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教务〔2026〕028号
校属各部门、各单位:
根据湖南省教育厅《湖南省普通高校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管理办法》及《湖南工学院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管理办法》(湖工教〔2024〕55号)文件精神,为做好我校2025年度校级、省级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的考核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2022(包含21年暂缓验收的人员2人)、2023、2024年度确定的校级、省级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附件3)。
二、年度考核内容
考核期为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考核内容包括培养计划执行情况、履行合同所规定的责任情况、参加培养培训情况、经费使用情况、培养目标实现情况等。
三、所需材料
1.附件1《湖南工学院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考核表》;(纸质1份)
2.附件2《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考核一览表》;(电子纸质各1份,学院汇总,盖公章)
3.分年度培养计划书1份。(纸质1份)
四、其他说明
1.所有材料学院汇总后请于3月16日下午4:00前将材料纸质档交至教师发展中心教810室,电子稿发送至hgjsfz@126.com,联系人:张老师,电话:61050。
2.高校教师及有关工作人员在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遴选确定、年度检查、验收检查工作中被发现存在弄虚作假、学术不端、隐瞒歪曲事实真相、不如实填报相关信息、暗箱操作等违法违纪行为的,将暂停或撤销有关培养对象的培养资格,列入师德师风诚信记录档案,实行师德师风“一票否决”,并视情节建议纪检监察等部门对有关责任人员依法依纪予以处理。
教师发展中心
2026年3月9日