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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工学院关于加强教学管理基础工作的若干意见(校内)
发布日期:2015年11月19日 点击:

湖南工学院关于加强教学管理基础工作的若干意见

(湖工政发〔201342号)

 

教学管理基础工作是整个教学管理的基石,是教学管理规范化、科学化和高效化的前提,它主要包括:标准化工作、信息化工作、制度化工作、业务培训工作。加强教学管理基础工作是我校顺利实现本科转型、坚持走内涵式发展道路和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的必然要求和重要保证。根据教育部《关于全面提高高等教育质量的若干意见》(教高20124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现就加强教学管理基础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教学管理标准化工作

标准化工作是指对技术标准管理标准工作标准等各类标准的制定、执行和日常管理工作,它的确立是有效管理的前提。

1.完善人才培养质量标准体系。要以“重基础,重技术,重能力,高素质”的“三重一高”应用型人才培养为目标,从能力结构及标准、知识结构及标准、素质结构及标准、专业技能等方面建立健全符合我校实际的人才培养质量标准体系,落实文化知识学习和思想品德修养、创新思维和社会实践、全面发展和个性发展紧密结合的人才培养要求,科学制订各层次各类别的人才培养方案。

2.完善教学基本建设质量标准。在总结提高的基础上,进一步建立健全学校专业建设与管理、课程建设与管理、教材建设与管理、实践教学基地建设与管理、教研室建设与管理、实验室建设与管理等方面的教学基本建设质量标准。

3.完善主要教学环节质量标准。紧扣教学质量形成各个环节,进一步修订完善理论和实践教学的各项质量标准,包括课程教学大纲和考试大纲实施标准、课堂教学环节质量标准、实践教学环节质量标准、学年论文(课程设计)质量标准、毕业论文(设计)质量标准、考试考核环节质量标准、教学单位教学工作年度考核评价办法、教学信息反馈处理标准等,形成了完善的教学环节质量标准体系,为我校本科教学质量监控提供科学依据。

4.完善教学管理质量标准。依据教学督导制度、听课制度、学生信息员制度、学生评教制度、教学工作年度评估制度、教学专项检查制度和规定等,形成有效的教学评估体系和运行机制,确保教学工作的规范化运行。其关键质量控制点与相应的质量管理重点措施包括教师教学工作评估(评教评学、教师课程教学考核、学生专题座谈会、课堂教学竞赛、领导听课、同行听课、督导听课等)、专业与课程评估、实验室评估(基础课示范性实验室评估、专业教学实验室评估、示范性实验教学中心、创新训练中心评估等)、学生发展评估、教学院(部)教学工作年度评估、教学条件保障情况评估等的质量标准。

(二)教学信息化工作

信息工作是指对组织活动所必需的各种资料数据的收集、处理、传递、贮存、检索、输出等管理工作,要求及时、真实、全面、经济。教学信息化工作主要包括:

1.加强教师业务档案和教学管理业务档案工作。要出台教师业务档案和教学管理业务档案工作的规范和要求;各教学职能部门和各院(部)应安排相应的办公经费、完善档案设施和条件;安排专人负责本单位档案资料的收集、整理、建档工作。教师教学工作档案应记载教师每学年讲授课程名称、授课时数、指导论文篇数、教学质量评价等级、教学工作奖惩情况、师德和教风等教学工作情况。教师教学业务档案由各院(部)负责记载存档,作为教师教学工作量计算和职称评审中教学情况的重要依据。

2.加强教学空间建设工作。要多措并举,多管齐下,加大投入,改变目前我校教学空间建设落后的现状。主要是通过校企合作方式,对校园网络设施进行全面提质改造;改造一定数量的普通教室为多媒体教室以适应空间教学;加强数字资源建设,实现全校师生“人人有空间”目标。在此基础上,大力推进实名制网络学习空间建设与应用,推动优质教育资源的普遍应用和教学模式的创新,为学生“开放学习、自主学习、互助学习”提供良好的学习平台,培养学生自主学习能力。

3.积极开发优质网络教学资源,加大校园信息化建设力度,大力推进校、省、国家三级网络视频课程体系建设,形成多学科、多课程的网络共享平台,加快建设实验室设备与仪器资源共享平台、共享系统和数字化图书馆等,提高实验开出率和实验设备与仪器的使用率,推进优质教学资源共享。

4.加快建设和完善网络教务信息管理系统,实现学生学籍、培养方案、选课、教材、教学调度、成绩登录与查询、信息收集与发布、课堂教学质量评价与分析、毕业资格与学位审查等教务管理工作的信息化与现代化,为学校教学工作的重大决策提供准确的信息,为广大师生提供优质快捷的教学信息服务,提高优质教学资源利用率,提高教务管理效率和信息化水平。

(三)教学管理制度化工作

规章制度是用文字的形式,对各项管理工作和劳动操作的要求所作的规定,是全体员工行动的规范和准则。

我校的教学管理制度主要分为如下八大类:

1.教学基本建设管理:专业建设与管理、课程建设与管理、教材建设与管理、实践教学基地建设与管理、教研室建设与管理等。

2.教学运行管理:本科教学工作规程、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管理办法、制(修)订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原则性意见、文化素质选修课管理规定、课程教学大纲和考核大纲编制与管理规定、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条例、实习管理办法等。

3.考务与学籍管理:课程考核管理办法、学籍管理规定、学士学位授予实施办法、学生成绩与学历证书管理、考试违规处理、监考管理、专升本管理规定等。

4.实践教学管理:实验教学工作规程、素质与能力拓展学分认定管理办法等。

5.教学资源管理:教学用房及教学设施使用维护及管理办法,教务管理系统使用、维护及管理暂行办法,教学档案管理办法,实习教学基地建设与管理,本科教学工作经费管理办法等。

6.教师工作管理:职业道德规范、教风建设、教学示范岗、新开课老师教学技能培训考核、青年教师讲课比赛、青年老师导师制、教学名师、青年教学能手、教学工作量计算办法及教学质量考核等级认定办法、本科专业带头人管理办法等。

7.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价:加强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价的若干意见、教学工作委员会章程、教学督导办法、主要教学环节质量标准、专业与课程评估办法、教研室与实验室建设与工作评估、学生教学信息员制度、教学工作定期检查、学科竞赛、教学单位本科教学工作年度评估、教师教学质量评估细则、听课制度、学生评教制度等。

8.教学综合改革类:关于推进“三重一高”人才培养模式改革的意见,等等。

各相关部门要在2014年上半年完成对现有教学管理规章制度的修订和分类整理。制订(修订)教学管理规章制度必须符合国家的政策规定;符合教育规律,具有科学性;从实际出发,具有可行性;言简意赅,具有简明性。教学管理制度建立后,要组织师生认真学习和了解有关规章制度的具体内容,提高师生、管理干部执行的自觉性;要抓好宣传工作,引起师生、管理干部的充分重视;必须认真、严格地执行,同时做好规章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真正做到有法必依。

(四)教学业务培训工作   

1.加强教师教学基本技能培训。根据教学需要推荐中青年骨干教师到省内外著名高校进行课程进修,组织教师特别是中青年骨干教师参加国家和省级精品课程、精品视频公开课等专项培训;做好新开课教师教学技能培训与考核工作,进一步落实和实施青年教师导师制,努力提高青年教师教书育人能力。

2.加强教学管理人员基本技能培训。根据教学管理人员的工作特点和实际需要制订培训计划,科学设计培训内容,合理安排培训时间,不断拓展培训形式,把岗前和在岗、理论和业务、校内和校外等培训有机结合起来,形成分层次、多形式的培训体系。有计划地选派教学管理人员参加上级有关部门组织的骨干培训,学校每年至少举办一期教学管理人员专题培训班。

3.加强教师工程实践技能培训。拓宽与企业行业合作的渠道,加强校企互动,通过采取到企业行业挂职锻炼、实践业务培训等多种措施,切实提高教师专业技能和实践教学能力,打造一批“双师”型教师,以适应应用型人才培养的要求。

4.加强教师现代教育方法与技术培训。定期举办现代教育方法与技术培训,要求教师学会多媒体教学软件的开发,学会信息化教学管理设计等;广泛开展教师现代教育技术使用的竞赛活动,包括数字化教学平台教学设计方案评比、多媒体课件制作评比、网页制作评比、计算机操作技能大赛等,致力于提高教师现代教育技术的应用水平和能力,形成一支掌握现代教育技术、符合时代发展需要的教师队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