少做辅导报告一次。

5.学校网站开设卓越计划网页。

6.学校报纸开辟卓越计划专栏。

二、理论保障

要求:开展卓越计划校情研究专项课题攻关活动,为卓越计划实施提供理论指导。

措施:

1.设立卓越计划校情研究专项资金。

2.发布卓越计划校情研究课题指南,主要有:校企联合培养机制,“3+1协同育人模式及课程体系,工程教育师资队伍建设,工程能力培养和工程实践教育中心建设,创新能力培养与平台建设,人才培养标准、实现矩阵与评价体系,工程教育国际化,质量保障与评价,学生指导与服务,通识教育基础课与学科基础课教学改革,校内集中实践环节改革,企业学习方案等。

3.加强课题检查、结项、总结交流和成果运用。

三、组织保障

要求:完善卓越计划实施的决策、执行和监督机构及机制

措施:

(一)学校层面:

1.完善卓越计划实施领导小组,由校长任组长,相关校领导任副组长,相关部门及教学单位负责人为成员,为决策机构。

2.成立卓越计划专家委员会,为咨询机构。

3.教务处内设置职能科室——卓越计划办公室。

4.教评处安排专人负责卓越计划质量监控与评价工作。

(二)教学单位层面

1.卓越计划专业所在教学单位,成立工作组和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

2.相关教学单位成立通识教育基础课和学科门类基础课教学改革组,主要有:英语、数理、思政、计算机、体育等。

四、培养方案保障

要求:科学设计体现校企联合培养人才机制(共同制定培养方案、共同构建课程体系、共同编写教材、共同实施培养过程、共同评价培养质量)和“3+1”校企协同育人模式(校内培养3年和企业培养1年)的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方案。

措施:

(一)校内培养方案:

1.明确培养目标,制定培养标准和知识能力矩阵。

2.设计一体化培养体系。

3.优化模块化课程体系和内容。

4.突出企业实践教学环节。

      5.实施通识教育基础课和学科门类基础课教学改革。

6.推行研究性教学方法和学习方法。

7.开展素质与能力拓展教育活动。

(二)企业培养方案

1.明确企业培养目标。

2.制定切实可行的企业培养计划。

3.建设一支企业导师队伍。

4.开发一批校企合作课程。

5.探索企业教学模式。

6.规范课程设计及毕业设计指导。

7.改进学业考核评价方式。

8.加强学籍管理与学生指导与服务。

9.建设校企联合培养平台。

五、师资保障

要求:建立一支较为稳定的数量充足、工程实践经验丰富、教学能力与水平高、敬业精神强的专兼职结合的卓越计划专业教师队伍。

措施:

1.把住卓越计划任教资格准入关。

2.引进和聘请具有丰富企业工作经历和工程实践经验的教师。

3.聘请企业工程技术人员为部分专业课教师和指导学生企业学习、课程设计和毕业设计的兼职教师。

4.强化卓越计划专业教师工程实践能力。

5.鼓励教师和学生辅导员积极参与卓越计划。

 六、经费保障

要求:多渠道筹措经费,加大对参与专业的经费投入,确保卓越计划实施所需资金。

设立卓越计划专项资金,主要用于:

1.教学改革:培养方案制订、课程重构、教学方法改革、教材建设、教学研究。

2.工程师资建设:工程师资引进培养,聘请企业教师,教师赴企业实践

3.实践基地建设:校内实践教学基地建设、校外工程实践教育中心建设等。

4.实习经费:学生企业实习、海外实习。

(二)争取社会专项捐赠

1.社会专项捐赠建设实验室。

2.校企共建实践教学平台。

3.社会专项捐赠奖教、奖学和助学。   

七、条件保障

要求:建设和提供卓越计划所需的工程技术教育环境。

措施:

1.以实验教学示范中心为引领, 构建高水平实验教学平台。加强校内公共基础实验室、实习实训基地建设,加强公共共享的教学实验配套设施建设,加大校内实验、实习场所的开放力度,积极推动与企业合作共建的专业实验室。建设:工程实训中心、基础化学实验教学中心、基础物理实验教学中心、电工电子实验教学中心、基础力学实验教学中心、文科综合实验中心和工程综合训练平台等。

2.以国家级工程实践教育中心为示范,构建校企联动的教育培养平台。中心负责学校与企业共同制订培养目标,共同建设课程体系,共同重组教学内容,共同实施培养过程,共同评价培养质量,共同承担学生在企业学习期间的生活、安全保护、劳动保护等各项管理工作,共同承担对学生进行的专门的安全、保密、知识产权保护等教育,以创立高校和企业联合培养的长效机制。建设三个层次的实践平台:工程认识实习基地、工程应用实习基地、技术开发实习基地。

3.以大学生创新能力培养为目标,以大学生研究性和创新性实验计划、大学生学科竞赛等为载体,构建开放式自主式创新实践平台。

4.加大图书文献信息资源、校园网和教学楼建设力度,为学生创新创业和自学提供方便。

八、服务保障

要求:为卓越班学生提供优良的指导和服务,保护和激发卓越班学生学习热情。

措施:

1.给卓越计划专业配备优秀的辅导员和班主任。

2.给卓越班学生配备学业导师,实行毕业设计双导师制

3.卓越班学生在校期间每人至少承担一项研究性学习和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或至少参加一门学科竞赛,鼓励学生参与学业指导教师的科研项目。

4.卓越班学生获奖助学金人数比例为其他班级学生的2倍。

5.为每个卓越班提供专用自习教室。

6.实验室对卓越班学生开放。

7.卓越班学生借阅文献资料的数量和时间比其他学生增加一倍。

8.为卓越班学生开通海外学习、访问、交流渠道,优秀学生可获一定经费资助。

9.每个卓越计划专业引进1名海外名师,至少安排1名具有海外留学经历的教师担任专业课程的双语教学任务。

10.开展丰富多彩的素质与能力拓展教育活动。

九、质量保障

要求:建立卓越计划质量保障体制和机制。

1.构建校内质量监控、社会评价、联合培养单位质量反馈三位一体全员、全程、全方位的人才培养质量监控与保障体系和机制。校内评价机制主要有:课程及实践教学检查,督导评价,学生评教,教师同行及领导干部听课,企业学习情况跟踪检查,毕业设计(论文)企业、学校双答辩等。校外评价机制主要有:企业导师评价;校友反馈调查;用人单位反馈等。

2.改革学生考核与评价机制。注重学生的工程能力、组织能力、团队合作能力、人际交往能力培养,将学生能力评价作为学生毕业的重要依据。

3.进行专业认证。

十、制度保障

要求:卓越计划实施全过程都需要通过建立规章制度进行保障,以避免随意性。

(一)学校层面

1.卓越计划实施办法。

2.卓越班学生遴选和分流管理办法。

3.工程实践教育基地(中心)管理办法。

4.卓越计划人才培养方案制(修)订指导意见。

5.卓越计划任课教师课时奖励津贴实施细则。

6.卓越计划任课教师资格规定。

7.卓越计划强化教师工程实践能力实施办法。

8.卓越计划聘请企业兼职教师实施办法。

9.卓越计划引进企业高级工程技术人员担任专任教师实施办法。

10.卓越计划专业教师职称评聘管理办法。

11.校企联合培养人才协议。

12.学校与企业共建国家工程实践教育中心协议。、

13.卓越班学生学籍管理规定。

14.卓越班学生管理办法。

15.卓越班学生奖助学金管理办法。

16.卓越计划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价实施细则。

17.卓越计划专项经费管理办法。

(二)教学单位

1.卓越计划专业培养方案(校内和企业)。

2.卓越计划专业知识能力大纲。

3.卓越专业教学计划。

4.卓越计划学生企业学习实施办法。

(三)工程实践教育中心

1.国家级工程实践教育中心管理办法。

2.学生实践守则。

3.学生管理办法。

4.教师管理办法。

5.企业指导教师队伍建设办法。

6.教师培训进修规定。

7.教师考核办法。

8.学生考核办法。

9.学生突发情况应急预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