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教务〔2026〕155号
各教学单位:
为落实教育部《关于狠抓新时代全国高等学校本科教育工作会议精神落实的通知》(教高函〔2018〕8号)、《关于严厉查处高等学校学位论文买卖、代写行为的通知》(教督厅函〔2018〕6号)、湖南省教育厅《关于加快建设高水平本科教育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能力的实施意见》(湘教发〔2019〕35号)和《湖南工学院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管理办法》(湖工教〔2022〕42号)、《湖南工学院创新创业成果替代毕业设计(论文)实施细则》(湖工教〔2025〕65号)等文件精神,现将2027届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安排如下,请各教学单位严格遵照执行。
一、组织与实施
(一)各二级学院由主管教学的院领导牵头,成立毕业设计(论文)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学院2027届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实施细则》《××学院2027届毕业设计(论文)答辩工作方案》,并挂网公布。
(二)鼓励学生结合社会需求与学科特色,以优秀创新创业成果替代毕业设计(论文),成果须与专业毕业要求契合。请于10月16日前将公示通过的名单报教务处实践教学中心(详见湖工教〔2025〕65号文件),逾期不再受理。
(三)各学院可依据学科专业特点和认证要求,在学校框架标准基础上进一步细化,但同一学院原则上内部规范须保持统一。外文翻译及内容要求,由二级学院根据各专业人才培养目标自行规定。
(四)加强学术道德与诚信教育,严禁学位论文买卖、代写等学术不端行为。
(五)参与工程认证的工科专业毕业设计(论文)的选题和双导师制等要求应符合相关要求。
(六)毕业设计全过程管理在“格子达”大学生毕业设计(论文)过程管理系统进行,各二级学院要配合教务处做好管理端人员培训和教师端技术支持。
(七)学术不端检测率要求:文科不超过25%,工科、理科不超过30%。
二、征题与选题
(一)各二级学院要严格审核课题。工科专业以毕业设计为主,文科专业以毕业论文为主,理科专业可采取毕业设计与论文相结合的形式。课题的名称、内容、难易程度和工作量,须契合本专业人才培养要求,并应与工程实际相结合;拔尖创新班等试点班的课题原则上须全部来源于企业生产实际。
(二)通过过程管理系统提前向学生公布课题,各学院做好双向选题,做到每人一题。
(三)指导教师提交的课题须同时附有课题任务书,与往年比较重复率不超过20%;若选用老题,必须“老题新做”,要有新内容和新要求。
三、指导教师要求
(一)毕业设计(论文)实行指导教师负责制,指导教师要加强对毕业设计(论文)全过程的指导,指导和督促学生按要求完成毕业设计(论文)和答辩的各项工作。
(二)指导教师应具备以下条件:师德高尚、工作认真负责、讲师及以上职称、科研能力较强、指导经验较丰富,每人指导学生不超过8人;助教原则上最多指导不超过4人,且须配副高及以上职称教师作为第二指导教师,协助完成指导任务。
(三)按要求做好外聘指导教师的选聘,外聘指导教师须在人事处备案并有教师工号。
(四)首次指导毕业设计(论文)的教师,须向所在二级学院提交书面申请,经教务处审查合格后方具备指导资格。
(五)卓越工程师培养计划专业学生必须由学校和企业“双导师”指导,导师职责与资格按卓越计划相关师资条例执行。
四、过程管理
(一)毕业设计(论文)时间一般应不少于10周。
(二)各项工作严格按系统预设时间节点推进,直至完成最终稿提交。
(三)过程管理系统为每名学生提供3次免费查重次数。
(四)未在规定时间节点内提交材料,造成的后果由当事人负责。
五、答辩安排
(一)答辩前,毕业设计(论文)须满足以下要求:通过开题答辩;通过答辩资格审查;通过盲审并按修改意见修改到位(指导教师同意);反学术不端检测合格。
(二)各二级学院成立答辩委员会和答辩小组,先进行各专业优秀毕业设计(论文)的公开答辩,再进行分组答辩。公开答辩安排应提前一周报教务处实践教学中心。
(三)首次盲审未通过的毕业设计(论文),按盲审意见在规定时间内修改完成后,必须通过教务处组织的抽检,合格后方可参加答辩。
六、成绩录入
(一)成绩构成:指导教师成绩占总成绩的60%,盲审专家评审成绩占10%,答辩成绩占30%。
(二)二级学院录入成绩时须仔细核对人数和分数:教务系统录入的人数、成绩,须与过程管理系统中的最终人数、最终成绩一致。
七、评优要求
各二级学院可按学校相关规定比例推荐2027届优秀毕业设计(论文)和优秀指导教师,并提交推荐材料;参评优秀毕业设计(论文)的学生必须进行公开答辩。教务处组织评选、认定校级优秀毕业设计(论文)和优秀指导教师。
八、材料归档
答辩结束后,各二级学院应按时间节点及时完成2027届毕业设计(论文)过程管理系统的电子档案存档工作。
九、其他
2027届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时间节点整体较往年提前,时间紧、任务重、难度大。请各二级学院务必高度重视,按时完成各阶段工作,确保2027届毕业设计(论文)工作高质量完成。
教务处
2026年9月16日
附件:2027届毕业设计(论文)材料提交与归档时间要求
内 容 |
时间节点 |
备 注 |
二级学院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实施细则、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
2026年9月21日 |
挂学院官网 |
教师课题申请、二级学院课题审核、学生选题及教师对学生选题处理 |
2026年10月12日 |
在过程管理系统中完成 |
学生开题报告提交与评阅 |
2026年11月16日 |
教务处与教评中心联合检查并通报结果 |
毕业设计(论文)完成初稿 |
2027年1月15日 |
完成毕业设计(论文)初稿 |
毕业设计(论文)盲审、修改 |
2027年3月1日至3月31日 |
盲审办法另发通知,根据审核意见认真修改并最终完成 |
优秀毕业设计(论文)公开答辩 |
2027年4月底 |
具体时间根据毕业生离校时间确定 |
毕业答辩 |
2027年5月初 |
具体时间根据毕业生离校时间确定 |
学生毕业设计(论文)提交 |
2027年5月初 |
提交毕业设计(论文)电子版定稿 |
毕业设计(论文)成绩录入、审核 |
2027年5月中旬 |
指导教师、评阅教师、答辩组共同完成 |
优秀毕业设计(论文)申请推荐 |
2027年6月初 |
学生申请,指导教师审核,学院复核 |
毕业设计(论文)电子版存档 |
2027年6月 |
完成毕业论文电子档案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