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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成立教务处清廉单位建设领导小组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5年03月12日 点击:

各教学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上级党委关于全面建设清廉学校的决策部署,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教务处各项工作延伸,筑牢教育教学管理领域廉洁防线,规范招生考试、教学管理、成果认定等关键权力运行,营造风清气正的育人环境,经研究,决定成立教务处清廉单位建设领导小组(以下简称 “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领导小组组成人员

组 长:李 理 教务处处长 支部书记

副组长:张 勇 教务处副处长

任长安 教务处副处长

成 员:伍伟 施雅夫 谭艳 樊凌衡 陈晓亮 谭樱樱

二、领导小组主要职责

1.统筹规划部署:深入学习贯彻上级关于清廉建设的政策文件精神,结合教务处核心职能(如教学管理、招生考试、成果认定、学籍管理等),制定清廉单位建设实施方案、年度工作计划和责任清单,明确目标任务、实施步骤和责任主体。

2.风险防控管理:围绕招生录取、考试组织、教材选用、教学资源分配、创新创业成果替代认定、职称评审教学考核等关键领域和重点环节,全面排查廉洁风险点,建立风险台账,制定针对性防控措施,健全内控体系。

3.制度建设完善:牵头修订教务处廉洁管理制度,规范权力运行流程,推动 “制度固廉”,确保教学管理各项工作有章可循、有规可依,强化制度执行力。

4.廉洁教育推进:组织开展教务处工作人员廉洁教育、纪律教育和师德师风教育,培育清廉文化氛围,引导干部职工筑牢廉洁自律思想防线。

5.监督考核落实:定期对清廉建设工作推进情况进行督查检查,协调解决实施过程中的难点问题;将清廉建设成效纳入科室和个人年度考核,建立奖惩机制,确保各项任务落地见效。

6.协同联动配合:加强与学校纪检监察室、党委办公室等部门的沟通协作,接受上级监督指导,形成清廉建设工作合力;及时向上级汇报建设进展、成效及重大事项。

三、工作机制

1.会议制度:领导小组每半年召开 1 次专题会议,研究部署阶段性工作、审议相关制度文件、解决突出问题;遇重大事项可随时召开临时会议。

2.分工负责制度:实行 “组长负总责、副组长分工负责、成员具体落实” 的工作机制,各项任务分解到具体科室和个人,确保责任链条闭环。

3.督查通报制度:领导小组办公室每年开展 1 次专项督查,形成督查报告,对工作推进有力、成效显著的科室予以通报表扬;对落实不力、问题突出的予以督促整改。

4.动态调整制度:根据上级政策调整、工作实际需要和人员岗位变动,及时优化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和职责分工,确保建设工作适应性和实效性。

四、下设办公室及职责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综合科),由谭艳兼任办公室主任。主要职责:

1.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起草实施方案、工作计划、总结报告等文件材料;

2.统筹协调各项任务推进,收集整理工作进展情况,建立工作台账;

3.组织开展廉洁教育、风险排查、制度修订等具体工作;

4.负责会议组织、文件流转、档案管理等事务性工作;

5.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6.本通知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湖南工学院教务处

2025年3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