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教务[2022] 112 号
各院(部):
为认真总结我校基层教学组织建设、管理与改革发展的成功经验,表彰先进,推动全校进一步加强基层教学组织建设,更好地发挥基层教学组织在教学组织和教学研究工作中的积极作用,切实提升学校人才培养质量,根据《湖南工学院优秀基层教学组织评选办法》(湖工教〔2021〕58号)要求,现就做好2022年度优秀基层教学组织评选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1.经学校正式批准设立的成立3年及以上的教研室、实验中心和实践教学中心(根据学校相关文件要求更名的基层教学组织,其成立时间可追溯至其前身);
2.每个院(部)限推荐一个。
二、申报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和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坚持人才培养中心地位和本科教育基础地位,认真学习新时代教育教学理论,贯彻执行教育法律法规和文件精神,全面落实“以本为本、四个回归”和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积极开展课程思政教育,参评前3年内至少获得1项省级及以上课程思政建设教学研究项目、课程思政示范课程、课程思政教学团队等。
2.教育教学改革成效突出。在二级教学单位组织下参与专业建设规划、人才培养方案、新专业论证、专业认证(评估、综合评价)等工作,参与落实校级及以上级别单位组织的各类专业建设、课程建设、本科教学工程等建设任务,并取得突出成绩;积极推进“以学生为中心”的教学方法手段研究与实践创新,积极推进“科教融合”“专创融合”;积极运用互联网信息技术进行教学及开展教学资源建设;积极探索虚拟教研室建设的方法路径;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指导大学生开展学科竞赛和创新创业实践;学生英语四六级、计算机等级考试通过率以及考研率等学生其他素质高。参评前3年内至少指导学生立项2项及以上省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指导学生获2项及以上省级二等奖及以上学科竞赛、或获得1项及以上校级及以上教学成果奖、或立项1个及以上省级及以上一流专业、1门及以上省级及以上一流课程。
3.师资队伍建设有成效。注重师德师风建设,教学组织全员遵守《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未发生有损教师职业声誉和师德师风的行为;师资队伍结构合理,传帮带机制健全,有完善的教学能力提升规划,教学竞赛成绩突出;基层教学组织负责人尽职尽责,组织能力强,“双带头人”工作成效突出。参评前3年内师资队伍中至少1人次获校级示范教师(或校级优秀教师)或其他与教学相关的校级及以上荣誉,或至少2人次获校级各类教学竞赛三等奖及以上。
4.组织机制健全。组织机构完善,人员分工明确,有利于教学活动组织与管理;制定有较完善的议事决策、教学管理、教学研讨与改革、青年教师培养、教学质量监控与考评等基本管理制度,运行机制健全。
5.教学管理严格规范。按照教育部、省厅及学校关于加强教风学风建设的要求,严格执行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及教学计划,认真组织落实所承担课程的教学及其他各项教学任务,教学质量较高;课堂(实验)教学纪律、课程进程计划、考试管理制度等执行严格规范;教研活动记录规范完整,听评课制度落实扎实;教学文档材料齐备,管理规范,并及时更新;严格落实教授全员为本科生上课基本制度;建立了教学评价和质量分析反馈机制,评价结果用于教学质量的持续改进。
6.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申报优秀基层教学组织:
(1)获评湖南工学院2020年度示范基层教学单位、优秀基层教学单位者(含根据学校相关文件要求更名的基层教学组织);
(2)近三年组织成员发生师德失范行为者;
(3)近三年组织成员发生重大教学事故者;
(4)近三年未严格落实教授全员为本科生上课制度者。
三、材料递交要求
各院(部)于7月1日17:00前将湖南工学院优秀基层教学组织申报表(见附件2)及佐证材料一式一份至教学大楼810办公室,联系人:樊老师,电话:65181。电子材料发送至191089460@qq.com。申报表需经部门领导签字盖章。
附件1:湖南工学院优秀基层教学组织评选办法
附件2:湖南工学院优秀基层教学组织申报表
教务处
2022年6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