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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报送教学项目实施和资金使用情况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年04月08日 点击:

校教务【2022】50

 

 各二级教学单位:

根据湖南省教育厅湘教通[2022]49号《关于开展2021年度高校预算执行和“双一流”资金绩效审计的通知》和湖南工学院湖工教[2021]51号《湖南工学院教学项目经费管理办法(试行)》文件精神,各项目负责人需要提交《自评报告》1份。自评报告包含:1.项目目标(含项目申报书);2.目标实际情况(已取得的成果信息);3.其他说明。2020年以前(含2020年)已完成结题的项目,不需要提交。教学项目情况见附表。

请各二级教学单位务必将通知落实到相关专业、课程、教材、平台、项目、团队负责人(专业建设含一流专业、卓越计划专业、综合改革专业、特色专业等;课程建设含一流课程、精品课程、示范课程等;师资队伍含各类教学团队、教学名师等;平台建设含各类示范基地、实践教育基地、示范中心、虚拟仿真实验中心、现代产业学院等;教学改革研究含教学改革研究项目、规划课题等;教材建设指各类规划教材),在2022年4月13日前完成汇总,并将汇总材料电子版打包发至150355539@qq.com,联系人:陈晓亮;联系电话:65420。

附件1.专业建设

附件2.课程建设

附件3.师资队伍

附件4.平台建设

附件5.教学改革研究

附件6.教材建设


教务处

2022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