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教务〔2026〕143号
各院(部):
根据学校工作安排,2026-2027-1学期补修工作开始启动,为做好该项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时间及科目
1.报名时间:2026年9月15日11:00-20日20:00。逾期者,不接受补报名。
2.补修科目:本次申请科目仅限于2026-2027-1学期开设的课程,每生限报3门。
二、报名对象
2023-2025级学籍异动的学生(含转学、转专业、保留学籍或休学后复学等)均可报名参加课程补修。
三、报名方式
学生本人凭学号和密码登录教务管理系统→教务运行→排课管理→全校性总课表→查看现专业班级已开课学期的课表,找出所需补修的课程,再选择本学期,搜索课程,如果有开课,选择所需跟班的班级及任课教师(原则上专业课跟本专业补修),填写《湖南工学院课程补修申请表》→学生所在学院审核申请表。
申请表一式三份。原件由学生所在学院存档。复印件由任课老师和学生本人各保存一份。
已修课程不需要补修的可忽略,学生自行完成学分认定和转换(注1.高学分可认定低学分;2.课程名称、学时学分一致的不需要认定和转换)。
学生须按时完成报名,否则学院不安排补修学习和考试。
四、补修方式
1.跟班学习方式。学生补修原则上应跟班学习,因时间冲突等特殊情况须征得任课老师同意后部分内容自学。跟班学习应不少于该门课程总学时的1/3。
2.实习、实训、课程设计(学业论文)等集中实践教学课程由学院安排随下一年级补修。
3.因培养方案调整而停开的补修课程、学生选修的小语种,均由学院确定补修相对应学期内课程性质相近的其他课程。
五、补修课程考核方式
考查课程考核须跟班参加该门课程的平时考核及期末考核。
考试课程须参加本学期末组织的补修考试,成绩按正考计。考试后课程有不及格的,可参加该课程下一学期期初补考。任课教师须对补修学生进行过程考核,并保存好相关过程考核数据。
集中实践环节由学院安排随下一年级的班级进行考核。
学生完成课程补修后,由任课教师(指导老师)进行成绩评定,填写湖南工学院补修课程成绩登记表(一式一份,由学生所在学院存档),并在“补修成绩录入模块”录入教务系统。
教务处
2026年9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