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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工学院2019-2020-2学期现阶段教学工作安排
发布日期:2020年05月18日 点击:

 院教务[2020]43号

    为做好2019-2020-2学期教学工作,现将毕业班和非毕业班工作安排如下。

 

一、毕业生的教学安排

(一)毕业生返校(责任部门:学生工作处、保卫处、各二级教学单位)

为有效减少人员聚集,根据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开展的实际情况,我校毕业生采取分期分批返校的方式:

1.本科第一批返校:确因毕业设计(论文)急需到校实验、课程考核等原因需要返校的毕业生可申请返校。时间:521日返校;

2.本科第二批返校:全校所有理工科专业中除第一批外尚未返校的毕业生,时间:527日返校;

3.本科第三批返校:经济与管理学院、外国语学院学院除第一批外尚未返校的毕业生,时间:62日返校。

4.519日前,所有返校在校学生须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扫描二维码进入返校信息采集系统,按照要求填报返校信息。

5.列入高风险、 中风险区的师生员工暂不返校。

6.我校滞留境外的师生员工未经批准不得返校。

注:①本校无研究生和来华留学生;②继续教育无全日制学生。

(二)毕业生课程考核(责任部门:教务处、各二级教学单位)

1.2020届毕业生仍有不及格科目的同学,相关考核的时间安排在65-10日之间进行,具体时间教务处将另行通知。

2.学位英语考核时间安排在611日进行,学位计算机考核时间安排在612日进行,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三)毕业设计(论文)的指导(责任部门:各二级教学单位)

所有毕业设计(论文)的指导教师应通过网络(线上)、分小组面授(线下)等方式,加强对毕业生的指导。对于返校后还需开展实验的毕业生,相关教学单位和指导教师应提前做好防控预案,在防止人员聚集的同时,保质保量完成指导工作。

(四)毕业设计(论文)的盲审(责任部门:教务处、各二级教学单位)

2020届本科生所有的毕业设计(论文)均应参加盲审,盲审前所有毕业设计(论文)需提前进行查重检测,盲审的时间节点安排如下:

1.520日前,各二级学院成立组织盲审的专门机构并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并指定专人做好盲审的过程管理工作。

2.525前,教务处向各二级学院发放盲审名单。

3.65前,各二级学院完成全部毕业设计的自查、自检,收齐并整理学生递交的盲审材料。不按时递交盲审材料的学生,不能参与首次正常答辩。

4.68前,按专业组织送审。其中教务处按照各二级学院的毕业生人数随机抽检8%,其余学生盲审由毕业生所在二级学院完成。

5.612日前,各二级学院回收、整理盲审专家意见反馈表,并将盲审专家的意见反馈给学生。

(五)毕业设计(论文)的答辩(责任部门:各二级教学单位)

若答辩期间疫情已经完全解除,各专业可根据实际情况,分批分专业进行毕业设计(论文)答辩。若答辩阶段仍处于疫情防控期或部分学生因特殊原因不能返校,将不组织毕业设计(论文)现场答辩和集中性评审,各二级教学单位做好方案并于610前报教务处备案后,可以采用网络视频、音频和电话等远程方式进行,同时应做好影像、录音等相关资料的存档工作。答辩的时间节点安排如下:

1.610-19日为各二级教学单位的集中答辩时间;

2.620前将答辩结果的电子版报教务处实践教学科备案。

(六)返校学生要求(责任部门:学工处、教务处、资产处、保卫处、各二级教学单位)

1.武汉地区学生返校需提供核酸检测报告;

2.师生在教育教学过程中应佩戴口罩,面对面交流保持一米以上距离。上课前,教室PPT要播放“防止疫情传播,教室内请戴口罩,按照座位帖就坐,上课不回头。”提示语。

3.强化室内公共场所通风透气。在天气情况允许、保障安全的前提下,教室、实验室、寝室、图书馆、食堂、体育馆、卫生间等学校室内公共场所都要保持开窗开门通风透气状态。

4.严格实行校园封闭式管理。学生未经学校批准,不得离开学校,节假日、休息日原则上暂不返家。

二、非毕业年级学生的教学安排

(一)整体原则

为完成本学期的教学任务,充分利用教学资源,进一步优化教学安排,尽可能减少人员集中聚集;精心组织课堂教学,保障正常的教学秩序。

(二)返校时间(责任部门:党政办、教务处)

非毕业年级学生本学期不返校,继续开展线上教育教学,学生一律不得提前返校。

(三)理论教学安排(责任部门:各二级教学单位、教务处)

1.各二级教学单位对本单位的理论教学情况进行全面摸底排查。

2.对于已经开展了在线教学而未完成课程学时的课程,各任课教师按原计划持续开展线上教学。

3.对于未在第一阶段开展在线教学的课程,各二级教学单位组织任课教师必须开展在线教学;对于由于客观因素无法开展在线教学的课程,各二级教学单位根据情况对执行计划进行微调,均衡整个学期的课程学时,并申报执行计划调整手续。

4.有新增或修改混合式教学需求的,需同时更新混合式教学选用课程列表和申请书,并及时报送教学单位和教务处课程中心备案

5.各任课教师要严格按照教务系统课表时间进行教学。

6.731前,各任课教师务必保质保量完成本学期教学任务,不留尾巴,各二级教学单位做好相关监控工作。

(四)体育课程安排(责任部门:体育教学部、教务处)

体育课开展线上教学,线上学时不得超过总学时的50%,剩余学时安排在以后完成,体育教学部做好相关工作预案,报教务处备案,截止525日前

   (五)实践课教学安排(责任部门:各二级教学单位、教务处)

1.校外实习类课程本学期暂不开展,安排在以后学年度完成。

2.校内实验类课程(含单独成课的实验课和不单独成课的实验课),根据实验项目的具体情况,已开展国家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共享平台的二级教学单位,应高效利用平台资源并按照人才培养方案的要求,尽量完成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中开设的实验项目。对于必须开设但缺乏相关平台网络资源导致不能实施的项目,可以结转至2020-2021学年度完成,各二级教学单位应根据实际情况,将目前已经开展的实验教学项目进行汇总并做好结转实验项目的相关预案,对于未能按期开设的实验、实训类课程应拟写调整报告,530日前报教务处备案。

3.校内实训类课程,相关实训项目的理论讲解可以通过线上网络教学的方式完成,线上学时不得超过总学时的30%;剩余学时结转至下一学年进行,各二级教学单位应应做好相关工作预案并拟写调整报告,跨院或涉及工程训练中心的应做好协调与沟通,531日前报教务处备案。

(六)学生教材发放另行通知(责任部门:各二级教学单位、教务处)

(七)2019-2020-2学期期末考试安排另行通知(责任部门:各二级教学单位、教务处)

(八)做好2019-2020-2学期教学总结(责任部门:各二级教学单位、教务处)

1.各二级教学单位要认真做好总结,并撰写本学期的在线教学自评报告,交教务处(含电子稿和纸质稿),上交时间另行通知。自评报告主要包括本单位期初制定的教学方案执行情况,在线教学情况,完成情况,遇到的困难及解决方案,在线教学后续工作方向,意见建议等。

2.所有开展在线教学的任课老师对所开展的在线课程攥写自评报告,交二级学院(含电子稿和纸质稿),上交时间另行通知。自评报告主要包括在线教学开始前的准备,在线教学总体设计,在线教学资源,在线教学方式,在线教学完成情况,在线教学中遇到的问题及解决方案,在线教学意见建议等。

三、各类考试(责任部门:各二级教学单位、教务处)

1.湖南工学院2020年“专升本”工作实施方案,已报教育厅,按照方案进行。

2.根据省考试院的安排,全国英语四六级等级考试、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和普通话测试的报名和考试暂停,具体时间需等国家考试院下发通知。

四、教学监控(责任部门:各二级教学单位、教务处、教评中心)

1.学校领导干部要持续深入一线在线听课和学生信息员加强信息反馈;

2.各二级教学单位院长(主任)要强化并积极落实主体责任,加强本部门督导组建设、明确督导成员责任与分工。督导组要对本部门教师加强对线上课堂的督查,对存在和发现的问题进行及时整改,并做好在线教学情况统计周上报工作;

3.教务处联合教评中心将对课堂教学活动开展检查。

 

 

湖南工学院

                20205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